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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宏观经济 第五章 外经贸发展

信息来源:综合处 时间:2010-04-13 0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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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省外经贸发展情况和2009年工作思路

  一、2008年我省外经贸发展情况。

  据海关统计,2008年全省实现进出口总值6832.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出口4041亿美元,增长9.4%;进口2791.6亿美元,增长5.4%。实现外贸顺差1249.4亿美元。据商务部统计,全省新批设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6999宗,合同外资金额286.4亿美元,实际吸收外资191.7亿美元,增长11.9%。全省经核准境外协议投资21.8亿美元,其中新设境外企业及机构218家;签订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合同金额91.4亿美元、增长34.6%,完成营业额74.5亿美元、增长22.2%经广东口岸的入出境人员2.8亿人次,增长2.9%;入出境交通运输工具1869万辆(艘、列、架)次,增长0.4%;进出口货运量2.98亿吨。

  主要有四大特点:一是出口结构更趋优化。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占全省出口的比重分别达到70.2%和36.8%,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增值率达到67.7%,带动国内配套产业的产值超过4300亿元人民币;对非洲、南美和东盟等新兴市场出口增幅均超两成。二是吸收外资新增长点加速形成。世界500强企业在粤投资新设和增资项目达116宗,合同外资增加12.6亿美元;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增长14.4%,占全省实际吸收外资的37.2%;东西两翼和山区实际吸收外资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境外投资发展迅速。境外资源能源开发合作有新成效,如省农垦集团加快开发东南亚橡胶资源,在马来西亚建立橡胶生产基地,其产品已返销国内;越南(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签订了一批对外承包工程大项目,如广东海外建设集团成功中标合同金额达6.2亿美元的沙特哈立德国王大学项目。四是口岸建设与改革实现新突破。深圳和珠海4个陆路口岸改扩建工程进展顺利,全省10个港口、25个泊位码头建成投入使用;口岸客车通道“一站式”电子验放系统、出入境人员携带行李物品“一机两屏”查验模式不断完善并推广;粤港粤澳口岸合作取得新进展。

  过去一年,围绕落实汪洋书记视察我厅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厅重点推进了以下八项工作:

  一是推进重大调研活动,探索外经贸和口岸科学发展新路。一是开展深化粤港澳合作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建立粤港澳特别合作区的调研报告》。二是开展深化落实CEPA专题调研,形成《广东深化落实CEPA对策研究报告》。三是开展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题调研,形成《广东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调研报告》。四是开展“全面提高我省开放型经济水平、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系列调研,形成一个总报告和十五个专题报告。五是开展专项调研,形成广东外经贸发展、广东口岸建设发展、广东特殊监管体系建设等三个五年规划要点。六是开展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促进广东外经贸稳定增长专题调研,牵头草拟总报告和13个子报告。上述调研报告部分已转化成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如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广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部分调研成果正在进一步深化,准备转化为省委省政府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

  二是推进自主创新和风险应对能力建设,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一是大力培育扶持出口品牌。完善政策促进体系和培育机制,推动扩大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升传统大宗商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二是多形式多渠道开拓国际市场。深度开发传统市场,努力开拓新兴市场,大力拓展重点市场。制订全省外经贸电子商务工作方案;推动省有关部门和有条件的市加大扶持力度。三是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制订《广东省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规范》,草拟《广东省应对国外反补贴调查工作规范》并经省政府同意并印发各地执行做好主要案件的应对工作,及时通报信息预警。

  三是推进招商选资,着力提高吸收外资的质量。一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和激励机制。制订《2008年我省吸收外资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工作方案,修改鼓励吸收外资奖励办法。二是重点引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投资。成功举办2008粤港交流会、新加坡交流会和粤港­—欧洲经贸合作交流会,签订投资与贸易合作项目总金额合计192.48亿美元。三是加强与跨国公司合作。召开欧洲世界500强在粤投资企业座谈会、跨国公司应对金融危机与促进广东外经贸稳定发展咨询会等。四是充分发挥园区引资的载体作用。完善产业转移促进机制,推进产业转移园区建设。

  四是推进转型升级,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一是加快推进加工贸易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二是鼓励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落实省政府同意出台的《关于推进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工作的指导意见》。三是加快推进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落实中央驻粤和省直十一个部门联合出台的《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的操作指引》。

  五是推进区域合作,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扩大对外投资。一是精心组织东盟系列经贸活动,推动深圳­—越南(海防)经贸合作建设,深化与东盟合作。二是重点推动我省企业投资港澳和东盟。组织“全省走进东盟座谈会”,推动企业加快开拓东盟市场,扩大对港澳的投资。三是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理境外劳务纠纷及突发事件。四是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省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联席会议”。

