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6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力度,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年度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统筹稳增长调结构,发展质量效益继续提升。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持把稳增长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释放消费潜力,抓好重点项目带动有效投资,千方百计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初步核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95万亿元,增长7.5%,经济总量稳居全国首位。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3.1%、6.2%、9.1%,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4.7:43.2:52.1,服务业占比提高1.5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7.28万元,增长6.2 %。发展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总收入达2.28万亿元,增长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1万亿元,达1.039万亿元,增长10.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增长14.4%。民营经济领先发展。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增加值增长11.4%,分别比国有、外资高6.4个、9.1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增长13.5%,占比提高到62.1%。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超千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分别新增32家和2家,总数分别达243家和23家。支持3400多家中小微企业获得267亿元贷款,建成国家级、省级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232个。
(二)扎实推进“去降补”重点任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去产能任务全面完成。压减钢铁落后和过剩产能307万吨,超额完成2016年压减任务;完成9.658万吨淘汰落后造纸产能任务。国有关停类“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2394户,国有特困企业实现脱困427户。房地产库存明显减少。有效释放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购房需求,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率先组建省属国企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全省商品房去库存2197万平方米。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推动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去杠杆,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11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56.25%,同比回落1.6个百分点。降成本成效明显。通过“营改增”、降低电价、减轻收费等35项措施,为企业减负超过1940亿元。10月1日起全省实施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补短板重大项目扎实推进。将18项、总投资2.25万亿元的补短板重大工程纳入省重点项目调度,对在建线状工程实行清单化管理,薄弱环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三)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广东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获国务院批准,116项具体改革事项中已有101项落地实施。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倍增计划,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总数达213家。推进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参建高校有48个学科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58%,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7%,有效发明专利量连续7年、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15年保持全国第一。企业创新潜力有效激发。高新技术企业井喷式增长,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000家,总量达1.9万家,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增长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20%。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水平继续提高。累计建成新型研发机构18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达634家、500家。12月末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机构管理资本量达1.17万亿元,增长108.3%。新增科技支行45家、总数达95家。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的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提高至27.6%。工业机器人产量增长45.2%,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加快发展,启动“互联网+”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建设首批8个大数据产业园、3个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海洋生产总值达1.55万亿元,增长12.4%。产业结构继续优化。落实《中国制造2025》,创建全国首批“中国制造2025”试点城市群。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2%,工业技改投资增长32.8%。培育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基地10个,新增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6个,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达113家。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9%,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61.7%,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49.3%。
(四)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三农”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农业经济保持平稳。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保持稳定,粮食、肉类、禽蛋产量分别达1360万吨、407万吨和33.3万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开展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新建粮库仓容465万吨,全省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增长119%。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12个现代农业示范区、6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76个现代农业“五位一体”示范基地。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达633家,农民合作社3.9万多家,家庭农场3.75万家。设立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组建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政策性涉农保险品种拓展到18个,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达8.04亿元。重大水利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全面开工,雷州青年运河、高州水库和韩江粤东三大灌区改造等工程加快推进,完成揭阳榕江、汕头大围达标加固工程建设,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2903公里,94个县(市、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稳步推进。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533.8万亩,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5000公里,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投资105亿元,13个原中央苏区县开展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应用试点,11个现代渔港建设扎实推进。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建设国家级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村改居社区“政经分开”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颁发证书20.6万份。清理核实农村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基本实现县镇村三级全覆盖。农村普惠金融试点扩大到粤东西北和惠州、江门、肇庆15个市,建成县级综合征信中心31个,创建信用村4094个,发放贷款32.2亿元。
