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其中食品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4.5%,21个地级以上市均达到发放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根据有关要求,各地市以现行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阶段性提高1倍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同时,在原保障对象范围(包括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
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前完成5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截至7月6日,共计发放价格补贴27753.96万元,受益人数230万人,其中“提标扩围”新增纳入保障范围32299人,新增发放补贴18983.6万元(含“提标”“扩围”补贴)。今年以来,全省累计为困难群众发放142471.93万元,发放1099.46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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