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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500千伏东莞西南部受电通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电力处 时间:2022-08-23 11: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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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核准〔2022〕20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核准500千伏东莞西南部受电通道工程的请示》(广电规〔2022〕1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东莞负荷中心受电问题,完善东莞500千伏电网结构,满足区内负荷增长及新增站点接入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500千伏东莞西南部受电通道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204-441900-60-01-270505)。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惠州市博罗县及仲恺高新区,东莞市桥头、谢岗、常平、樟木头、大朗、黄江、大岭山、长安、虎门、厚街镇及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跨区域)。

  三、项目扩建2个500千伏间隔2个;新建500千伏双回线路长约2×110.8千米,导线截面4×720平方毫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167695.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3539.0万元,来自自有资金,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剩余80%资金来自国内贷款。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委(能源局)。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000202200014号)、《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关于500千伏东莞西南部受电通道工程(惠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惠市能重函〔2022〕116号)以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500千伏东莞西南部受电通道工程(东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东府函〔2022〕46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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