(五)狠抓重点项目建设,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稳步提高。投资结构继续优化。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万亿元,增长10%。先进制造业、装备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投资分别增长11%、17.9%、20.6%;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教育业投资分别增长167%、20.8%、23.6%。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018.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120.4%。新开工建设赣深客专、罗定至信宜高速公路等108个项目,建成投产广佛肇城际铁路等60个项目。广佛肇高速公路肇庆大旺至封开段、潮惠高速公路二期等9个项目建成通车,新增高速公路里程655公里、通车总里程达7673公里。莞惠城际铁路常平东至小金口段等2个项目建成通车,新增铁路运营里程134公里、运营总里程达4154公里。清远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建成投产,新增电源装机容量约400万千瓦。多措并举筹集建设资金。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44.72亿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413亿元,支持农林水利、保障房等项目建设。建立首期规模为500亿元的省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解决重点项目资本金融资需求,扩大配套贷款规模。制定发挥政策性银行低成本资金优势支持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的投融资方案,研究进一步扩大境外融资。成功发行企业债券25期、规模350亿元。
(六)积极培育消费新业态,消费潜力持续释放。市场消费平稳增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7万亿元,增长10.2%。信息等新消费热点持续升温,12月末4G移动电话用户约9085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约1.15亿户,通讯器材类消费增长19.8%,电信业务总量增长54.7%。汽车类消费增长11.8%,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分别增长25.1%和41.7%。消费新业态蓬勃发展。快递业务收入增长42.8%,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55.3%,移动支付业务金额增长超过1倍,在线医疗、在线教育增长迅猛。健康、养老、旅游、体育、文化等新型消费快速发展。价格总水平保持稳定。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2.3%。政策性蔬菜种植保险试点范围扩大至全省,省级价格调节基金为蔬菜生产企业提供风险保障1.67亿元。开展涉企、医药、教育、电力等价格监督检查,规范电子商务等领域价格行为。
(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开放合作优势继续巩固。“一带一路”建设初显成效。推进广东(石龙)铁路国际物流基地和中俄贸易产业园、广东—马六甲皇京港及临海工业园、沙特(吉赞)—中国产业集聚区、伊朗格什姆自贸区、埃塞俄比亚—广东工业园、中白工业园广东光电科技产业园等项目建设。设立首期规模为200亿元的广东丝路基金,成功举办第二届对非投资论坛、2016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我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增长6.5%,占全省比重为20.7%,提高1.5个百分点。粤港澳合作不断深化。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中期目标基本实现。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建设13个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示范基地。港珠澳大桥主体桥梁贯通。启动编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区域合作取得新进展。泛珠区域合作上升为国家战略,成功筹办第十一届泛珠论坛暨经贸洽谈会,推动建立省(区)部际协商会议机制。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桂黔高铁经济带、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闽粤经济合作区等重大合作平台加快建设。加强对口支援,安排援藏、援疆、援四川甘孜项目278个,资金33.31亿元。外贸转型升级加快。进出口总额63029.5亿元,其中出口39455.1亿元,占全国的28.5%、提高0.2个百分点,进口23574.4亿元,进出口顺差15880.7亿元。一般贸易进出口占全省比重达43.4%,比加工贸易高4.6个百分点。旅游购物出口增长87.5%,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增长53.8%。合同利用外资866.7亿美元、增长54.5%,实际利用外资233.5亿美元。新增对外协议投资282.8亿美元,对外实际投资206.8亿美元、增长94.3%。
(八)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有效激发。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率先制定并公布实施51个省级部门权责事项,开展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纵向权责清单试点。新取消省级行政审批事项122项,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126项,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试点。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推进负面清单全覆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率先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全面推开,网上全流程办理率76.7%。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扎实推进。在投资、贸易、航运、金融、人才等领域出台创新政策措施,形成第二批39项改革创新经验。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率先实现“一口受理、多证联办”。落实人民银行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30条金融创新政策,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新设企业7.6万家,海关平均通关效率提高50%以上,检验检疫查验率降低90%。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出台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33条实施意见。面向民间投资推介项目69项、总投资约1328亿元。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全年办理网上备案项目1.11万个,项目总投资超过2.6万亿元。财政金融和国有企业改革有序推进。健全全口径预算体系,省级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单位扩大到403个,省级专项资金压减至51项。研究制定省以下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获批设立(筹建)法人金融机构14家,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改革创新稳步推进。推进50家二、三级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组建总额200亿元的广东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价格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制定出台我省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输配电、天然气、污水处理费、农业用水和铁路运输价格改革。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制定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改革方案。率先制定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面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增长16.5%,注册资本(金)增长39.6%。优化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信用广东”网,省级平台归集3亿条信用数据。
(九)深入实施珠三角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珠三角地区转型升级加快。推动珠三角“九年大跨越”,以创新发展促进优化发展,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技术改造、重大平台、骨干企业和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设立总规模达500亿元的珠三角优化发展基金,编制完成珠三角城镇群全域空间规划,启动编制珠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预计珠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54.9%、32.5%。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继续狠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等“三大抓手”,新增出省通道1条。省产业转移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约15%,占粤东西北地区比重达28%。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累计完成投资放款116.9亿元。加强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对口帮扶,大力推动产业共建,重点推进8个对口帮扶示范园建设。新型城镇化有序推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新增155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制定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完成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广州、东莞、惠州和深圳市光明新区等7个地区新型城镇化试点有序开展,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顺利推进。
