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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专题报告 推动广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信息来源:综合处 时间:2010-04-12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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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2009年2月13日

广东是全国加工贸易开展最早、发展较快、规模最大的省份。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行一步的特殊政策、灵活措施。我省紧紧把握机遇,充分发挥毗邻港澳、华侨众多的地缘和人缘优势,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加工贸易和利用外资的政策,主动参与国际产业分工与合作,积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和提高加工贸易,全面推进经济国际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我省加工贸易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加工贸易产业整体层次和水平显著提高,产业规模逐步扩大,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加速优化,产业链不断延伸,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日益增强。加工贸易已经成为我省外源型经济的特色和优势,是我省吸收外资的重要方式和外贸出口的主要力量。

一、加工贸易发展为广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截止2008年,我省批准设立加工贸易企业7万家,实际运作4.01万家。2008年,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为4170.5亿美元,增长3.4%,占全省进出口额的61.0%;加工贸易出口额为2612.7亿美元,增长6.1%,占全省外贸出口额的64.7%,占全国加工贸易出口额的38.7%;加工贸易进口额为1557.8亿美元,下降0.9%,占全省外贸进口额的41.2%。加工贸易项下外商投资企业出口2103.3亿美元,占全省加工贸易出口的80.1%。截至2008年底,世界500强中已在我省设立729家企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加工贸易发展经历了起步探索、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三个阶段。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我省通过大力发展高附加值、对国内产业辐射带动和技术溢出能力强的产业,吸引跨国公司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来我省设立生产制造基地、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和采购中心,使加工贸易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带动了众多相关产业的发展,外商投资的产业聚集效应越来越明显,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向前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加工贸易成为广东外向型经济的主体,拉动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2008年全省以加工贸易为主体的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增加值为8697.72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56.9%;涉外税收为2355.9亿元,增长19.9%。全年加工贸易顺差达1054.9亿美元。

(二)加速了广东工业化进程,促进了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的不断优化。通过发展加工贸易,我省工业逐步从轻型向重型转变。珠三角地区已发展成为世界重要的IT产品加工制造和出口基地。2008年,我省加工贸易项下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分别占全省加工贸易出口额的80.7%和46.5%。全省加工贸易增值率由1996年的35.6%上升为2008年的 67%。

3. 推动了广东科技创新和产业技术进步。通过吸收外资发展加工贸易,引进了一大批先进技术设备,累计引进设备1311万台(套);引进技术52845项,其中核心关键技术4676项。大量设备技术的引进,推动了相关产业的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提升了产业技术水平。

4. 加工贸易产业链不断延伸,带动了国内配套产业发展。2008年,我省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总金额达1280.9亿美元,增长7.9%,深加工结转金额约占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额的三成。目前,全省加工贸易企业中七成以上的企业有深加工结转业务。2008年加工贸易出口带动国内配套产业的产值超过5500亿元。

5. 推动了广东省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城镇化的进程。加工贸易大大加速了珠江三角洲农村城镇化及民营经济的发展,形成了深圳布吉(电子信息产业)、东莞虎门(服装)、中山沙溪(休闲服)等专业乡镇,这些城镇已经基本完成了由农村向城市的转变。

6. 促进了广东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大型企业集团的形成和发展。我省的一批企业从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做起,实现了从OEM到ODM到OBM的转变,如今已都拥有自己的品牌和知识产权。这批企业共获得名牌称号629个,占全省名牌总额的33.7%。其中获得中国名牌称号90个,29个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8年品牌工业产值超过4000亿元。涌现出如华为、中兴、美的、格力、TCL、格兰仕等一大批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7.扩大了劳动就业、培养了大批熟练产业工人。截至2008年底,我省加工贸易吸纳就业人数为1600多万人,培养了大批熟练产业工人和高素质技术、管理人才。其中工程技术和企业管理以上人员占13.66%,技术、熟练工人占66.7%,普通工人占19.64%。

