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函〔2017〕4053号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满足患者需求,我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95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要求,草拟了《广东省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2016年11月第一次向社会征求意见。按照2017年6月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1号)有关要求,我们对文稿进行了修改,现挂网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献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8月4日至8月18日。反馈意见请发至:83134100@163.com电子邮箱,并附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附件:广东省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8月3日
>>征集结果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反馈意见28条,采纳15条,未采纳13条,不采纳的理由:不符合文件规定的(5条),不属于本办法应规范的内容(3条)、不符合医疗服务开展的实际情况等(5条) | 部分采纳 |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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