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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综合处 时间:2014-03-10 1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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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春洪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3年,我省全面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力推进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珠三角地区“九年大跨越”、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培育大型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工作,既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又体现了创新性。经济运行保持平稳,转型升级扎实推进,改革开放继续深化,民生保障持续改善,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一)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综合实力继续增强。(1)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预计全省地区生产总值6.23万亿元,超过1万亿美元,比上年增长8.5%,比预期目标高0.5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8500元,增长7.6%。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4%、7.7%和9.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8%;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4.8:47.4:47.8,服务业比重超过第二产业。(2)财政金融平稳运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076亿元,增长13.6%,比计划目标高3.6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占比81.5%;地方公共财政支出8266亿元,增长13.7%。预计12月末,中外资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和存款余额分别为7.6万亿元、12万亿元,分别增长13.0%、14.3%。(3)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制定实施鼓励和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指导意见,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达181家,超千亿元的企业达15家。落实国家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有序推进“营改增”试点,预计全年减税超过200亿元。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停征6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一批收费标准,减轻社会和企业负担46亿元。

  (二)产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1)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认定第二批40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预计全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1.0%,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57.8%,比计划目标高0.8个百分点,其中金融业增速比服务业整体增速高9个百分点。(2)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工作,组织认定第二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启动省新兴产业创投计划。预计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增加值增长9.5%,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11.7%。海洋生产总值达1.23万亿元。(3)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较快发展。佛山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广东30万辆轿车项目、深圳长安标致雪铁龙合资项目、广东明阳风电叶片制造基地建成投产,广东南车首列CRH6型城际动车组正式下线,湛江钢铁基地项目、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中委合资炼油项目、中海油惠州炼化扩建项目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深圳下一代互联网、惠州云计算智能终端等2个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成为全国首批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预计全年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48%,与计划目标持平;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24%,比计划目标高0.5个百分点。(4)优势传统产业升级步伐加快。深入实施“两化”融合和品牌带动战略,运用先进适用技术、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1~11月工业技改完成投资2044.3亿元。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三大优势传统产业增加值增长9.4%。(5)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预计全年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2.25%,比计划目标高0.09个百分点;技术自给率提高到69.8%,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申请量651件,增长14%;发明专利授权量达20084件;PCT国际专利受理量11525件,占全国的50.3%。新增国家级创新平台19家。

  (三)农业生产保持稳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1)主要农产品产量保持稳定。有效克服超强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H7N9禽流感事件的不利影响,落实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购置等农业生产补贴及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发展壮大粮食流通产业,加强粮食储备管理,保障粮食安全。全年粮食产量1316万吨,肉类产量434万吨、蛋类产量32万吨。(2)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深入推进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及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解决150.43万户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完成135宗山区小型灌区改造和19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88个省级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任务。雷州青年运河灌区和高州水库灌区首期改造工程顺利推进。(3)全面启动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制定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及重点县(市)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调整对口帮扶关系,重点帮扶2571个村、20.9万户、90.6万人,扶持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完成10万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和1.5万户“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安置工作。安排20.42亿元资金救灾复产。

  (四)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1)投资结构不断优化。预计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8万亿元,增长18.3%,比计划目标高2.3个百分点。其中,服务业投资、民间投资分别增长20.5%、25.8%,占比分别提高至66%、57%。(2)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显著。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超过4500亿元。建成湛江鉴江供水枢纽工程、西气东输二线广东段等59个项目。新开工建设中海油粤东LNG接收站项目一期工程等110个项目。印发实施《加快推进全省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2013-2015年)》,推进交通、能源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基础设施投资5499亿元,增长17.7%。厦深、茂湛铁路及梅大一期等7个高速公路项目建成通车,深圳机场新航站楼建成投入使用,华能海门电厂3-4号机等一批能源工程建成投产。预计全年新增高速公路里程181公里,铁路运营里程436公里,民航旅客吞吐能力900万人次,建成电源装机容量约460万千瓦。(3)争取国家支持取得积极成效。阳西电厂3-4号机、韶关电厂“上大压小”工程、中国海油惠州炼化二期一体化项目等14个项目获国家批准建设,总投资约1214亿元;华润西江电厂“上大压小”工程、揭阳京信电厂等5个项目获国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总投资约255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4.95亿元,支持我省农林水利、城建环保、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争取国家批准我省发行企业债券17只,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总规模达350.5亿元,发债规模比上年翻番。

