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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专题报告 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新进展

信息来源:综合处 时间:2010-04-12 0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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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工作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树立节约保护也是发展的科学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相关工作,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奠定了基础。2008年,我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预计下降3.8%,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5.58%5.28%,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一、节能减排工作情况

(一)加强节能减排组织领导

2007年我省就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相继出台了《广东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把推进节能减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和各市政府。华华省长还与各市市长签订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责任书。

(二)完善节能减排法规政策

开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修订工作,组织制(修)订和出台《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等法规政策。设立省节能监察中心,加强节能监察管理。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季报制度。

(三)开展节能减排评价考核

制定《广东省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对各市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并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制定并印发《广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对各市2007年污染减排完成情况和2008年减排任务及工程项目计划进行核定。

(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一是制定政策措施。出台《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加大指导力度,推动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二是严格项目准入管理。加强投资项目的节能和环保审查,对新上项目的技术水平和能耗水平要求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2008年,全省否定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4692个,占受理项目总数的8.1%;其中,省环保局受理项目296个,否定113个,占受理项目总数的38%

三是调整高耗能行业内部结构。严格执行国家电力、水泥“等量淘汰”政策,支持“以大代小”、“等量淘汰”建设大型发电机组和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基地。加大钢铁企业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制订出台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有关的省财政补助政策和差别电价政策。到2008年底,我省已关停落后钢铁产能700万吨,小火电机组545万千瓦,淘汰落后水泥产能3500万吨。

(五)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2008年起,我省设立省节能专项资金,每年2亿元。组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对年节能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1万吨标准煤以下的节能技改项目,按每节约1吨标准煤给予2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2008年共安排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131项,财政资金10526.75万元。

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建立了污水处理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落实25亿元作为地方政府建设污水处理工程的补助资金,确保东西北地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2008年底前动工,2009年底前建成运行,2010年发挥减排效益。截至2008年底,全省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75座,日处理能力达1091.5万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可达63%。推进燃煤机组脱硫工程建设,截至2008年底,全省已建成烟气脱硫装置的火电机组总装机达2780万千瓦,基本实现全省12.5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完成脱硫治理的目标。加强在线监管,截至2008年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率达91%,联网率约为80%。全省共有13个地级以上市已建成在线监控中心,其余8个地级以上市也已建成在线监控平台。

 (六)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一是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组织开展能源审计和编制节能规划工作。加强先进适用节能技术以及具有行业特点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是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试点工作。

三是推进交通行业节能。在公路水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及验收审批中增加节能的要求,并作为硬性指标严格把关;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节能监管,建立道路运输车辆节能监管体系。

(七)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工作

组织编制全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指导我省列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第一、二批)的7家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并组织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做好省清洁生产企业到期重新认定工作,修订《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落实国家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八)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开展亚行1亿美元贷款的能效电厂试点项目工作,争取实现综合节约电力35万千瓦的目标。加强粤港两地交流,启动粤港合作的清洁生产伙伴计划。与ABB公司、霍尼韦尔公司等国际公司以及亚洲基金会等金融组织合作,利用新机制、新模式推进我省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项目。

二、2009年主要工作措施

2009年是我省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时期,必须将节能减排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严格节能减排评价考核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对节能减排工作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检验各地经济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政府和企业,督促其提出整改措施。逐步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的考核。研究建立完善建筑、交通、政府机关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

(二)大力优化产业结构

加快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实行产业转移集聚发展。切实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严格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及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大力支持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及新装备的研究开发。

(三)推进重点节能减排工程

加大财政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力度,在重点支持工业领域节能的同时,适当安排建筑、交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节能资金,以推动各领域的节能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务求有新的突破。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已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率,鼓励新建污水处理厂采取市场化模式加快建设,确保新建污水处理厂在2010年投入运行并发挥减排效益。继续推进火电厂脱硫工程建设,启动火电机组脱硝工程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四)抓好重点企业节能

狠抓重点企业节能管理,推动重点企业节能上水平、上台阶。加大对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的工作力度。按照《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各部门、各领域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详细计划和行动方案,明确目标和工作进度,并切实加以推进。

(五)加快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编制全省清洁生产总体规划,推动列入自愿清洁生产名单的396家企业尽快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编制出台全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指导广州开发区等3家国家第二批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推动资源综合利用,组织编制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继续做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电厂)认定工作。

(六)建立健全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政策机制

切实推进《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循环经济条例》和《广东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推进环境价格改革,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并提高标准,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等各类废弃物处理收费制度。研究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制度。严格执行脱硫电价,研究脱硝电价。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实行扶持政策,实施鼓励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发展和使用的价格政策。

(七)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加强全省节能监督检查,对浪费能源的行为进行监察。开展公共机构用能用电状况、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以及节能调度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环保日常监管,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超标准排污和超总量排污。建立重点污染行业和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督员制度。加强对火电机组烟气脱硫设施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管,对列入国家重点监控的企业要完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及与环保部门联网。

(八)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继续实施与亚行合作的“能效电厂”项目。推进与日本、英国等国际公司的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合作项目。加强与世界银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引导信贷资金支持节能技改项目。推动国外机构与我省节能服务机构的合作,大力引进国外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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