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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完善企业信用白名单管理制度,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广东省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之十三

信息来源:本委 时间:2024-07-29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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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县域营商环境全面复制对接珠三角经验,编制形成《广东省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扎实推进县域营商环境提升。

  典型案例系列之十三:

 佛山市三水区: 完善企业信用白名单管理制度,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背景情况

  佛山市三水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建立企业信用白名单管理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执行对企业融资、招投标、市场交易、上市企业及上市培育企业的影响,健全“督促主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机制,全力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是明确认定标准,保护重点优质企业。出台《关于在执行案件中实施企业信用白名单制度的工作规则(试行)》,完善分类管理。根据企业规模、诚信记录、发展前景等,分为白名单、蓝名单、黑名单三类企业。对未发现存在失信、限高等情况的列为白名单企业;对不在白名单推荐之列,但无失信、限高等情况的,列为蓝名单企业;对列入失信、限高的归入黑名单企业。对白名单企业开展定期核查,在审判、执行系统中发现企业涉诉较多达到资不抵债、成为终本案件被执行人或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及时从白名单中予以移除。对企业信用实行动态管理,优化执行领域司法服务环境。目前,在三水区确定332家纳税超1000万元、营业收入超1亿元的上市后备企业为白名单企业。

  二是优化执行措施,落实善意文明理念。对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实行以督促主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模式。建立预立案机制,在执行案件立案前开展执前督促和解,向被执行企业送达《主动履行通知书》,给予执行宽限期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避免强制执行影响企业信用。建立预处罚机制,在执行案件立案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向被执行企业发出《预处罚决定书》,视义务履行情况与拒执情节决定是否实施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自觉履行义务的企业屏蔽执行案件信息,降低强制执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帮助企业信用修复。

  三是延伸司法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积极延伸职能,针对涉企负面舆情,及时核查案件情况并澄清事实,遏制舆论发酵,维护守信企业合法权益。常态化走访企业,组织开展宣讲会、座谈会,深入了解企业司法服务需求,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引导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开展执行回访,了解裁判义务等落实情况,进行执后答疑、释法说理,并邀请企业代表进法院,旁听执行开庭,引导企业提高法律风险意识。针对个案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发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及时查漏补缺,完善规章管理制度。

  三、取得成效

  自企业信用白名单管理制度实施以来,佛山市三水区法院对白名单企业实行执行预立案25件次,执前督促20家企业主动履行金额1118.9万元,为白名单企业设立执行宽限期42次,出具《主动履行证明书》41次,累计走访白名单企业382次、提供法律意见118条。企业信用白名单管理制度有效减轻“白名单”企业诉累,最大限度降低了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成效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肯定。

  例如2023年初,白名单企业某公司被前员工以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支付工资义务为由,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立案前,佛山市三水区法院立即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督促公司尽快履行义务,该公司次日即全额支付工资。又如,2023年8月,白名单企业某科技公司因债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申请强制执行。佛山市三水区法院立即启用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退款的“绿色通道”,在33天内完成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与首封法院商请获得处置权、变卖股票获得案款5400多万元、案款退付某科技公司等一系列繁杂工作,获得某科技公司点赞。

  2022年,佛山市三水区法院获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2023年,佛山市三水区法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英模先进集体”。2023年,佛山市三水区法院首执案件终结率、首执案件执行完毕率、首执案件终本占比等多项指标排名广东省基层法院前列,18项执行质效考核指标中的14项指标位居佛山市基层法院首位,涉企执行案件质效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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