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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罗定江下游罗定段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信息来源:农村经济处 时间:2022-04-25 1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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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投审〔2022〕19号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云浮市发展改革局《关于重新上报罗定江下游罗定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发改农〔2022〕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的罗定江下游罗定段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020-445381-76-01-104798)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工程建设任务为在现有防洪工程基础上,通过对河道进行护岸治理、清障等措施,增强罗定江下游罗定段两岸抵御洪水灾害能力。工程治理范围为罗定江七和电站~生江陂头(桩号SJ0+000.0~SJ10+744.3)和大同村~双东电站下游(桩号SD1+044.1~SD7+706.4)两段,治理河道总长17.41公里。生江镇区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其他区域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工程长8.67公里,拆除废弃水陂1座。护岸工程建筑物级别为4级。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0个月。
  三、工程估算总投资为755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罗定市负责筹措解决。要及时足额落实建设资金,切实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作质量。要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五、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报送罗定江下游罗定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粤水规计函〔2022〕2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53002021000002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罗定江下游罗定段治理工程用地的预审意见》(粤自然资(云浮市)预函〔2021〕1号)、《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罗定江下游罗定段治理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云府函〔2021〕16号)、《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罗定江下游罗定段治理工程资金筹措及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承诺函》(罗府函〔2021〕1号)。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由省水利厅审批,报我委备核。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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