(十)强力推进节能减排降碳,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节能减排扎实推进。完成电机能效提升224.9万千瓦、注塑机节能改造2268台,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1825万千瓦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5.4万辆,新增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30家。预计单位GDP能耗下降3.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8.1%,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预计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污染治理力度加大。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南粤水更清、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等行动计划,推进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2.7%,提高1.2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下降5.9%。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83.8万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3.9%,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1.6%。生态建设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启动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在广州、珠海、惠州、东莞等4市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建设生态景观林带1658公里,完成造林301万亩,新建森林公园265个、湿地公园26个,绿化美化村庄2263个,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8.98%。继续推进梅州、韶关、东莞和深圳东部湾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新增10个县(市)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加快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完成“三旧”改造土地面积5.2万亩。国家低碳省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取得新进展。设立广东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成立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广东)中心。截至2016年底,碳排放权配额累计成交量4735万吨、成交金额12.61亿元。
(十一)稳步提升社会事业,民生保障继续加强。脱贫攻坚工程启动实施。全面完成扶贫对象176.5万人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全年投入扶贫资金112.08亿元,50万相对贫困人口顺利脱贫。民生支出持续加大。全省民生类支出9028.51亿元,占全部支出的67.3%。全省十件民生实事共下达拨付资金236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就业和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城镇新增就业147.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62.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7万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33.7%、124.9%、170%。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7%。预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3万元,增长8.7%,其中城镇、农村分别增长8.5%、9%。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常住人口社保卡覆盖率达93.5%,五大险种累计参保2.7亿人次。全省价格调节基金向低收入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41亿元。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8.17万套(户),新增发放租赁补贴7534户,完成12.0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教育体育卫生文化事业稳步发展。新创建教育强县12个、教育强市8个,覆盖率分别达97.7%和95.2%。新创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5个、先进市2个。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覆盖率达100%,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9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95.6%、34%。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实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45元以上。扶持粤东西北地区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各10个,乡镇文体广场示范点建设156个。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工业、投资、出口等指标增速未能实现年度预期目标;企业生产经营仍面临不少困难,市场需求持续低迷,企业综合成本较高,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未得到根本缓解;结构调整任务繁重,自主创新能力还要继续加强;区域发展不均衡,粤东西北地区发展速度有所放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高,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亟待补齐;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污染治理、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改革攻坚任务艰巨,一些深层次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仍制约着发展。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2017年工作意义重大。从国际看,世界经济的不稳定和不确定性将进一步凸显,全球经济复苏乏力、低速增长,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倾向抬头,主要经济体走势继续分化,美国经济有望继续温和复苏,欧元区、日本经济短期内很难摆脱低增长状态,新兴经济体在世界经济增长中的作用继续上升但体量不大、影响有限。从国内看,经济发展总体平稳,但走势分化,新常态特征更加明显,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矛盾突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金融风险有所积聚,部分地区困难增多。从全省看,我省经济发展基本面没有改变,筑底企稳态势明显,新动能培育发展较快,质量效益不断提升,但经济下行压力与长期结构性矛盾交织在一起,保持经济稳定运行在合理区间仍需付出艰苦努力。我们必须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在解决突出问题上狠下功夫,努力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做好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着力构建创新型经济格局,着力推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一体化发展,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振兴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综合考虑新常态下的阶段性特征和我省发展环境条件,经与省“十三五”规划目标衔接,建议2017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以上;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左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
——进出口总额实现正增长;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
——工业增加值增长6.5%左右;
——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53%;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62%;
——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49%;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28%;
