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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粤东城际铁路“一环一射线”潮州东至汕头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信息来源:铁路项目建设协调处 时间:2022-05-20 17: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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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投审〔2022〕25号

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粤东地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推动汕潮揭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汕潮揭都市圈融合发展,支持汕头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省政府已编制印发《粤东城际铁路“一环一射线”项目总体工作方案和工程建设计划》(以下简称《总体工作方案和工程建设计划》),对粤东城际铁路作出总体部署安排。根据《总体工作方案和工程建设计划》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粤东城际铁路“一环一射线”潮州东至汕头段项目(项目代码:2012-445100-04-01-697378)是粤东城际铁路“一环一射线”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国家铁路集团鉴定中心技术审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工程投资估算审查及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征地拆迁、三电及管线迁改费用估算审查,现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请按照《总体工作方案和工程建设计划》总体部署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自潮州东站引出,经枫春南路、324国道,引入汕头站城际场,新建正线全长42.356公里,设湘桥、半岛广场、隆都、莲阳、澄海、外砂、龙湖等7座车站,预留韩江新城设站条件。汕头站北端设联络线连接广梅汕铁路。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城际铁路;正线数目:双线;速度目标值:160公里/小时,局部预留提速条件;正线线间距:4.0米,局部地段与速度标准匹配;最小曲线半径:一般1500米,困难1300米,局部地段与速度标准匹配;最大坡度:一般20‰,困难30‰;动车组类型及编组:CRH6城际动车组,4辆编组,澄海站满足8辆编组条件;到发线有效长度:澄海站400米,其余车站30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2+ATO功能的自动控制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三、投资估算及建设工期
        (一)项目投资估算总额138.71亿元,包括静态投资129.15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51亿元,动车组购置费6.00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05亿元。
        (二)项目建设总工期为4.5年。
        四、资金筹措方案
        根据《总体工作方案和工程建设计划》,粤东城际铁路“一环一射线”项目资本金比例为70%,沿线市负责征地拆迁、三电及管线迁改工作和费用,以及站场配建市场化工程出资;汕头市、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承担扣除征地拆迁、三电及管线迁改费用,站场配建费用后的10%,其余资本金出资由省级财政承担。
        按照上述原则计算,项目资本金为97.10亿元,由汕头市承担46.92亿元(其中征地拆迁、三电及管线迁改费用计列24.89亿元,注册地股东出资22.03亿元),潮州市承担22.81亿元(其中征地拆迁、三电及管线迁改费用计列16.15亿元,站场配建市场化分担费用6.66亿元),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9.10亿元,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担9.10亿元,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9.17亿元(由省级财政向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资)。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银行贷款。
        本项目由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联合汕头市、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开发、运营一体化管理。
        五、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用字第440000202100021号”、潮府函〔2021〕368号、汕府函〔2021〕145号、经规线站函〔2021〕367号、咨交通〔2022〕468号、粤咨造交函〔2021〕9号。
        六、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等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做好地质勘察工作,采取合理可行的工程措施,按规定程序组织工程实施,着力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及建成后运营安全可靠;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化解措施,稳妥推进征地拆迁等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强化项目建设涉及的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的防护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避免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方出资,涉及省市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强项目投资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规范有序推进铁路客站周边开发建设,属地政府要将具备综合开发条件的湘桥、半岛广场站等站点纳入城市规划实施片区综合开发,合理确定规模和边界,做好规划预留和控制,提升城市开发建设水平;具备条件的站点由开发实施主体同步配建,建成后车站产权无偿移交给项目公司。加强服务铁路客站的城市公共交通换乘设施及市政配套建设,实现与城市建成区、城市其他重要综合交通枢纽之间的快速连接、便捷直达,方便群众出行。
        (四)统筹做好本项目与粤东城际铁路“一环一射线”汕头至潮汕机场段、潮州东至潮汕机场段等项目的规划建设衔接。
        (五)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组织完成初步设计并按程序报批,加强施工图审核,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开工条件。
        (六)请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经营水平,提高项目收益,会同沿线市政府推动项目可持续经营。
        (七)请南方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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