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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自来水公司南洲水厂新增20万m3/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时间:2022-11-15 18: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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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核准〔2022〕46号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广州自来水公司关于申请南洲水厂新增20万m3/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函》(穗自来水函 〔2022〕5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增大向广州城市东部地区的补充供水能力,缓解东江北干流水源枯水期的应急供水,保障城市供水联合调度,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南洲水厂新增20万m3/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10-440100-19-01-734087)。

  项目单位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26853H)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一)在佛山市西海泵站更换取水泵房水泵、电机,新建应急蓄水池1座,配套建设高锰酸钾储存室及投加间1座,新建高压配电房1座及改造10kV配电系统;(二)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水厂厂区内新建20万m/d常规处理系统(包括配水池1座,沉清叠合池1座,砂滤池1座,全地埋式清水池1座),改造送水泵房水泵,新建变频室1座,新增配套加药泵等。项目在原厂区红线范围内,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36541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1394.0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25.8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 7308.20 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筹,资本金以外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本项目由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经营和养护管理。

  四、要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初步设计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完善安全风险防护及质量保障措施,并对施工方案提出明确要求。项目建设及营运阶段,要加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运营安全管理。

  五、工程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城规南片地字(1993)第364号)、《南洲水厂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3899593号)、《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广州自来水公司南洲水厂新增20万m3/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自来水公司南洲水厂新增20万吨每天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的意见》(穗发改价批〔2022〕112 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八、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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