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2〕44号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国道G228线上横沥大桥拆除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穗发改报〔2022〕23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改善南沙区交通条件,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同意建设国道G228线上横沥大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代码:2019-440115-48-01-069810)。
二、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起点位于京珠高速灵山互通主线桥底(起点桩号:K5941+000),总体呈南北走向,经东围涌、江灵南路、上横沥水道、横沥大道后,接回现有国道G228线(终点桩号:K5943+000),路线全长2公里。
三、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技术标准,其中上横沥大桥长0.886公里,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宽52米;其余路段长1.114公里,主线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60-66.7米(其中公路部分路基宽27.5米)。全线设大桥886米/1座,中桥60米/1座,交叉2处。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技术指标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3.78亿元,除按政策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广州市自筹解决。
五、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100455409240T)作为项目单位,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
六、项目可研批复相关前置文件分别是:粤交规函〔2020〕742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115202000073号)、穗府函〔2022〕133号、穗发改批〔2020〕251号。
七、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要加强项目投资管理,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九、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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