  (五)市场消费增长平稳,价格总水平保持稳定。(1)市场消费逐步趋旺。预计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4万亿元,增长12.2%,比计划目标高0.2个百分点。1~11月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分别增长12.7%、8.0%,限额以上汽车类消费增长15.3%,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分别增长27.3%、43.5%,销售均价上涨12.7%。新兴消费快速发展,预计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万亿元,增长33%,信息消费规模达6400亿元,增长21%。(2)工业品内销占比提高。举办148场广货全国行市场开拓活动,签订合同金额7852.2亿元。1~11月工业品内销66645.9亿元,增长15.1%,内销占比达70.5%,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3)物价涨幅低于预期。大力推进平价商店等“三项建设”,新建平价商店1636家,全省累计达5563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强化市场价格监管,整治教育、医疗、旅游、进出口环节、银行等领域收费秩序。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1万宗,实施经济制裁近1.5亿元。推动反垄断执法,查处省内河砂等领域价格垄断案件。预计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5%,物价涨幅控制在年度计划目标以内。

  (六)外经贸转型升级加快,粤港澳合作不断深化。(1)进出口总额突破1万亿美元。预计全年进出口总额1.09万亿美元,增长10.9%,比计划目标高5.9个百分点,其中出口6365亿美元,增长10.8%。(2)外贸结构进一步优化。1~11月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速比加工贸易快12.6个百分点。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分别增长15%、19.2%,对韩国、中东等新兴市场进出口分别增长16.2%、14.3%,私营企业进出口增长37.9%。预计全年“委托设计+自主品牌”生产方式出口占加工贸易出口比重达63%,比上年底提高8.3个百分点。预计全年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30%。(3)“引进来”和“走出去”水平提升。实际利用外资249.5亿美元,增长6%,比计划目标高1个百分点,其中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7.6%,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的44.9%。世界500强企业新设和增资项目投资总额56亿美元。全省境外投资新增协议投资额47亿美元,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239亿美元,项目平均协议投资额由上年同期的429万美元提高至504万美元。(4)粤港澳合作进一步深化。积极申报自由贸易园区。深入实施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15项先行先试措施纳入CEPA补充协议十,合力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港珠澳大桥、广深港客运专线等跨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顺利。

  (七)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粤东西北地区发展提速。(1)珠三角转型发展加快。启动实施珠三角地区“九年大跨越”工作方案,编制《珠江三角洲地区轨道一体化规划》,佛肇城际、莞惠城际等8个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珠三角地区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占GDP比重稳步提升。(2)粤东西北地区发展提速。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加快粤东西北地区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汕潮揭同城化和湛茂阳临港经济圈发展顺利推进。预计全年粤东西北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4%,比全省高1.9个百分点。(3)区域发展重大平台和新区规划建设进展顺利。支持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中新(广州)知识城等重大发展平台建设,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编制完成珠三角地区6个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启动开发建设。编制完成粤东西北地区12个地级市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4)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成效继续显现。预计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实现工业总产值4800亿元、税收195亿元,分别增长23%、30%;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90.8万人。(5)区域合作稳步推进。支持配合贵州省办好第九届泛珠论坛暨经贸洽谈会,编制完成《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推动编制《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安排2013年度援藏项目58个,援藏资金4.22亿元,推进我省重点援藏项目鲁朗国际旅游小镇规划建设;安排援疆项目67个,援疆资金12.59亿元。

  (八)低碳试点省建设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1)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制定实施《广东省“十二五”后半期节能行动计划》和《广东省“十二五”后半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初步核定,前三季度单位GDP能耗下降4.65%,超过全年下降3.5%的目标值。上半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3.75%、3.92%、2.91%、3.75%,预计可以完成全年计划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连续9年下降。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推进重点区域流域江河整治,地级以上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持续稳定达标。预计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06.9万吨,新建成配套管网1952.6千米。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完成锅炉整治、油气回收等大气治理项目3065项,累计淘汰营运黄标车约9万辆。顺利完成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淘汰造纸产能13.62万吨,印染产能4144万吨,制革产能10万标张,铅蓄电池产能19.5万千伏安时。(2)生态建设和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成效明显。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建成生态景观林带3160公里、绿道9018公里,完成森林碳汇工程362万亩,预计森林覆盖率达58.2%。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全年处置闲置土地面积1.02万亩,完成4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分别达到4750万亩、3967万亩。(3)碳排放交易正式启动。完成电力、钢铁、水泥、石化等4个行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和配额分配,制定出台《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首次实施碳排放权配额有偿发放,启动碳排放权上线交易。(4)主体功能区规划顺利推进。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助政策。组织制定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等八个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套政策文件,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试点工作。