8. 对港澳繁荣稳定和祖国统一大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台港澳是我省加工贸易的投资主体。我省台港澳加工贸易企业约3.5万家,2008年这些企业的出口约2090亿美元,占全省加工贸易出口近八成。我省加工贸易的蓬勃发展对保持港澳地区的繁荣稳定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加快转型升级是广东加工贸易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广东近30年的发展实践证明:广东既是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先行者,也是解放思想、改革开放最大的受益者。加工贸易是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贸易方式,是欠发达地区承接世界产业转移,加快经济发展的一条捷径,是有效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一种有效模式。发展加工贸易符合当前我国国情及广东省情,是我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战略选择。没有加工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就没有广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但广东加工贸易发展到今天自身矛盾日益显现,加之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持续加深,加快推进我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已刻不容缓,既是保障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我省从经济大省迈向经济强省、从外贸大省迈向外贸强省的必由之路。

(一)加快转型升级是提升广东加工贸易产业链、价值链,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手段。我省虽然已经形成了若干初具规模与集约优势的支柱产业,但是加工贸易产业整体层次仍然不高,相对集中在产业链的加工组装生产环节,尚处于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中低端,大部分还停留在“贴牌加工”的水平。加工贸易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自主研发能力、设计能力仍不够高,产品附加值偏低,营销渠道和网络还没有掌握在自己手中,产业高级化和重型化仍处在初级阶段,亟待“中间提升、两端延伸”,提升加工贸易产业链、价值链,不断增强竞争力。

(二)加快转型升级是促进广东加工贸易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区域经济结构的客观需要。我省加工贸易发展极不平衡,粤北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加工贸易发展远远落后于珠三角地区。目前,仅占全省土地面积23%的珠三角地区集中了全省98%的加工贸易业务,而广大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加工贸易业务仅占全省的2%,呈现两个明显的梯级。随着珠三角地区的土地等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逐步弱化,加工贸易因发展需要对外转移或者将部分加工工序放到周边地区;而山区与东西两翼地区为促进经济发展,也正需要承接部分加工贸易产业转移。

(三)加快转型升级是推进广东园区规划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保障。由于我省加工贸易前期发展缺乏规划,遍地开花,园区发展相对滞后,导致加工贸易产业规模和集聚效应不明显,也不利于加工贸易集中管理。因此,加快转型升级,规划、建设和管理好园区,逐步推进我省加工贸易集聚发展,形成规模效应,是进一步增强我省加工贸易产业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四)加快转型升级是广东完善生产性服务体系,改善营商环境的必要途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依赖于生产性服务链,但目前广东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徘徊在全国第十位左右,且70%以上为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服务业发展仍然落后。同时,我省服务性基础设施配套较差,保税物流配套方面尚处于较低水平,我省目前有30个产业转移工业园,都不具备保税物流功能;省内公路收费站过密,严重影响物流效率。加快转型升级是建立和完善广东生产性服务体系重要途径。

三、广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一)努力营造我省加工贸易发展良好政策环境。2006年以来,国家对加工贸易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范围大、强度高的调整,广大加工贸易企业经营负担大大加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省直和中央统驻粤有关部门深入基层和企业调研,掌握和了解新政策执行后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我省的意见和政策建议,如提高商品出口退税率、暂停台账保证金“实转”、调减加工贸易限制类、禁止类目录、保持深加工和国货复进口的保税政策不变等,相继得到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并予采纳,为我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争取到相对稳定的政策环境。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最近我厅还牵头组织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部门先后赴香港、澳门举办加工贸易最新政策宣讲会,及时向港澳工商届宣讲国家和我省近期出台的、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鼓舞投资信心的各项最新政策措施,港澳地区反应热烈,受到了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及港澳工商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适时研究出台鼓励产业优化升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近年来,我省加快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步伐,陆续出台了相关鼓励性政策。如去年下半年以来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广东省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的操作指引》、《关于推进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加大资金投入、鼓励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发展水平。今年年初,我省又出台了《广东省支持港澳台资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加快转型升级若干政策措施》,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三)推动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优化全省加工贸易布局。我省明确自去年起,连续五年共计投入近500亿元,推动我省珠三角地区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与劳动力向东西两翼地区和粤北山区转移,珠三角地区腾出空间重点发展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以优化调整全省产业结构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截止2008年,我省已在东西两翼地区和粤北山区批准设立了30个产业转移工业园,作为我省推动“双转移”的平台,并已从中择优挑选出6个作为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省财政2008年对每个示范性产业园区直接安排5亿元以重点扶持其发展。今年我省还将陆续评选出9个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加以扶持。

