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广东省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21-2026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31号),同意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建设4号线一期、11号线、2号线二期等3个项目,线路总里程115.8公里,总投资772.13亿元,规划期为2021-2026年。项目建成后,佛山市将形成6条运营线路、全长252.4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
2号线二期自高明区西安站至南庄站
线路全长23.5公里,总投资122.28亿元。
4号线一期自时代城站至港口路站
线路全长56.0公里,总投资389.21亿元。
11号线自容奇渡口站至鹤洞东站
线路全长36.3公里,总投资260.64亿元。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获批,是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新起点,对于完善佛山市城市交通网络、提升公共交通供给质量、促进广佛同城化发展、打造“轨道上的大湾区”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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