  (九)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深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落实自2012年以来国家、省出台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推进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做好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机构改革顺利实施,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实现市县分厅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连接。(2)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制定出台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5个配套文件。推动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召开重大项目面向民间投资(2013年)招标推介会,推出招标项目83项,总投资2515亿元。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国际金融、科技金融、产业金融、农村金融、民生金融取得新进展,推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积极扩宽融资渠道,推进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国有资产重组和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完善。(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38个县(市)、78家医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实施保护低价药和鼓励创新药的价格扶持政策,降低2348个剂型规格药品价格,平均降幅21%。(4)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建设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稳妥推进全省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5)市场环境继续优化。深化商事登记改革试点工作,全省新登记企业增长50.4%、注册资本增长1.8倍。大力推进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十)社会建设扎实推进,民生保障继续加强。(1)民生支出力度加大。预计全省11类民生支出达5552亿元,增长16.1%,占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额的67.2%。全省拨付十件民生实事资金1764亿元。(2)就业形势保持稳定。预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64.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3%,控制在计划目标之内。(3)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9.1%。预计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32950元、11650元,分别增长9.0%、10.5%。(4)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预计基本养老(含离退休)、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110万、9000万、2680万、3000万、2550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485万人,均完成计划目标,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65元。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8899万人。城乡居民月人均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9.1%、17.6%,年人均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1200元、1300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6%以上。基本实现每个地市至少建1家平价医院目标。14个地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落实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运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发放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4.25亿元。(5)保障房建设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8.81万套,基本建成13.89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9138户。(6)教育、文化、体育工作稳步推进。新创建教育强县12个、教育强镇196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总目标基本实现,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67.3%,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96%、30%。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扶持欠发达地区新建、改扩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 53个。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打造91个国家级传统村落。在粤东西北地区建成200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7)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持续改善。新增15.9万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和2.3万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对70.6万异地务工人员实行减免费技能培训。(8)平安广东建设扎实推进。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进一步加强。

  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经济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实体经济发展动力不足,外经贸形势不容乐观,深化改革开放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仍然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住房保障等民生问题还比较突出,社会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受自然灾害、H7N9疫情冲击、部分行业和企业经营困难等因素影响,虽然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增长,但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略低于经济增长速度。虽然2013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可望完成年度目标,但“十二五”以来氮氧化物、氨氮、二氧化硫累计减排量均低于时间进度要求,后两年的减排任务非常艰巨。对这些困难和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已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在后两年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着力解决。

  二、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安排意见

  2014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不断增加,但仍面临不少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从国际看,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依然存在,世界经济可能在较长时期内处于低速增长状态,但最低迷时期已经基本过去。从国内看,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进一步激发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新的调控方式及各项政策效应将继续显现,经济稳中提质态势有望继续保持。从我省看,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制造业投资有望回升,有利于投资继续保持较高增速;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住房消费仍将保持较快增长,信息消费等新兴消费快速发展,消费市场有望继续回暖;占我省外贸出口70%份额的发达经济体经济有望继续复苏,外贸需求将有较好支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较好基础和条件。但转型升级任务繁重,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经济运行仍然存在下行压力和潜在风险。

  做好我省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激发市场活力,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优质增长,提高开放水平,推动绿色发展,办好民生实事,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我省发展条件,结合“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情况,建议2014年我省主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2‰以内;

  ——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48%左右;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58%左右;

  ——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48%左右;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24%左右;

  ——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2.28%左右;

