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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地区发展 第十章 东莞

信息来源:综合处 时间:2010-04-12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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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09年展望

  一、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一)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综合实力继续增强。全市生产总值3702.53亿元,比上年增长14.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8.23亿元,增长20.5%;固定资产投资943.03亿元,增长12.1%;进出口总额1132.99亿美元,增长6.1%,其中出口总额655.37亿元,增长8.9%;实际利用外资24.47亿美元,增长15.5%;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601.06亿元,增长11.4%,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09.22亿元,增长12.2%;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4460亿元,比年初增长16%;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7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328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0%6.2%;物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得到抑制,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涨5.5%

  (二)结构调整有序推进,内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研究制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1+26”政策文件,启动镇、村、行业、企业等62个试点,有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三次产业比例从0.456.842.8调整为0.352.846.9,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快于第二产业16.9百分点。成立内资经济促进中心,全年实际引进内资132亿元。全市外资企业内销总额1673.6亿元,增长19.5%,来料加工企业转“三资”和民营企业197家。成为广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民营登记注册总户数48万户,注册资金92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6%12%

  (三)创新体系加快完善,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制定出台“科技东莞”第二批政策文件,首设“百万元市长奖”。建成公共技术创新平台6个,新增省、市级企业工程中心23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2个、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1.5倍,首获国家专利金奖1项。散裂中子源项目建议书顺利获批。入选中国城市综合创新能力50强。

  (四)节能减排有效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制订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建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启动路灯节电改造试点,单位GDP耗电下降11.6%着力推进清洁生产。单位GDP耗地下降15%荣获“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称号。深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五)区域发展协调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加快完善。继续实施欠发达镇村扶持政策,市财政共安排42.9亿元支持镇村各项建设,镇村进一步发展,32个镇街可支配收入206.2亿元,增长30.3%82个市属欠发达村经营总收入增长8.2%。松山湖引进项目105个,合同引资85.4亿元。虎门港成功跻身对台直航首批港口之一,保税物流中心(B型)获国家批准设立,虎门港5号、6号泊位建成投产。生态园12项基础工程开工建设,长安滨海新区规划等前期工作稳步推进。“双转移”工作有序开展,与惠州、韶关合作筹建两个市级产业转移园26项市属道路交通和城市功能配套重点工程顺利竣工,30项开工建设;完成33条共115公里的村际联网道路升级改造;完成电网建设投资18.8亿元,新增LNG管网105公里,建成水利防灾减灾工程164项,基本建成污水处理厂16座,配套截污主干网动工13项。

  (六)各项改革继续深化,体制机制不断创新。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08项(其中取消10项),完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三期工程。成立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正式挂牌运作。改革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建成318个公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向“政府办政府管”的转变。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规范对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推进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东莞银行挂牌运作。长安镇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通过省检查验收。

  (七)社会管理不断强化,和谐基础更趋稳固。加强综治维稳工作,推进警力下沉,基层一线警力占总警力89.1%。新建规范化社区警务室127个,全市视频监控摄像头达12.8万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治摩禁电”等专项行动,加强对出租屋、流动人口等的管理,飞车抢夺案和抢劫汽车案分别下降42.2%8.9%,涉摩交通事故下降27.3%加强和改善信访工作,群众上访批次和人数明显下降。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达80.6%社会大局稳定和谐,“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通过国检。

  (八)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民生福利有效改善。安排47.14万新莞人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比上年增加3.41万。免收义务教育阶段户籍借读生杂费差。大力推进“三城一都”文化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通过国检。首批20个镇街基本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10.77‰和6.23 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率先实施普通门诊保障制度,提高医疗保险待遇。19.9万名户籍困难群众发放每人1000元临时生活补贴。

  (九)抗震救灾不遗余力,对口援建扎实推进。累计向5.12地震灾区捐款捐物7亿多元。基本完成映秀镇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方案,初步拟定重建项目方案,市财政拨付1000万元对口援建资金,启动了第一批6个项目建设。积极协助灾区群众解决安全过冬问题。

  存在问题:经济下行的压力加大,工业增速放缓,固定资产投资回落,出口增长下降过快,引资难度增大;企业生产成本上升,订单减少,资金紧缺,经营出现不同程度困难;财政增收困难,农村集体收入减少,居民财产性收入降低;自主创新能力有待增强,节能减排任务依然艰巨;公共安全形势严峻,社会管理任务依然繁重等等。

