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葛长伟
一、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8年以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部署,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年度计划,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以“六稳”为重点做好宏观调控,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73万亿元,增长6.8%,基本实现增长7%左右的预期目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64万元,增长5.1%。消费基础性作用有效发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8%。限额以上单位无店铺零售业态零售额增长10.9%,通讯器材、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4.7%、13.7%。实现旅游总收入1.32万亿元,增长10%以上,接待过夜游客4.8亿人次,增长约10%。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2.2%。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为4:41.8:54.2,服务业占比提高0.6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提高至63.9%,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提高至56.4%、31.5%。质量效益继续提升。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03亿元,可比增长7.9%,其中税收收入9737亿元,增长9.8%。1-11月,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509亿元,增长3.6%。
(二)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推进。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亲自宣布港珠澳大桥正式开通,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建立健全大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制,成立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推动广深科技走廊向香港、澳门延伸,粤港联合创新资助项目151个。成立粤澳合作发展基金并启动运营。广深港高铁开通运营,虎门二桥主体工程全线贯通,深中通道、莲塘/香园围口岸、粤澳新通道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一地两检”“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等通关政策落地。落实便利港澳居民到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出港澳居民办理居住证、取消办理就业许可证等18项举措。广东自贸区建设取得新成绩。推动出台《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新获批40项改革自主权,外资负面清单缩减至45条,在全省推广91条改革创新经验。实际利用外资63.1亿美元,累计吸引70家世界500强投资设立企业290家。“一带一路”建设成效显现。据国家信息中心报告显示,我省在各省市参与度指数排名中,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中沙吉赞产业集聚区纳入国家重点推动的产能合作示范区,中白工业园广东光电科技园列入商务部重点推动项目,中新广州知识城升级为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中韩(惠州)产业园全面开工建设。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开行班列187列、出口货值9.6亿美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增长7.3%,实际投资增长64.2%。外贸结构持续优化。外贸进出口7.16万亿元,增长5.1%,其中出口增长1.2%、进口增长11.3%。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7.1%,占比提高至47%。珠海、东莞市获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新增佛山、中山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跨境电商进出口增长72%,市场采购出口增长2倍。“引进来”“走出去”水平进一步提高。出台“利用外资十条”修订版,提出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鼓励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等14项政策措施,推动投资超百亿美元的巴斯夫新型化工一体化基地和埃克森美孚化工综合体项目落户。加强对境外投资分类指导,支持汤臣佰盛并购澳大利亚益倍适。
(三)围绕重点任务精准施策,三大攻坚战开局良好。重大风险有效防范。全省64家有改制任务的农信社已申筹58家,压降不良贷款近360亿元。全面完成辖内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整改,P2P网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频发势头初步遏制。省市共设立超过1000亿元的纾困基金,加强对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有效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发行置换债券1109亿元,政府债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1个市成立41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开展房地产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公布328家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精准脱贫扎实有效。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累计实施产业扶贫项目87.8万个,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57.1万人次,农村低保最低标准提高至年人均5280元以上,符合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范围扩大至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贫困户危房改造基本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总体实现,累计150万相对贫困人口可达当年脱贫标准。“6•30广东扶贫济困日”社会认捐39.8亿元。与桂川滇黔扶贫协作扎实推进,省市财政投入援助资金39.27亿元,实施扶贫项目1517个。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5.6万家,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新增广州、珠海市两个城市实现公交电动化,全面推广供应国六车用柴油。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8.9%,PM2.5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集中推进茅洲河、练江、广佛跨界河流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茅洲河、练江干流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完成925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和185个城市黑臭水体阶段性整治,新建污水管网7615公里,新增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159万吨、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2.7万吨。基本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成7个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新增危险废物年处理能力28万吨。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整改案件基本办结,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生态保护力度加大。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粤北南岭山区纳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造林更新380万亩,新增森林公园7个、湿地公园29个,珠三角9市全部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完成矿山石场治理复绿537公顷。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区域生态补偿力度,对7212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预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2%。