  ——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国家下达年度计划。

  为实现上述目标,2014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深化经济领域和相关环节改革。坚持以改革统领全局,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方向明、见效快、近期可以启动的经济领域和相关环节改革。(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改革,7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机构改革任务。研究制定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在省级10个政府部门和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各选一个市分别开展制定横向和纵向权责清单试点。围绕推进法治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出台各级政府职能转变方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县级以上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比2011年底减少40%以上。制定省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条例和标准化实施办法,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和公布省、市、县政府保留的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拓展和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直部门8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和70%以上的社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省网上办事大厅连接到珠三角地区全部镇街,推出网上办事手机版。(2)构建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制定各类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全省推开并基本完成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实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除国家规定需由省级核准的项目外,其余取消核准。统筹推进项目用地、规划、环评等审批事项同步改革。研究制定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构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推进公共事业价格改革。(3)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各级国有企业和集体、民营、外资企业相互投资参股、联合组建公司。鼓励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研究制定全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和省属国有资产优化重组方案,推动有条件的国有集团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下属二、三级企业开展产权改革,吸纳民营资本参股,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扩大向社会资本开放投资领域,年内研究制定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并在交通、能源、城建、社会事业等领域开展试点。(4)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开展预算编制改革,建立全口径的预算编报体系和跨年度预算平衡办法。研究制定省、市、县、镇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工作方案,并在珠三角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各选一个市进行试点,明确各级政府分担资金的比例和标准。清理规范和控制新批各类财政优惠政策,制定财政优惠政策的普遍适用办法。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压减专项、扩大一般,清理整合、优化规范各类专项资金,修订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进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改革,扩大股权式投资比例。(5)创新金融发展机制。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依托广州、深圳等城市构建区域金融中心。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发展产业基金等方式,促进直接融资。研究出台促进我省跨境融资和民间融资的有效措施,积极发展金融租赁、消费金融等新型金融模式和保障性金融等普惠型金融组织,建立完善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

  (二)着力扩大消费需求。适应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费升级需求,把握国家扩大消费需求契机,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1)开拓内销市场。继续深入开展“广货全国行”、“广货网上行”等活动。以汽车、家电、家居、服装、食品、日用品等为重点,组织专项促销活动,巩固和扩大“广货”的国内市场份额。培育建设本省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组织开发电子商务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2)培育消费新增长点。落实我省促进信息消费的实施方案,创新信息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快4G网络建设和业务开展,加强信息服务重大应用示范。制定我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细则,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研究制定我省促进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医疗保健、家庭服务、教育培训等新兴消费。推进餐饮、旅游文化等服务优化提质。(3)优化消费环境。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清理道路和水路运输行业收费,减轻物流行业负担。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提高消费品产品质量。严格执行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准入制度,建立健全食品溯源和标识制度,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惩处力度。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升级改造和农超对接,扩大商业网点覆盖面。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大价格反垄断工作力度,打击消费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价格欺诈等不正当行为,整治医药、教育等民生领域不合理价格与收费。

  (三)促进投资有效增长结构优化。抓好重点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和引导资金投向,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性作用。(1)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安排省重点项目285项、812个子项目,年度计划投资4500亿元,子项目中计划新开工项目190个,续建项目622个(其中计划投产项目96个)。推动贵广、南广、韶赣铁路如期建成通车,开工建设深圳至茂名铁路江门至茂名段、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等铁路项目。开工建设宁波至东莞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潮州古巷段等高速公路项目。加快推进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珠海高栏港10万箱集装箱码头工程、海安航道整治工程等港口和航道项目。加快建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开工建设惠州军民合用机场,开展湛江机场迁建及韶关机场扩建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建设阳江核电、台山核电等能源保障项目。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韩江高陂水利枢纽等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国家尽快批准我省已上报国家审批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预算内投资安排,支持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积极创新“债贷组合”、可续期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企业债券品种和发行方式,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2)促进服务业投资稳定增长。研究制定促进我省服务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意见,放宽服务业投资领域和降低准入门槛,重点促进金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信息科技、健康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投资。(3)加大先进制造业投资。重点推进装备制造业、汽车、石化、钢铁、船舶五大领域投资,加大技改投资力度。开工建设广汽菲亚特汽车有限公司广州分厂项目、一汽—大众佛山工厂二期项目,加快建设中海油深水海洋工程装备珠海基地、湛江钢铁基地、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中委合资炼油项目、中海油惠州炼化扩建项目等重大产业项目。(4)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推进近两年面向民间投资招标项目落地,适时推出2014年面向民间投资招标项目,组织重大项目与民间资本双向对接,加强金融、信息、政策等服务。积极探索军民融合新路子,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