  二、2009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

  2009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8%;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外贸出口力争有所增长;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控制在4个百分点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4‰以内;常住人口与上年持平。为实现上述目标,着力做好八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对民生、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和现代产业体系等建设的投入,积极争取中央新增投资计划。加快建设和启动一批在建和拟建重点工程,抓紧规划、论证一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等重大项目,加快立项报批进度。加快骨干路网建设、镇际联网路建设和村际联网路建设,启动一批市域公路的建设和改造,力争年内动工东莞轻轨首期工程。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加快LNG气站规划建设。加快全市供水管网改造,以及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探索建立职工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挂钩的收入分配机制,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加强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组织供应,强化价格测和市场监管。增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供给,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二)强化对中小企业的帮扶,促进外向型经济稳定发展

  深入开展“稳定企业扎根发展”系列活动,突出落实“五个10亿”专项资金配套政策,完善中小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基金以及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坚决清理不合理收费,继续研究减免一批收费项目帮助企业提高转型升级和应对风险能力。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银企合作,用好用足2200亿元授信贷款。探索建立外资企业产品直销中心,推动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三资”企业,抓好100家外资企业内销试点。加快虎门港口岸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加工贸易合同电子审批全覆盖。完善加工贸易企业倒闭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对日、对台、对欧美招商,出台关于重点项目和关键性项目引进的鼓励政策。加大内资引进力度,强化对国内大项目、优质项目的引进。

  (三)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加快落实《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出台《纲要》实施意见,加强与周边省市的产业合作,主动融入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实施“1+26”政策文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大力建设“信息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深入开展信息产业试点,重点发展平板显示、集成电路、LED光电、通信设备制造等信息产业加快发展金融、物流、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引进港澳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新型特色专用装备制造业,加快工业适度重型化步伐。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完善“科技东莞”配套政策,全面落实技改投资减免税和研发费可抵扣所得税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设立各种类型的研发机构,加快中山大学东莞研究院、散裂中子源项目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发展科技金融,深化产学研合作。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四)扎实推进节能减排,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

  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强化对镇街工作绩效的考核。严格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引进。落实超标准耗能加价以及污染物处理收费等政策。扶持一批节能减排重大项目和示范性项目,加快推进水煤浆的应用和LED路灯节电改造工程的实施。积极开展省循环经济和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建立绿色信贷等节能投资激励机制,推动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的开展。实行“四纯两小”企业排放达标管理积极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稳步推进旧城、旧村、旧工业区(旧厂房)改造。着力加强生态建设。

  (五)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逐步扩大公共财政对农村治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继续对欠发达镇村实施借贷款贴政策,完善“超收奖励”的财政激励机制。逐步推行“市镇主导开发,市镇村三级分利”的发展模式。加大松山湖引资力度加快推进松山湖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项工作。推动虎门港建设全面提速,加快推进生态园路网和中心区建设。加快长安新区规划编制和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加强对东部工业园发展的统筹。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重点建设好五金模具服装家具毛织等省级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大力扶持企业争创名牌名标和参与标准的修订制定。加快城区、镇中心区“退二进三”步伐。加大对“双转移”的统筹,重点推进与韶关惠州共建市级产业转移工业园

  (六)深化各项改革,完善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继续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启动村级体制改革试点,设立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扩大基层部门和镇街的管理、审批权限。探索开辟重点项目优先办理快速通道,加快推进并联式审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保障机制,加大对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投入完善财政投资项目代建制,稳步扩大实施范围。强化对落实科学发展的评价和考核。推进教育、文化、公共事业、医药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

  (七)全面发展社会事业,加大力度改善民生

  加快市属“四院一中心”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市中医院新院、市卫生学校新校、市中心血站等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新建、扩建、改建一批镇(街)医院,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继续推进国家卫生镇创建。加强对镇街初中阶段教育的统筹,促进初中阶段教育均衡发展。出台《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继续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加快职教城规划建设进度,研究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财政政策。加快发展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4‰以内。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推进农保与职保的统筹发展,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增加生育保险。完善市镇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功能,完善“创业东莞”配套政策,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八)加强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城市管理,继续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完善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功能探索实行流动摊贩集中经营等人性化管理。继续实施“平安东莞”工程,深入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加快建设全市视频监控联网平台,进一步强化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深入开展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建筑安全等专项整治。完善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和食品卫生索证制度,推进省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抓好粮食储备管理,加强市直属粮库建设。加快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应急平台一期和市镇两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妥善解决倒闭企业的工资发放和员工就业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欠租欠薪行为。完善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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