——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1.5%;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2.65%;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5‰以内;
——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达到国家下达“十三五”总目标进度要求。
为实现上述目标,2017年重点做好十方面工作:
(一)稳定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中高速增长。增强投资、消费、出口拉动经济的协调性,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拟安排省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5400亿元,提前启动建设一批条件成熟项目。重点突破制约基础设施投资的瓶颈问题,营造良好投资建设环境。加快建设赣深客专、深中通道、广州白云机场扩建、湛江机场迁建、韶关机场军民合用改扩建、阳江核电5-6号机组等项目,开工建设广汕客专等6个铁路项目、韶关市翁源至新丰等7个高速公路项目、湛江东海岛港区航道工程等12个港航项目。重点推进光纤网络、4G移动网络和超高速无线局域网等重大工程建设。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政策性贷款支持,扩大企业发债规模和境外融资,实施省级专项建设基金、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和省铁路发展基金。完善配套政策,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取得更大实效。落实鼓励支持政策,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扩大有效供给释放消费潜力。实施“十大扩消费行动”,深入开展广货网上行、广货全国行等活动,深度挖掘汽车、住房、家电等传统消费潜力。鼓励社会投资,增加供给,扩大服务消费,着力培育电子商务、健康养老家政、教育文化、体育健身、绿色等新兴消费热点。实施扩大信息消费行动计划。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发展全域旅游。完善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和销售网络,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发扬“工匠”精神,增加高质量、高水平产品的有效供给。从源头上加强大米、奶粉、基本药物等重点食品药品监管,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工作。大力推动外贸回稳向好。发展壮大一般贸易,促进成套设备、高新技术产品和传统优势产品出口,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巩固出口国际市场份额。扩大鼓励进口贴息范围,加快发展融资租赁,促进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培育打造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及梯度转移承接示范园区。加快推进广州、深圳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提升服务贸易发展水平。打造更有国际竞争力的投资环境,积极吸引外资,吸引更多世界500强和跨国公司到广东设立区域性总部、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加强贸易摩擦应对指导和服务。办好2017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
(二)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把经济工作重心转到供给侧,坚持以满足需求为最终目的、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为根本途径,增强定力、巩固成果、乘势而上,推动五大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去产能方面。研究制定并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创造条件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产权、股权交易,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做好人员安置。分解落实重点行业年度去产能工作目标,完成压减50万吨钢铁产能任务,年内实现250户以上国有特困企业脱困,亏损总额较2015年减少60%以上,国有“僵尸企业”基本实现市场出清。去库存方面。探索建立购租并举的新型住房制度,培育和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省属国企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运作,多渠道积极消化三四线城市库存。人口过多、房价过高的特大城市,要结合发展城际轨道交通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化职住平衡,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发展。适当调控商业、办公用地供应,制定商业、办公库存物业转化为租赁住房的措施。去杠杆方面。推进金融机构去杠杆,确保金融机构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加大股权融资力度,支持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强企业自身债务杠杆约束等,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降成本方面。打好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社会保险等成本“组合拳”,出台实施我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确保“营改增”顺利推进,确保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落实到位,力争全年为企业减负2000亿元以上。补短板方面。组织实施18项补短板重大工程,压实工作责任,加快前期工作,加大力度破解征地拆迁、融资难题,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城市地下管网、环保及现代化教育设施等项目建设。
(三)加快推进一批基础性关键性改革。既抓重要领域、重要任务、重要试点,又抓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加快推进财政、投资、金融、国有企业等基础性关键性改革,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巩固深化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全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推动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事项和标准管理体系。重点精简创业创新、公共服务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取消省级及以下政府部门自行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推进公益三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改革试点,深化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切实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全面推广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深化财政投资金融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制定我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和“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建设,探索建设广州绿色金融创新试验区,筹建广州创新型期货交易所。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抓好50家二、三级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有序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行出资人管理事项清单制度,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推进价格等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放开竞争环节价格,适时修订我省定价目录,再放开、取消和下放一批定价事项,深化医疗服务、输配电、天然气、农业用水、铁路运输等价格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启动售电侧改革试点。推进盐业、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并完成全省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总抓手,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培育新的增长动力和竞争优势。全面推进三大引领性工程。推进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强化广州、深圳创新引领作用,构建协同高效的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创新体系。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116项改革事项,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激发企业创新潜力。抓住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这个“牛鼻子”,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力争年底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2.3万家,加大后备库企业培育力度,落实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鼓励入库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全部设立研发机构。