  六是推进产业升级合作,促进粤港澳经济全面融合。一是为港澳服务企业加快进入广东创造条件。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加强部门联动,引导有条件的港资企业到我省投资生产性服务业。二是鼓励珠三角港澳企业向东西北地区转移。联合香港贸发局成立粤港产业转移工作领导小组,与清远、梅州市政府及香港贸发局共同组织考察活动,积极引导港资企业向我省东西北转移。三是粤港联手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粤港两地政府共同签署《粤港关于促进港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的合作协议》。

  七是推进大通关建设,加快通关便利化进程。一是建立合作新机制。配合省政府与海关总署签署合作备忘录,从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口岸查验模式改革、口岸大通关建设、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强特殊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建设新型合作关系。二是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深圳皇岗口岸旅检场地、文锦渡口岸旅检大楼、珠海横琴口岸出入境客货车通道等口岸改扩建工程。三是加快口岸查验电子化建设。完善升级拱北口岸客车通道“一站式”电子验放系统并推广运用到横琴口岸车辆通关上、出入境人员携带行李物品“一机两屏”查验模式推广应用至珠海横琴口岸等四是加强粤港粤澳口岸合作。落实深圳湾口岸“一地两检”查验模式以及深圳湾口岸过境车辆通关安排;研究横琴口岸延长开放时间、拱北/关闸口岸改扩建工程、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等问题达成多项共识

  八是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外经贸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推进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工作。组织编写《广东外经贸发展报告》,为有关部门及企业提供决策参考。起草《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规定,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布功能。二是推进入世后过渡期有关工作。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撰写《关于进一步做好入世后过渡期应对工作的调研报告》,草拟《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入世后过渡期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报告。三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优化公共服务;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建设

  二、2009年工作思路与重点

  总的发展思路:全面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及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外贸稳定发展为重点,加快调整外经贸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国际竞争力,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主要预期目标:力争进出口贸易和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比2008年有所增长。对外直接投资协议金额和对外工程承包完成营业额增长10%以上。口岸通关更加文明高效、安全畅通。

  完成上述目标任务,重点抓好十个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是落实组织领导责任,稳定外经贸企业的信心。健全联合工作机制,配合省有关部门及境内外媒体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引导,加大新出台外经贸扶持政策的宣讲力度,积极协调解决重点企业的难点问题。

  二是落实抢抓订单举措,力保出口平稳发展。巩固和深度开发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着力培育和发展自主出口品牌,努力扩大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机电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健全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协调解决各种问题;鼓励企业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和研发平台

  三是落实转型升级重点工作,推动加工贸易上水平。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创建自主品牌,引进营销环节,延伸现有加工贸易产业链;推动建立科学便利的内销监管模式,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建立国内市场营销网络;加快推进来料加工厂就地不停产转型加快建设电子化、网络化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模式;深入推进东莞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工作。

  四是金融支持措施,缓解企业融资难。加强银贸合作,完善金融扶持措施,促进信用担保和再担保体系的完善,多种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重点用好“五个100亿”:即鼓励企业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100亿美元、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120亿美元、工商银行100亿美元、建设银行100亿元融资,争取100亿元出口信用保险额度等,促进企业调整优化结构和转型升级。

  五是落实财税扶持政策,提高资金使用实效。引导企业用足用活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等政策,并积极争取出台新的扶持政策;整合现有支持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省财政2009年安排近20亿元的外经贸扶持资金,加大对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建设、开拓新兴市场以及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等的扶持力度。

  六是落实招商选资重点产业和项目,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加快推进现代产业招商引资,重点引进技术知识密集、产业链条长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龙头项目,承接国际软件外包和商务服务外包;积极引进世界500强投资;引导外资进园区集群发展加快推进东西北地区招商引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七是落实扩大进口工作,积极利用国际资源。推进进口平台和机制建设,支持我省紧缺的能源、资源性原材料进口和先进技术设备进口;推动建立广东与东盟合作对话机制,扩大与东盟的相互贸易,确保到2010年我省与印尼、马来西亚、越南、新加坡四国的贸易额比2007年翻一番。

  八是落实国际合作事项,扩大境外加工贸易和资源开发。以非洲、南美等国家和地区为重点,扩大电信工程承包等高技术承包工程业务;加强与东南亚、非洲、俄罗斯、澳大利亚等重要资源国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开发合作;加快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创新对外投资方式,鼓励我省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联合等多种形式,获取境外品牌和技术资源。

  九是落实重点合作项目,提升粤港澳台合作水平。全面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强与港澳经贸合作和经济融合,突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依托粤港澳现有各类经济功能区,组建开发区联盟,推进落实特别合作区的产业合作;完善联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在粤的港澳资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对台贸易,引导台资投向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农业和服务业。

