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2〕58号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审批湛江宝满港区铁路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湛发改基础〔2022〕852号)收悉。经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审核和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资估算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湛江港建设,完善港区集疏运体系,解决宝满港区铁路进港“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湛江枢纽“客内货外、客货分线”运输格局,同意新建湛江宝满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投资项目代码为:2207-440800-04-01-861053),项目单位为湛江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MA56XU1H9G)。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境内,线路自东海岛铁路湖光站东咽喉引出,接入湛江宝满港区,新建线路14.81公里,在港区规划港前路南侧设临海站(预留),在宝满港区保税物流中心北侧设宝满站。
(二)主要技术标准。单线铁路,最小曲线半径一般600米、困难500米,限制坡度6‰,电力牵引,牵引质量4000吨,到发线有效长850米,半自动闭塞。
三、投资估算及建设工期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5.38亿元,其中:静态投资14.92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0.35亿元;机车车辆购置费0.1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01亿元。
项目建设工期2年。
四、资金筹措方案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15.38亿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为7.69亿元。根据《广东省“十四五”铁路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粤办函〔2021〕284号),本项目资本金由湛江市承担,其余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和银行贷款。为更好统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运营管理等,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湛江宝满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方式的函》(湛府函〔2022〕143号)和《湛江市发展改革局关于上报审批湛江宝满港区铁路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湛发改基础〔2022〕852号),经湛江市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协商一致,项目委托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代建。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做好地质勘察工作,采取合理可行的工程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安全可靠。按要求组织完成初步设计并按程序报批,加强施工图审核,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按规定程序组织工程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落实项目资本金,资本金来源包括财政性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强化本项目建设涉及环境敏感点的防护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有效降低不利影响。
(四)请湛江市落实项目稳定风险属地主体责任,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化解措施,建立畅通联络机制,切实做好沿线群众工作,稳妥推进征地拆迁等工作,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五)请湛江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经营水平,提高项目收益,推动项目可持续经营。
六、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
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经规线站函〔2022〕166号、粤咨造交函〔2022〕10号、用字第440800202200004、湛自然资(海域)函〔2022〕21号、湛府函〔2022〕133号、湛府函〔2022〕134号、科信函〔2019〕165号、广铁便函〔2022〕453号等。
七、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等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8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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