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工作动态

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情况新闻发布会 朱伟副主任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信息来源:体制改革综合处 时间:2022-12-31 23:30:18
字体: [大] [中] [小]

  12月30日下午,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情况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同志作为主发布人介绍了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和全省营商环境建设成效,就今年省评价理念和评价方法的创新,以及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下一步重点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朱伟同志介绍,今年省评价进一步优化了方式方法,按照“注重政策落地效果、注重市场主体感受、注重客观数据比较”三大理念,采取“网上公开信息分析、实地暗访、问卷调查、部门数据分析、现场磋商”五种方法开展。评价结果分三档,其中深圳、广州为第一档,第二档是佛山、东莞、珠海、江门、肇庆、惠州、中山、汕头、清远、湛江10个城市,韶关、茂名、潮州、云浮、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揭阳9个城市为第三档。

  朱伟同志指出,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明显,统筹推进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工作进一步深化。

  朱伟同志介绍,下一步,将结合评价发现的问题,制定出台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开展珠三角地区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缩小区域差距;二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破解长期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三是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培育示范引领标杆。

  省工商联、广东电网公司、广州市、深圳市有关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23家中央、省属和境外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问答摘要】

  1.主持人:有请朱伟先生介绍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总体情况。

  朱伟:首先,我代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对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营商环境建设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改革,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刚刚召开的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要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省发展改革委继续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全面评估2021年以来21个地级以上市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评价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形成了《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各地市和省有关部门。

  我简要介绍两方面的情况。首先,通报一下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市场主体满意度等涵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19个评价指标,评价组通过网上公开信息分析、实地暗访、问卷调查、部门数据分析、现场磋商等方法对21个地级以上市营商环境进行了全方位的评价,形成的评价结果分三档。第一档是深圳、广州。深圳、广州2个城市入选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推进营商环境5.0版改革,更大力度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优服务,为全省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了重要示范,是全省其他城市学习的标杆。第二档是佛山、东莞、珠海、江门、肇庆、惠州、中山、汕头、清远、湛江10个城市。第三档是韶关、茂名、潮州、云浮、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揭阳9个城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不以排名论英雄”,目的是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整体来看,各城市以评价为契机,对标标杆,取得了许多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城市间的差距在不断缩小,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在不断增强。与上一年相比,佛山、江门、肇庆、汕头、清远、湛江等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进步明显。佛山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构建“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率先推行的“一照通行”、财政补助资金直达企业等改革在全省复制推广。江门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项目化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促进营商环境大改善大提升。肇庆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坚持“项目为王,企业第一”理念,打造“全肇办”一站式服务、产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等改革品牌。汕头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和勇气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服务和吸引潮商投资等方面展现新作为。清远主动对标广州等标杆城市,建立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工作专班,推动营商环境对标提升。湛江聚焦重大项目全周期服务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在服务巴斯夫、宝钢湛江钢铁、中科炼化等重大项目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面,我介绍第二方面情况,通过本次评价发现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统筹推进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营商环境改革是“集成式”改革,涉及的部门多、覆盖领域广、协调难度大。在省评价的推动下,各级党委、政府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全省已有18个市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全市“一盘棋”、纵深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创新。韶关、湛江、云浮等市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专项督查、绩效考核和专项审计督办,督促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汕头、中山、梅州等市探索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选聘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对营商环境开展日常监督。二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的专项法规也出台实施,为我省营商环境改革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法治保障。同时,我们全面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政策清理,全省各级已累计修改、废止各类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00多件。地市层面,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湛江等市均已出台实施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山、江门、云浮等市也正在研究制定中。大部分城市迭代推出“升级版”的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主动对标最优最好,开展原创性、差异化的探索,更加精准破除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三是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工作进一步深化。开办企业方面,推行智能审批标准化、智能导办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港澳企业登记注册实现“湾区通办”,1万多家港澳企业通过便利途径实现登记备案。办理建筑许可方面,建成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实现项目审批全省通办。创新建立重大项目并联审批机制,通过多审合一、告知承诺等方式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交地即开工”。获得电力方面,实现粤港澳大湾区报装容量200千瓦及以下、其他地区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接电成本全国最低。跨境贸易方面,在全国率先实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地市、口岸及功能全覆盖,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一港通”等改革提升海运口岸物流效率。纳税方面,推行“财税衔接”、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十一税合并申报”等纳税便利化改革,提升企业纳税申报效率。省工商联组织的“市场主体满意度”指标显示,市场主体对广东营商环境建设的满意度、获得感持续提升。我省市场主体已突破1600万户,市场主体数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第一,这也是广大市场主体对广东营商环境投下的“信任票”。

  值得强调的是,今年我们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各类企业稳定生产、渡过难关。全面落实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稳经济33条、19项接续政策,及时出台我省两批214项具体举措和“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47条”“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5条”“金融支持实体经济25条”等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通过“粤商通”“粤财扶助”等平台推动政策和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协调联动服务企业工作机制,一链一策、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与广大企业共克时艰。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接下来,我们将用好营商环境评价的成果,推进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建立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更大程度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成为广东的金字招牌。

  最后,优化营商环境离不开媒体朋友们的共同参与,真诚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多出好的点子,当好营商环境的“监督员”“宣传员”。谢谢大家!


