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推介2021年全国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的通知》,广东省《秉承国企担当 精准策划布局 打造消费帮扶长效机制》(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打造“圳品”帮扶新模式 探索消费帮扶新机制》(深圳市)两个案例获评优秀典型案例。1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2021年全国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视频推介会,深圳市作为全国10个发言单位之一作大会交流,介绍深圳市构建消费帮扶“四个好”长效机制好做法。
深圳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乡村振兴局统筹指导下,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实施“四个好”消费帮扶机制,始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可持续消费帮扶模式,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深圳力量。截至目前,深圳直接采购消费帮扶产品115亿元。
一、强化政治担当,推动消费帮扶形成“好机制”。全市上下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消费帮扶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一是领导挂点指导,建立以市委书记、市长负总责的市领导挂点指导机制,市四套班子成员每人挂点指导1-2个对口帮扶地区,做到“市级领导干部齐上阵、对口市县挂点全覆盖”。二是加强政策引导,立足深圳市场化程度高、消费潜力大的特点推出“1+N”政策体系,围绕《深圳市2021年实施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落实加强资金管理、队伍管理、任务管理等各项配套制度和政策。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市、区消费帮扶工作专班,将消费帮扶任务层层分解,实行“台账化、项目化、数字化、责任化”管理;分管市领导每季度一督办,市消费帮扶专班每两周一协调,市乡村振兴局每周一调度、每周一通报,累计发布责任落实情况42期。
二、打造供深基地,推动对口帮扶地区培育“好产业”。深圳消费市场广阔,对口地区农产品投资潜力大,吸引众多企业前往投资。通过因势利导,支持深圳龙头企业到对口帮扶地区投资,突出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配套化发展。一是突出规模化,在对口帮扶地区重点建设供深基地,制定《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对供深基地给予最高3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累计认证供深农产品示范基地37个。二是突出标准化,坚持供深基地“四个统一”标准,即产品质量标准统一、加工要求统一、包装标志统一、品牌销售统一,打造出喀什香馕、察隅猕猴桃、百色芒果等一批知名产品。三是突出配套化,打造生产、加工、分拣、包装和冷链运输全产业链业态,提升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帮扶广西百色、河池等地建设53个加工仓储配套项目,引导顺丰在广西28个县建设农产品产地仓,龙光集团在南宁投资建设食品智慧港,安琪月饼集团到喀什投资建设馕生产加工基地等等。
三、提升产品价值,推动帮扶产品打造“好品牌”。针对部分消费帮扶产品市场认可程度不高、竞争力不强等短板,深圳市深挖产品价值属性,通过锻长板、补短板、筑底板,不断提升品牌竞争力。一是强化“科技”支撑,实施科技支农、科技特派员行动,支持深圳农业基因组研究所等机构、企业,打造一批如牦牛改良、海水稻、巴马香猪等科技品牌项目。二是推进“圳品”认证,对标国际先进打造高质量城市食用农产品品牌,构建“圳品”认证标准,累计推动110个消费帮扶产品纳入“圳品”体系,“圳品”在深销量较以往平均提高30%。三是走出“差异化”路子,落实“一县一品”特色品牌计划,打造出环江红心香柚、紫金茶叶等一批县域品牌,举办“海推海选 联展联销”好产品评选活动,综合评选出喀什牛奶馕、巴马四季燕之泉等“百强好产品”,消费帮扶品牌效应深入人心。
四、畅通销售网络,推动产销对接找到“好渠道”。深圳市坚持“线下+线上”“政府+企业”“党员+群众”三结合,构建立体式全方位销售供应网络。一是“线下+线上”相结合,线下打造“1+10”市、区消费帮扶中心,开设专馆、专区、专柜2176个,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获评首批“全国消费扶贫示范单位”;线上推动开设网店3400余家,打造“圳帮扶APP”线上商城、“圳帮扶集市”“圳帮扶数据平台”集群,在全国消费帮扶平台中首个使用数字货币,并推出拼团、直播、线上开店、大客户采购等功能,累计注册用户近30万,销售订单超32万。二是“政府+企业”相结合,发动全市1000余家预算单位以不低于各单位年度农副产品采购总额的30%积极采购消费帮扶产品,今年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完成“832平台”扶贫产品采购额3.2亿元,通过以买代捐活动采购5.13亿元。三是“党员+群众”相结合,在全市1050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展销消费帮扶产品,推出“线下超市展厅+线上数据平台+党群共建共享”消费模式,累计发放帮扶消费券1100万元;举办深圳潮汕美食节,吸引百万余名市民打卡消费,签约采购额6000万元;开展好产品进饭堂推介行动,首批17家食堂、餐饮企业和协会签约采购9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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