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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广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已结束)

信息来源:收费管理处 时间:2017-08-18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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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范公证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和公证机构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9号)要求,我委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广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献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7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请寄至: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综合与收费管理处),邮编510031。
  传真请发至:(020)83134195。
  电子邮件请发至:sfgwsfc@163.com
    
  附件:1.《广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集结果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收到意见共5条,主要包括建议增加“清点财产”项目;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项目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等。

基本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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