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核准〔2022〕35号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省交通集团关于核准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粤交集投〔2022〕81号)、《省交通集团关于报送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补充材料的函》(粤交集投〔2022〕1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缓解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拥堵状况,提升国家高速公路网服务水平,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改扩建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2-442000-04-01-699892)。项目单位为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17401445C)。
二、项目沿原路线进行改扩建,包括主线和珠海支线,总长约50.43公里。其中,主线大致呈南北走向,起于广州南沙区黄阁镇坦尾枢纽立交,与莞佛高速公路相接,经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横沥镇,中山市三角镇、民众街道、港口镇、火炬开发区及南朗街道,止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下栅立交,与广澳高速公路下栅立交至月环立交段顺接,长约49.48公里;珠海支线起于下栅立交,止于珠海收费站,长约0.95公里。另设横沥立交连接线,长约4.48公里。
三、项目改扩建桥梁约18922米/38座,其中特大桥12606米/4座、大桥4875米/10座。横沥立交连接线新建桥梁2660米/2座,其中特大桥2380米/1座,大桥280米/1座。改造互通立交9处,分别为坦尾(枢纽)、灵山、横沥(枢纽)、三角、民众、新隆(枢纽)、中山城区、翠亨、下栅(枢纽),新建互通立交1处(岐江新城南);改扩建服务区1处(民众);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项目主线坦尾立交至中山城区立交段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十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其中:两侧整体拼宽段,路基宽度49.5米;两侧分离拼宽段,在既有公路两侧新建分离式路基宽度2×13.25米;单(东)侧分离拼宽段,新建分离式路基宽度24.25米,并利用既有公路改建为右半幅。主线中山城区立交至下栅立交段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两侧整体拼宽,路基宽度42米。珠海支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两侧整体拼宽,路基宽度3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有关规定。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 154.25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水田及耕田占补平衡指标预购费),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5%,由项目单位自筹,资本金以外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本项目由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经营和养护管理。
五、要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要结合相关公路网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深化互通立交布设方案优化比选,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及工程界面划分;初步设计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完善安全风险防护及质量保障措施,并对施工方案提出明确要求。项目建设及营运阶段,要加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六、工程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00020221000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改扩建工程(新建横沥大桥)用海预审意见的函》(粤自然资函〔2022〕1034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改扩建工程(广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的意见》(粤交规函〔2022〕499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山段)的审查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