  (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逐步完善创新体系和创新环境,推动我省发展方式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1)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继续推进中国(东莞)散裂中子源、江门中微子实验站、加速器驱动嬗变系统研究装置和强流离子加速器装置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争取国家批复建设一批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工程实验室认定,完善省级工程实验室产业和区域布局。(2)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实施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工业机器人等领域,组织攻克一批处于产业链高端环节、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核心技术。(3)推进协同创新。强化省部院产学研和省外高校、科研院所及国际科技合作,加快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建设,促进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多主体协同创新,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举办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会,研究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推动企业通过产品(服务)、技术、营销、供应链等创新形成新的供给,创造新的需求。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4)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做好第五批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的引进工作,加强基础研究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快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加大人才政策创新力度,编制我省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5)支持商业模式创新。完善促进和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的政策环境,支持企业探索与新技术发展和应用相适应的产品开发、生产销售、供应链管理、资本运作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企业间电子商务、电子零售、专业服务、增值服务、服务外包等新业态。

  (五)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以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产业集聚化、高端化发展,不断提升我省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1)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巩固服务业较快发展态势,重点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会展、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型服务业态。推进70个省级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建设,开展第三批省级现代服务业聚集区认定工作。(2)提升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工程装备、环保装备、汽车、石化及化学工业等重点产业,延伸产业链,加强汽车、石化、船舶、装备、电子信息、物流等产业链规划建设,开展产业链招商,规划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抓好顺德国家装备工业“两化”融合暨智能制造试点等示范基地建设。(3)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启动第三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认定工作。立足发展基础,着力推进新一代显示技术、新型动力电池、蛋白类生物药及植(介)入器械等三大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器件、卫星应用、航空等战略新兴产业100强重点项目建设。密切跟踪国际新技术发展趋势,积极推进工业机器人、高性能专用芯片、3D打印技术等产业发展。继续推进实施省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优集合债券发行试点工作。(4)加快发展海洋经济。落实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海洋高技术产业,推进海洋产业园区建设,集中集约用海和科学围填海。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高标准建设珠海横琴、湛江徐闻、汕头南澳等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海陵岛等国家级海洋公园。(5)加强对企业的支持帮扶。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加大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力度。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规范税费管理,进一步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着力抓好“三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努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稳定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强粮食储备设施建设和储备管理,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支持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治地净水,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推进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把住农产品生产安全关,控肥、控药、控添加剂,规范农业生产过程,培育农产品品牌。大力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建设8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完成34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在各县(市、区)选择不同类型的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实施幸福村居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突出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问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0%以上。落实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完成10万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和1.5万户“两不具备”贫困村庄移民搬迁安置。加快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3)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突出农村特色,推动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守住耕地“红线”,保障农民利益。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城乡均衡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共享现代化成果。

  (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珠三角地区转型发展与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良性互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1)全力推动珠三角“九年大跨越”。深入推进珠三角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城乡规划、基本公共服务、环境保护一体化,编制实施科技创新、生态安全、信息、物流、旅游等新的五个一体化规划。重点推进珠三角城际轨道和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推进深中通道等项目建设工作,抓好珠三角跨市地方道路衔接和公交对接等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重大转型平台引领带动作用。(2)推动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编制完成粤东西北地区12个地级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建设规划和新区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等专项规划。探索建立财政手段与金融手段相配合的投入机制,推动建立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股权基金,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级市新区建设。在重大项目、招商选资、发展政策等方面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继续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我省原中央苏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资源枯竭型城市、老工业基地等特殊区域的发展。加快建设覆盖粤东西北地区的快速交通体系。落实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对口帮扶。(3)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完善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扩大省级产业园区的经济管理权限,提升产业园区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园区集聚集约发展。(4)加强省际合作。推动与泛珠三角地区交通设施的便捷通达,深化与周边省、市的经贸交流,办好第十届泛珠论坛暨经贸洽谈会。扎实推进援藏、援疆等对口支援工作。

