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在中央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粤港澳三方共同努力,全力开展深化粤港澳合作专题调研,达成推进粤港澳紧密合作的高度共识,务实推进各合作项目,合作成效显著。
一、2008年粤港澳合作基本情况
(一)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出台和实施。
2008年以来,省主要领导先后5次与香港特首会晤,3次与澳门特首会晤,积极沟通,迅速达成紧密合作的重要共识,掀起了热议合作、推动合作的高潮。从政府到民间、从学界到媒体,粤港澳紧密合作不断深入人心。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各界人士、民间智囊机构纷纷为推进粤港澳紧密合作出谋献策,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建议。
2008年7月,温家宝总理到我省考察,听取工作汇报时指出,应该把珠三角地区发展放在一个更重要位置,并指示国家有关部门会同我省研究提出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意见。珠三角规划启动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了国家30多个部门近200人的调研组到广东深入调研,香港、澳门特区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配合。
(二)经贸合作稳步发展。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粤港澳经贸合作克服巨大困难保持稳定发展。2008年粤港澳进出口总额(含转口)达4114.6亿美元,同比下降0.5%。其中,粤港进出口总额(含转口)4082.8亿美元,同比微降0.5%,我省实际吸收港资105.4亿美元,增长27%;粤澳进出口总额(含转口)31.8亿美元,同比微降3.3%。截至2008年底,全省累计吸收港澳直接投资项目11.2万宗,合同金额2373.39亿美元,实际投资1358.83亿美元,占全省实际吸收外资的六成以上;我省累计在香港设立企业986家,协议金额57亿美元;我省经核准累计在澳门设立各类企业或代表处共计139家,协议金额1.2美元。珠澳跨境工业区运作良好,共有91家企业落户,其中珠海园区60家,澳门园区31家,总投资额超过2亿美元,涉及服装、办公用品、金银首饰加工、医疗器械、电子产品、物流分拨、中转贸易等行业。
(三)服务业合作取得历史性突破。
在习近平同志的高度重视下,国务院同意25项对香港服务业开放政策、20项对澳门服务业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粤港澳服务业合作取得历史性突破。2008年8月初,粤港签订了《加快实施CEPA及其补充协议五的合作协议》等合作协议,引起香港业界的广泛关注;9月底,CEPA补充协议五及先行先试政策措施宣讲会在香港成功举办,受到香港业界的热烈欢迎。11月,省政府建立了推进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珠海等市作为落实先行先试政策措施的重点市。先行先试政策的推出,增强了港澳服务业进入广东的信心,并取得良好成效。2008年,广东吸收香港服务业项目3161个,实际投资44.13亿美元,同比增长57.85%,占吸收香港实际投资的41.85%,同比提高8.18%。2008年,经广东口岸进口香港CEPA项下“零关税”产品货值3.13亿美元,优惠税款2亿元人民币;进口澳门CEPA项下“零关税”产品货值40.2万美元,优惠税款43.4万元人民币。
(四)支持港澳资企业转型升级共渡难关。
为应对全球金融经济危机日趋严峻的形势,抵御国际经济环境的不利影响,我省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支持港澳资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加快转型升级。这些政策措施具体包括:加大财政支出,特别是省财政支持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帮助港澳台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减免部分税费;简化优化有关审批手续;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扩大港澳台资企业享有国民待遇政策覆盖面;加强金融服务;保障水电煤气供应;加强就业服务;加强市场环境建设;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粤港两地政府还签署《粤港关于促进港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的合作协议》,在粤港合作联席会议下联合设立“粤港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题专责小组”,联手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五)金融合作取得显著进展。
(六)大型跨境基建和口岸合作扎实推进。
2008年6月,《港珠澳大桥工程可行性报告》通过专家审查,三地政府对港珠澳大桥融资方案的安排达成了共识,一致同意采用“政府全额出资本金方式”,项目资本金以外的部分,由粤港澳三地共同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通过贷款解决。目前,三地政府已公开向香港、内地、澳门的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大桥主体项目贷款意向征集工作,多家银行表示愿意牵头组建银团贷款。2008年11月,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第九次会议确认了推进项目报批和启动初步设计的主要工作时间表,争取大桥在2009年内开工。到目前为止,广深港高速铁路累计完成投资88.7亿元,占总投资的51.1%,计划于2010年左右建成。莲塘/香园围口岸前期研究工作、深港空港合作及机场轨道联络线等项目稳步推进。广珠城际快速轨道项目进展顺利,计划于2010年建成,项目延伸至横琴的可行性研究已经基本完成。
(七)旅游、环保、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合作稳步推进。