  2.新华社记者省发展改革委连续两年组织对全省21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请问省发展改革委的朱伟先生,今年的评价和上一年相比有什么创新之处?

  朱伟:2018年以来,按照“国际可比、对标国评、广东特色”的原则,省发展改革委在充分借鉴世界银行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广东实际,建立了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2019年在省内选取了11个城市开展试评价,2020年将试评价范围扩大到全省21个市,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对21个市开展全面评价。在评价的实践中,我们也在不断地摸索和创新评价方法,完善评价指标,力求更好地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在评价理念上,通过近年的实践,我们总结出“注重政策落地效果、注重市场主体感受、注重客观数据比较”三大评价理念。不管各市出了多少政策,我们更关注市场主体能否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更关注市场主体的直观感受和切身体验。我们以官方网站公开数据、统计数据和业务系统数据为采信原则,通过客观数据与对应政策落地效果、市场主体感受度互相印证,保障评估结果的公正。围绕评价理念,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设置19个一级指标,77个二级指标。我们在借鉴世界银行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一级指标增设了“市场主体满意度”指标,该指标由省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填报,完全以市场主体实际感受度作为评价依据。二级指标主要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全面反映各市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以及主动探索创新推动改革的情况。

  我们进一步优化评价方法。改变简单汇总数据、应考应答式的评价方法,重点采取网上公开信息分析、实地暗访、问卷调查、部门数据分析、现场磋商五种方法开展评价,各市基本实现“无感”参评。特别是与上一年相比,今年增加了实地暗访,评价组在各市抽取2个县(市、区)开展暗访调查,事前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大厅暗访,累计走访了84个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大厅、供水营业厅、燃气营业厅,通过实地查看大厅环境、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等,随机访问办事群众、中介机构,了解企业群众的真实感受和意见。此外,评价组还累计查询超过2万条官方网站数据,回收超过3600份市场主体有效问卷。在整个评价过程中,各市只需要提供必要的少量数据,有效减轻了各市填报数据的负担。

  世界银行刚刚发布了新的评估体系概念书,新评估体系评价范围更广、覆盖面更广、数据采集方式更丰富,对改革考量更加全面。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世界银行新评估体系,进一步优化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持续开展对21个地级以上市的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谢谢。


  3.南方财经记者:请问省发展改革委的朱伟先生,省发展改革委下一步计划如何运用好营商环境评价的成果,进一步优化全省营商环境?

  朱伟:今天发布的《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全方位分析审视我省各地各领域的营商环境状况,针对每个指标都分析了还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共65条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同时也总结梳理出了18条各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做法和鲜活经验,这些都是我们本次营商环境评价的主要成果。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运用好本次营商环境评价的成果,特别是结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出台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重点推进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珠三角地区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缩小区域差距。为了加快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营商环境水平,我们将营商环境帮扶作为新一轮省内对口帮扶协作的重要内容,在珠三角地区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之间建立结对关系,由帮扶方一对一指导被帮扶方优化办事流程、改造信息化系统、培训人员队伍。帮扶工作聚焦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营商环境的短板弱项,围绕优化政务服务、提升项目投资和审批便利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等领域,逐条提出重点任务,设置量化目标,争取到2025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办事标准和服务质效与珠三角地区全面接轨。下一步,各结对城市将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建立对接机制,制定具体措施贯彻落实。

  二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破解长期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本次营商环境评价发现一系列全省各地营商环境领域还存在的问题,其中市场中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隐性壁垒,不公平竞争,基层群众办事不方便等问题,饱受市场主体诟病。针对这些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长期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我委会同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选取了反映突出的9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这9个领域包括妨碍公平竞争、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违反统一市场、办事不方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中介服务不规范、涉企违规收费、行政执法不规范、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形式主义等方面。各地将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问题台账,集中力量攻坚克难,通过专项整治方式,争取解决一批“老大难”的问题。

  三是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培育示范引领标杆。一方面,继续支持广州、深圳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建设。按程序做好试点改革涉及的法规文件修订,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广州、深圳这两个城市实施,推进国家部署的101项改革事项清单落地实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另一方面,打造省级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点。我们在全省范围内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县(市、区)为单位,分批有序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改革意识强、优化营商环境成效好的区域,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示范,聚焦招商引资、安商稳商、优化办事流程、服务企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打造成为营商环境标杆,建设一批吸引海内外企业来粤投资的首选地和集聚区。


更多信息请点击:https://nflive.southcn.com/index?id=1505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