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协调推进中国(东莞)散裂中子源、中微子二期实验室(江门)、惠州加速器驱动嬗变系统研究装置和强流重离子加速装置、中山大学“天琴计划”和海洋科考实习船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广东省实验室建设计划,启动建设省科学院孵化器,打造广东国家大科学中心。推进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强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快提升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突破一批产业升级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产值超百亿、超千亿的新兴产业,启动建设一批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对接,吸引更多高端科技成果来粤转化应用,重点转化超高速无线通信、智能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带动性强的科研成果,启动建设华南(广州)技术转移中心。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制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目录和发展规划,构建高效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机制。深入实施科技创新人才战略,完善创新人才落户优惠政策,加强海外人才引进工作,继续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发展普惠性科技金融,制定出台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展壮大创业投资,重点发展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行动计划,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50家。积极推行“互联网+创新创业”新模式,推动科技“四众”平台多元化发展,创建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实施省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三年行动计划,打造国家级和省级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
(五)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扩大有效供给,强化品牌和质量建设,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坚持以质量为中心引领实体经济。大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推动质量创新,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实施标准化体系建设规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路线图,加快国家及省级产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支持组建标准联盟,推进广东标准国际化。多措并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扩大技术改造政策惠及面,引导8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加快中国制造2025区域试点示范城市群建设。创建国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省,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谋划建设工业4.0示范企业(工厂),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超过1200家,培育20家产值超亿元的机器人制造及集成企业。加快发展工业设计、投融资、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面向中小微制造业企业的供应链管理和服务。系统推进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实施制造业劳动力技能提升计划。支持佛山市开展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实施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培育工程。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培育建设一批“互联网+先进制造”产业小镇和应用小镇,发展大规模个性定制、柔性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实施基因检测、高端医学诊疗设备等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在高端电子信息、高档数控机床及机器人、新材料等领域创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推进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在高铁、地铁、智能交通和原中央苏区县农村的应用试点。加快物联网、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实施大数据战略,创建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促进民营经济高水平发展。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加大力度培育民营骨干企业,力争推动2000家以上小微企业上规模,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化发展。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重点培育孵化能够达到新三板挂牌或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标准的企业。
(六)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入实施珠三角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推进交通、产业、政策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突出产业共建,加快推动形成以珠三角为龙头、粤东西北多点支撑、全省一体化发展的经济格局。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扎实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宁莞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潮州古巷段等出省通道建设,推动西江、北江航道扩能升级工程,统筹推动粤东、粤西港口建设和一体化发展。有序推进新区起步区建设,促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探索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实施第二轮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全面对口帮扶。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区域振兴发展。促进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落实珠三角“九年大跨越”任务,抓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对外开放重大平台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互联网+”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发力建设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谋划建设大珠三角经济区,推动广佛肇+清远、云浮、韶关,深莞惠+汕尾、河源,珠中江+阳江等次经济区建设。加大力度推进产业共建。加强产业共建财政激励,完善产业园区提质增效政策,重点推动珠三角地区大型骨干企业和特色优势企业的加工制造环节、增资扩产及转型升级项目,主导产业的配套企业,有稳定国际市场份额的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企业和规模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向粤东西北地区转移,对重点企业项目制定转移行动方案,建立产业转移项目库。省属国企新投资工业项目原则上安排在粤东西北地区,现有生产基地需要搬迁的,优先选择粤东西北地区的省产业园。力争推动珠三角550个项目转移落户粤东西北。以人为核心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出台省新型城镇化实施意见,制定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推动更多地区纳入国家试点。适时开展市县“多规合一”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加快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防洪防涝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海绵城市。制定加快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指导意见,启动培育特色小镇。