(四)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着力培育我省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总体框架,重点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心的现代服务业,以装备制造业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以电子信息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品牌带动的优势传统产业,以质量效益为导向的现代农业,以能源、交通、水利等为支撑的基础产业。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转变产业发展方式,全力打造 “珠江三角洲现代产业核心区”等八大载体,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不断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

(五)提高引资水平和扩大外资的溢出效应。不断优化外资结构,提高吸收外资的技术含量,重点发展对国内产业辐射带动和技术溢出能力强的现代制造业,特别是光电一体化、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吸引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转移到我省,鼓励外商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同时,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降低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加快生产性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步伐,加大商品检测、物流、信息、咨询领域的招商引资力度。

(六)引导加工贸易实现可持续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近年来我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全省各地严格按照“引进一批、发展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思路,严把环保准入关,高起点发展加工贸易项目,着重引进环保型、资源节约型企业。积极推进加工贸易企业开展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和鼓励企业组织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增创环保诚信。

(七)鼓励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为鼓励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建立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扩大内销,减少对外贸易顺差,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内、外源经济协调发展,我省制定了扩大内销的指导性意见,加大对企业扩大内销的资金和服务支持力度。同时,省直各有关部门强化协调服务和宣传引导,积极探索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内销的管理服务新途径,协助和推动更多的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创立内销品牌,开拓国内市场,增加地方财税收入。

(八)推进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工作。我省制定了来料加工企业实现原地不停产转型的操作指引,支持和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来料加工企业就地不停产转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其他类型的企业。目前,我省已有相当部分来料加工企业成功实现不停产转型,这为企业从事自主经营、自主创新,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创造了条件,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九)在重点地市开展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工作。去年,我省确定东莞市为全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市,允许东莞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方面先行先试,允许其结合自身特点探索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路径、方法,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为全省积累经验。一年多来,东莞市在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研发设计、创建品牌、不停产转型、外发加工和扩大内销等方面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其成功经验已逐步在全省推广。

(十)设立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2009年我省安排10亿元资金设立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和创立自主品牌;扶持企业保持就业和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来料加工企业加快实施不停产转型等,充分调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性,平稳渡过当前难关,化危为机,谋求进一步发展。

(十一)粤港联手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我省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共十六个部门会同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等部门设立了“粤港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题专责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占我省加工贸易企业七成以上的港资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去年下半年,我省还与香港特区政府联合签署了《粤港关于促进港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的合作协议》,明确了建立粤港联手推进港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的工作机制和加大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发展。

四、当前广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面临的问题和有关建议

(一)面临的主要问题。

1.加工贸易相关政策缺乏稳定性。2006年以来,加工贸易相关政策的调整较为频繁,严重影响企业投资信心。

2.国家层面鼓励性政策较少。目前,国家仍没有关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长期规划或指导性意见,导致广东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缺乏政策引导。同时,加工贸易鼓励性政策(尤其是对轻纺行业)较少,难以调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性。

3.园区发展和保税物流功能相对落后。我省现在园区发展相对落后,绝大部分园区不具备保税物流功能,难以推进加工贸易产业集聚发展和实现境内保税物流。

(二)有关政策建议。

1.赋予广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省”。允许广东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路径、方法和措施,为全国积累经验。

2.国家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出台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指导性意见以及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3.保持加工贸易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再出台新的加工贸易限制性政策;多出台鼓励性加工贸易政策,调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性。

4.支持我省增设出口加工区以及各类保税物流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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