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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惠城至增城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基础设施发展处 时间:2022-10-31 19: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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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核准〔2022〕44号

广东惠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关于核准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惠城至增城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惠增高速工〔2022〕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络,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项目沿线经济社会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惠城至增城段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7-441300-04-01-646118)。

  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惠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MA7NCYTR4D)。    

  二、项目路线全长约65.45公里,包括主线和梅湖支线。其中,项目主线起于惠州市惠城区江南街道梅园枢纽立交,与长深高速公路相交,由东往西途经罗阳街道、龙溪街道、龙华镇、园洲镇、石湾镇,终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滩东枢纽立交,对接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长约59.95公里;梅湖支线通过梅园枢纽互通立交与项目主线相连,终于惠城区江南街道梅湖立交,与规划金鸡大桥相接,长约5.5公里。      

  三、项目主线共设置特大桥、大桥34座约44825米;设置隧道1座约2210米;设置互通立交12处,分别为梅园(枢纽)、博罗南、罗阳、罗阳西、义和南(枢纽)、龙溪、龙华、园洲北、沙迳(枢纽)、石湾西、沙庄、石滩东(枢纽);设置服务区1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梅湖支线设置特大桥、大桥5座约3122米;设置互通立交1座(梅湖互通立交)。

  项目主线和支线均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42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有关规定。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221.03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水田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预购费用),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本项目由广东惠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经营和养护管理。

  五、要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要结合相关公路网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深化互通立交布设方案优化比选,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及工程界面划分;初步设计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完善安全风险防护及质量保障措施,并对施工方案提出明确要求。项目建设及营运阶段,要加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000202210007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惠城至增城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审查意见的函》(粤交规函〔2022〕605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惠城至增城段(广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的意见》(穗发改批〔2022〕111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惠城至增城段(惠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惠府函〔2022〕193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惠城至增城段(东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东府函〔2022〕120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单位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由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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