  十是落实协调机制建设计划,强化外经贸公共服务。健全外经贸工作的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在外资企业立项审批、土地、环保、建设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帮促重点企业扩大出口、调整优化结构和转型升级;优化外经贸政务服务,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出口退税、出口收汇核销和口岸通关的效率;健全公平贸易工作机制和产业安全监测系统,完善重点行业进出口数据预警监测及预警机制。

  

2008年我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情况和2009年工作思路

  2008年,我省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4170.5亿美元,增长3.4%,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61.0%,占全国加工贸易进出口额的39.5%,其中加工贸易出口额2612.7亿美元,增长6.1%,占全省出口额的64.7%,占全国加工贸易出口的38.7%;加工贸易进口额1557.8美元,下降0.9%,占全省进口额的55.8%,占全国加工贸易进口的41.2%。全年加工贸易项下机电产品出口2107.7亿美元,增长7.5%,占全部加工贸易出口总额的80.7;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215亿美元,增长6.4%,占全部加工贸易出口总额的46.5%。全省加工贸易企业七成以上有深加工结转业务,省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总金额达1280.9亿美元,增长7.9%,增值率达67%,带动国内配套产业的产值超过4300亿元。

  一、2008年我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基本情况

  (一)积极推动加工贸易政策调整。我厅及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我省加工贸易面临的严峻政策问题,国家及时调整了加工贸易有关政策,基本解决了近年来严重困扰我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的政策问题。

  (二)做好加工贸易“双转移”的对接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积极促进珠三角地区加工贸易企业向东西两翼地区和粤北山区梯度转移,认真做好产业转移园区的建设管理和招商引资的有关工作;充分利用现已建立的珠三角地区与东西两翼和山区市之间的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转移对接平台,指导和帮助各对接市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口招商活动,成功举办了清远、梅州两市招商推介会。

  (三)研究出台《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力促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明确我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路径措施等,为全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供了宏观指导。

  (四)抓好来料加工厂不停产转型工作。联合外经贸、海关、外汇管理、检验检疫等十一个部门出台了《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的操作指引》,有效解决来料加工企业在适应政策调整与规范经营等方面的迫切要求。

  (五)鼓励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对促进扩大内销方面做出成绩的加工贸易企业和地市的奖励,支持和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扩大内地市场份额。

  (六)抓好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工作。选取东莞市作为全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出台《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工作方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对业务指导,全力抓好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工作

  (七)粤港联手推进港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我厅与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共同签署了《粤港关于促进港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的合作协议》,充分发挥粤港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题专责小组的作用,及时研究和解决港资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八)研究出台有关促进转型升级的鼓励性措施。省政府专门设立10亿元的广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重点为促进我省港澳台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提供财政支持。

  (九)加强政策宣讲,稳定企业信心。我厅在港澳成功举办了两场加工贸易最新政策宣讲会,通报了有关扶持加工贸易企业平稳发展的最新政策以及各市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有力地恢复、稳定了投资信心。

  二、2009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有关加工贸易政策的调研和政策跟进工作。重点跟进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管理政策、保证金台帐实转管理、加工贸易项下国货复进口保税、深加工结转税收政策和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退税率等方面国家政策动向以及做好对我省影响的分析、政策建议等重大政策调研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最新政策宣。准备在东莞、佛山等市举办加工贸易最新政策宣讲会,邀请省直有关部门参会,通报国家和我省最新出台的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加工贸易企业平稳发展的有关政策。

  (三)研究出台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具体操作办法。用好省财政10亿元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抓紧制定专项资金的分配、划拨、监督管理等使用细则,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积极推进加工贸易产业梯度转移。继续发挥现已建立的珠三角地区与东西两翼和山区市之间的转移对接平台的作用,计划安排若干次加工贸易转移对接活动。进一步组织港澳资加工贸易企业代表团到东西两翼和山区考察投资。

  (五)加快推进来料加工厂不停产转型工作。落实《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的操作指引》,进一步推进来料加工企业就地不停产转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其他类型的企业;将以东莞、深圳、惠州和中山等市为重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有序推进。

  (六)积极搭建加工贸易企业内销平台。认真做好“粤(深)港外贸商品内销展会”的有关准备工作,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建立国内市场营销网络,协助企业办理增设国内分销业务。

  (七)抓好东莞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经验总结工作。认真筹备东莞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现场会,及时总结东莞及各地加工贸易发展和转型升级的优秀经验,以点带面,在全省范围加以推广实施,推进全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八)进一步推进粤港联手推进港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继续充分发挥粤港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题专责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认真履行《粤港关于促进港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的合作协议》。

  (九)抓紧建设全省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公共平台。完善外经贸、加工贸易企业和海关联网监管模式,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电子化、网络化的管理模式,提高加工贸易的整体监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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