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核准〔2022〕37号
广州市北二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上报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穗北二环报〔2022〕4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缓解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的拥堵状况,提高国家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项目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改扩建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0100-48-02-024855)。项目单位为广州市北二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4818383)。
二、项目沿原路线进行改扩建,路线起于与广深高速公路相交的火村立交,对接广州珠江黄埔大桥(东二环高速公路),向西北方向经萝岗、长平、八斗后转向西行,经太和、人和、江高等镇后,终于与广清高速公路相交的龙山立交,顺接西二环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39.38公里。
三、项目全线共设置桥梁17201米/58座,其中特大桥8178米/3座,大桥7875米/16座,短隧道750米/2座;设置互通12处,其中改扩建火村(枢纽)、香雪、萝岗(枢纽)、长平、八斗(枢纽)、太和(枢纽)、石湖、北村、蚌湖、水沥、龙山互通立交11处,新建帽峰山互通立交1处;设置服务区1处,管理中心1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项目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其中旧路木强隧道至天麓园隧道段(K2996+202-K2998+817)完全利用既有隧道维持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其余路段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起点火村立交至八斗立交段采用双向十二车道,在既有公路两侧新建分离式路基宽度2×16.75米;八斗立交至终点龙山立交段采用双向十车道,路基宽度50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有关规定。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157.71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水田及耕地占补指标预购费),项目资本金不少于总投资的25%,由项目单位自筹,资本金以外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本项目由广州市北二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经营和养护管理。
五、要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要结合相关公路网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深化互通立交布设方案优化比选,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及工程界面划分;初步设计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完善安全风险防护及质量保障措施,并对施工方案提出明确要求。项目建设及营运阶段,要加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六、工程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100202200654号)、穗规划资源预选〔2022〕175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沈阳至海口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审查意见的函》(粤交规函〔2022〕517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沈阳至海口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的意见》(穗发改批〔2022〕71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