(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农产品标准化发展、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打造一批行业领军龙头企业,力争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超过700家。稳定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年粮食产能稳定在1300万吨左右。实施“南粤粮安工程”,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打造种业集群,建设广州国际种业中心。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韩江高陂水利枢纽、韩江粤东灌区改造等工程建设。加快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动工建设工程试验段。扩大中小河流治理范围,推进二期首批项目建设。全面推进94个县(市、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建设200万亩高标准农田,完成200人以上贫困村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3000公里,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投资138亿元。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推进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复制推广国家农村改革试验试点经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村村通”试点。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在村改居社区全面推行“政经分开”改革。加快国有林场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摆在重要战略位置,提高发展的绿色化水平。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以及工业能效赶超行动,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广绿色认证,完成电机能效提升200万千瓦,新增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20家。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珠三角地区更新或新增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完成国家新下达“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完成10万千瓦及以上现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6.2%。加强污染治理。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分级分步改造企业环保设施,实施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工程,加强城市保洁管理,改进城市道路清洁方式,有效降低臭氧、PM2.5浓度。大力实施《水十条》和《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推进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等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城镇黑臭河段、老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截污纳管建设,推动管网分离、雨污分流,珠三角各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后全量焚烧处理,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4.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2%。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主体功能区分区管控,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编制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新增造林228万亩,新建和完善提升生态景观林带700公里,森林覆盖率达59.08%。加快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和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加快南粤古驿道修复利用,提升绿道网管理水平。实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建设美丽海湾、美丽海岸和生态岛礁。完善“三旧”改造政策,盘活闲置土地,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推进排污权和水权交易试点。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制定“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规划,大力发展碳金融,深化低碳试点示范,加大碳普惠制推广力度。
(九)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实施自贸区和“一带一路”建设两大战略,拓展经济发展空间。深入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构建对接国际高标准贸易规则的制度体系,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门户枢纽,建立与世界主要经济体更紧密的直接经济联系。实行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市场准入模式,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现商事主体“准入”和“准营”的同步提速。加快发展离岸贸易结算业务,建设国际资金枢纽。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参与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建设。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重点推进广东—马六甲皇京港及临海工业园、沙特(吉赞)—中国产业集聚区、伊朗格什姆自贸区、埃塞俄比亚—广东工业园、中白工业园广东光电科技产业园、中欧班列等项目建设,加大广东丝路基金及相关金融机构对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推动在海上丝路沿线国家建设远洋渔业基地。突出技术、品牌和市场,抓住和用好海外并购重组机会,推动价值链从低端向中高端延伸。深化粤港澳更紧密合作。编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争取实施更短的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扩大对港澳开放领域,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示范基地建设。实施粤港创新走廊三年行动计划和粤港联合资助计划,建设5个粤港澳科技合作平台。高质量推进港珠澳大桥、粤澳新通道等建设。加强区域合作。落实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指导意见,编制泛珠合作发展规划,设立泛珠合作基金。重点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桂黔高铁经济带、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闽粤经济合作区等跨省区合作园区建设。做好援藏援疆援甘孜等对口支援工作,推进与桂及川桂黔滇四省(区)8市(州)扶贫协作,启动与黑龙江对口合作。
(十)加快补齐民生发展短板。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补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生短板,努力增进人民福祉。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抓好脱贫攻坚八项工程,加快落实帮扶项目,确保60万相对贫困人口脱贫。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实施扶贫村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开发。加强贫困人口就业培训,鼓励各类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创业。继续办好全国扶贫日、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扎实办好省十件民生实事。全省投入2346.2亿元,集中力量办好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加大扶贫济困力度、提高教育保障和发展水平、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保障水平、促进就业和创业、改善欠发达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提高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公共安全保障力度等十件民生实事。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3.67万套(户),新增发放租赁补贴3400户,支持6万户农村贫困户完成危破房改造。全力推进平安广东建设,创新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多渠道促进就业和增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实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粤参加高考工作。增加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正式上线“广东公共文化云”。建设健康广东,推进国家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省建设,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创优和构建医疗卫生高地两个行动计划,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三年工程,加大县镇医疗资源投入,做强重点乡镇卫生院,在条件成熟、人口集中的中心镇建设具有县级医院水平的乡镇卫生院,每千人口床位数提高至4.59张。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全面推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对社会办医的引导,促进健康产业与养老等融合发展,加强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广泛开展群众体育运动,强化学校体育,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医疗保险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职工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开展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