  (八)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抓住国家新一轮扩大对外开放的机遇,大力实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出台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意见,加强国际高端合作,集聚全球优质资源,形成参与国际合作竞争的新优势。(1)加强与发达国家经贸投资合作。优化广东外经贸战略布局,加强与发达国家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及精密制造、智能控制、生产工艺、基础材料等重点领域的项目合作,将服务业作为对外开放重点,吸引发达国家知名企业到我省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出台实施进一步加强与欧洲交流合作的实施方案,落实我省与世界500强企业、发达国家友好省州已签署的合作协议、备忘录,推进相关重大项目落地。创新国际合作模式,依托行业协会、骨干企业和重要国际合作园区,促进企业交流合作。(2)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拓展与东盟国家在海洋经济、商务服务、旅游文化等领域的深度合作。推动我省电子、轻工、纺织、建材、家电、家具等优势产业企业到东盟国家设立生产基地,深化有色金属、橡胶、棕榈油等资源开发合作。(3)深化粤港澳合作。深入落实CEPA及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政策,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加快推进港珠澳大桥、广深港客运专线、粤澳新通道等重大跨境基础设施建设。(4)推动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发挥进出口贸易对经济增长的支撑性作用,发展多元化贸易市场。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进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落实出口退税等稳定出口政策,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扶持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和一般贸易出口。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以及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等外贸新业态发展,支持广州、深圳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建设。用好进口贴息政策,加快进口贸易创新示范区和进口商品交易中心等平台建设。(5)提升“走出去”水平。培育本土跨国公司,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扩大对外投资,带动省内商品、技术、标准出口和劳务输出,积极推介我省性价比高的优势产品和技术装备。加强我省品牌在国外市场的营销推广和渠道建设,重点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跨国品牌并购租赁。

  (九)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科学布局、绿色发展、传承文化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提高城镇化质量。(1)完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研究编制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完善城镇化体制机制,健全城乡空间规划体系和管理机制。选择若干市县和建制镇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2)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开展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户籍、土地、财税、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推动差别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积分制”入户制度和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制度。提高高校毕业生、技工、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的参保率,实施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落实在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进行“三旧”改造时配建10%的公租房、土地出让净收益按不低于10%用于公租房建设等政策。(3)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和土地、水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促进城镇空间布局合理均衡。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提升珠三角城市群发展质量,推进汕潮揭同城化,发展壮大粤西城镇群,促进粤北地区城镇集聚发展。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城市交通换乘枢纽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污染减排、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1)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制定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进市县空间“一张图”管理。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完善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制度,开展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2)加强生态建设。制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新一轮广东绿化大行动,加快森林进城围城等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抓好绿道升级和网络延伸。建设生态景观林带2500公里、森林碳汇工程林250万亩。(3)扎实推进节能工作。深入实施“十二五”后半期节能行动计划,抓紧制定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考核,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降耗,实施节能产品推广等重点节能工程。在政府投资领域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按照国家部署,运用市场手段,强化技术标准、能耗环保标准执行,淘汰钢铁、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4)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深入实施“十二五”后半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对电力、造纸、印染、畜禽养殖等行业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快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大力推进火电机组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抓好广佛跨界河流、淡水河、石马河、练江等影响重大的流域及污染较重的城市内河涌综合整治。实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联防联控PM2.5和臭氧等污染,加强城市保洁管理,综合整治城市建筑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加大灰霾防治力度。年底前在珠三角地区全面供应粤V车用汽油,全省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11.81万辆。(5)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完善配套政策,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推动有条件的市公交电动化工作,政府公务用车、公交车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程建设。(6)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和国家低碳试点省建设。加强耕地保护,加大“三旧”改造力度,盘活闲置地。研究制定广东低碳发展战略,做好交通、建筑等领域碳排放核查、信息报告并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做好国家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工作。

  (十一)落实十件民生实事。抓好省政府确定的十件民生实事的落实工作,让全省人民更多更公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1)细化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制订分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具体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和承办单位、责任人、工作目标、完成时间节点,定期反馈进展情况。要按照基建程序和要求,将住房保障、新农村公路、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民生工程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2)强化相关保障。全省各级财政落实1727亿元资金,其中省财政落实684亿元资金;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筹措本地区所需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确保土地供应,把好建设项目材料关、施工关、成本核算关,确保工程质量。(3)完善体制机制。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配合中央做好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后的政策衔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实现县(市)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制定出台民营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措施。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做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启动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推进大病保险管理服务市场化。推动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4)加强督促检查。完善督导、检查、考核机制,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建设项目稽察管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定期公布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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