广东加快落实扩大内地居民赴港“个人游”政策的试点工作。2008年12月15日,深圳市试点开展非深圳籍居民参加香港迪士尼定点团队旅游正式启动。有关准许深圳市户籍居民中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士办理一年内多次往返香港旅游签注事宜,广东省公安厅正着手落实有关安排细节。截至2008年底,广东累计办理个人赴港澳旅游签注5415万个,约占全国八成。粤港澳以“旅游推广机构”联合体形式,共同组团参加国际旅游促销活动,扩大了大珠三角区域旅游品牌的影响。粤港澳达成“共建绿色大珠三角优质生活圈”共识,共同推进空气质量监控和排污管理。广东不断完善对供港澳食品的监管,注重从产品源头抓质量,切实保障供港澳食品的安全,进一步稳定对港鲜活产品供应。广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质、保量对澳供水。2008年9月,第三条供澳原水管建成通水,对澳供水管道输水能力从目前的每天22万立方米,提高到每天50万立方米,可基本满足澳门2020年前的用水需求。2008年12月,竹银水源工程正式开工建设,2010年底全面完成,从根本上解决咸潮对澳门供水安全的威胁。
(八)加快推进横琴岛、深圳前海地区、深港河套地区的开发,为港澳投资者拓展投资和发展空间。
在中央的关心支持下,横琴岛开发建设前期工作稳步推进,《横琴总体发展规划》修编工作基本完成,已上报国务院审批。我省将按照“面向港澳、自主开发”的原则和“面向世界、优先港澳,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开发模式,尽快推进横琴岛的开发。深圳前海地区规划论证工作已完成,将把其作为深化粤港澳服务业合作的平台,充分利用港澳服务业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培育现代服务业的聚集区。深港签署了河套地区开发研究协议,同意以共同研究、共同开发的原则,探讨开发落马洲河套地区的可行性及有利于港深两地的土地政策。在双方对开发定位进行的比选论证中,已梳理出金融、高新技术、商贸会展、教育等开发方向。粤港双方商定,将定期对外公布阶段性成果。
二、2009年工作思路
2009年,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紧紧抓住实施《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契机,继续扎实工作,全力以赴推进深化粤港澳紧密合作工作,为全省工作大局和港澳工作大局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一)积极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在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的制度框架下成立粤港、粤澳推进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联络协调小组,制定粤港澳合作推进《规划纲要》落实的整体策略和目标,统一步骤,同步推进实施。联手港澳特区政府,邀请国家有关部委参与,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将一批重大建设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共同加大宣传、推广工作力度。
(二)办好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
积极推动全省涉港澳的工作部门,落实CEPA及其补充协议,落实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确定的重大合作项目,办好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十二次会议、2009年粤澳合作联席会议以及相关的工作会议和联络办主任会议,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在经贸、民生、社会等领域深度合作。
(三)深化粤港澳服务业合作。
落实中央批准对港澳开放教育、医疗、环保、旅游、信息化等领域在广东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推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推进专业资格互认、实施贸易投资便利化。
(四)推进珠三角港澳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合作。
推动落实支持港澳资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携手港澳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力维护我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大局稳定。
(五)加快推进横琴岛的开发,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
按照“面向港澳、自主开发”的原则和“面向世界、优先港澳,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开发模式,加快推进横琴岛的开发建设。
(六)深化粤港澳民生合作。
围绕构建“大珠三角绿色生活圈”的目标,以水、大气、减排为重点,研究推进排污交易计划、清洁生产计划、珠江口湿地保护、东江水源林地工程等。完善传染病疫情通报和交流机制,加强人禽流感等传染病监测合作,深化食品安全合作。
(七)加快粤港澳跨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粤港澳城市群发展规划协调对接,整合港口、机场等资源,促进人口、产业合理布局,加快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东部通道、广深沿江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
(八)深化粤港金融合作。
全力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加强共同课题研究合作,支持两地业界开展交流活动。
(九)深化粤港澳民间合作。
充分发挥粤港民间合作机制的作用,积极创新合作形式和内容,重点加强商会、行业协会、媒体和社科理论界的合作,在更高领域和层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另外,粤港澳科技、教育、文化、消防、反走私等其他领域合作也将继续大力推进。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