粤发改投审〔2022〕48号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要求审批国道G228线陆丰上英至海丰城东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汕发改基础〔2022〕2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更好地发挥国道G228线干线功能,进一步增强汕尾城区、陆丰县城、海丰县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同意建设国道G228线陆丰上英至海丰城东段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104-441500-04-01-735904)。
二、项目位于陆丰市和海丰县,起点位于陆丰市上英镇钱广村与现状国道G324线衔接(K232+565,共线利用国道G324线钱广至龙口路段接回国道G228线),路线自东向西走向,途经上英镇、殷郑渡,跨越兴汕高速公路(S19),于海丰县赤花村附近由东南向西北,下穿沈海高速公路(G15),经杨西、陶河、陶北,跨越黄江,终于海丰县城东镇赤山村附近(K264+916),接上拟同步建设的国道G324线海丰可塘至县城段改建工程,共线利用国道G324线海丰可塘至县城段改建工程接回国道G228线,路线长约32.4公里。
三、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37米。全线共设大桥2685米/4座,中桥1215米/27座,互通立交3处。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技术指标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6.65亿元,除按政策争取国家补助和安排省级补助外,其余资金由你市自筹解决。
五、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1500MB2D1810XE)作为项目单位,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
六、项目可研批复相关前置文件分别是:粤交规函〔2021〕768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1500202200011号)、汕府函〔2022〕274号、汕府函〔2022〕291号。
七、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要加强项目投资管理,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九、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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