(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综合能力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显现。出台“科技创新十二条”,区域创新综合能力蝉联第一,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65%,科技进步贡献率58.7%,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22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约占全国一半。45项重大科技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实施。出台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9个领域,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5%。启动化学与精细化工、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第二批3家省实验室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东莞散裂中子源项目正式投入运行,江门中微子实验站等大科学装置顺利推进。湛江、茂名市获批建设国家级高新区,累计14家。累计落户国家级创新平台177家,建设省级工程实验室88家。企业创新潜力有效激发。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6万家,累计超过4万家,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38%。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89家、众创空间151家,总量均保持全国第一。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建设深入推进。获批建设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1000亿元,专利质押融资规模全国第一。117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改革事项中,102项已完成,总结提炼31项改革经验和24项典型案例报送国家,部分改革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创新创业团队和人才加快引进。全面推行人才优粤卡政策,引进第七批31个创新创业团队、240名高层次人才,来粤工作的境外专家超过38万人次。
(五)以“破立降”为重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体经济发展得到进一步加强。新动能成长壮大。制定加快新能源汽车、海上风电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新增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8.85万辆、工业机器人2.2万台(套)。率先建设4K电视网络应用试点示范城市和超高清视频产业基地,开播全国首个省级4K频道,新增4K用户数519万户。扶持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华为、腾讯、阿里云、树根互联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或落户广东,引导3000家企业“上云上平台”。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先导区,大数据发展指数连续两年全国第一。启动建设省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园,新增培育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151个,培育发展省级智能制造骨干企业63家。无效供给继续破除。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淘汰煤电落后产能66万千瓦。处置完成省属国有“僵尸企业”885户,安置职工约1.6万人。杠杆率有效降低,规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6.6%,下降0.2个百分点,其中省属国企资产负债率55.5%,下降1.5个百分点。市场化债转股实现突破,4个项目资金到位170.9亿元。降成本取得实效。出台“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在用地、社保等10个方面推出61项政策措施,为企业减负896.8亿元,其中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16.1亿元、社会保险成本313亿元。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出台“民营经济十条”,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民营企业贷款占新增企业类贷款比例达61.8%,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54.1%。规上民营工业增加值增长9.1%,分别比国有、外资高1.9个、7.1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11.4%,占进出口总额比重48.9%,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预计“小升规”工业企业8439家。
(六)狠抓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有效发挥。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7%。装备制造业投资增长12.5%,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18.1%,其中电子通信业投资增长24.4%。服务业投资增长14.9%,其中租赁商务、金融业投资分别增长63.5%、16.2%。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超额完成。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432.8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23.9%,新开工建设汕头至汕尾铁路等201个项目,建成投产信利半导体高端车载及智能终端显示屏工厂等105个项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建成,二号航站楼投入使用。茂名至湛江铁路电气化、广梅汕铁路龙湖南至汕头段增建二线及厦深铁路联络线等项目建成通车,新增高速铁路运营里程342公里。建成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及支线工程等15个项目,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55公里。建成投产深圳抽水蓄能电站2-4号机组等一批能源重大项目,10个新开工的海上风电项目和天然气主干管网加快建设,新增电力装机容量975万千瓦,新增天然气供应能力54亿立方米/年。补短板投资加快推进。大力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18项补短板重大项目,完成投资3412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15.4%。其中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投资374亿元,练江流域、茅洲河、石马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快推进,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等项目开工建设。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顺利实现大江截流,韩江榕江练江三江连通等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建设,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获国家批复并明确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34.1亿元。
(七)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补短板”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推进5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新增1家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95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扶持90个镇、360个村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居全国前列。推进127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及转化平台建设,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68%。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工程,举办“粤菜师傅”技能大赛。农村基础设施有力建设。粤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加快建设,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完成3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垦造水田16.32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农村公路建设4737公里,国省道新建改造277公里,完成中小河流治理2088公里,修复南粤古驿道重点线路740公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基本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76.9%的自然村启动农村环境基础整治。加快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2277个省定贫困村中自然村村容村貌整治完成率达98.9%。绿化美化乡村1.29万个,认定“广东省森林小镇”70个。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推进5个地级市、18个县(市、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佛山南海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清远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取得显著成效。
(八)实施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区域发展新战略,“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新格局加快构建。珠三角核心区优化发展。预计珠三角地区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优化调整为1.5:41.3:57.2,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为59.4%、35.8%。沿海经济带新增长极加快打造。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正式开通,彻底改变了粤西地区长期以来没有高铁的局面。在粤东、粤西加快布局一批重大项目,阳江核电5号机组建成投产,揭阳中委广东石化项目全面复工,湛江中科炼化等项目加快推进。强化产业共建和对口帮扶,推进产业园区提质增效,省产业转移园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7%。汕头、湛江投资分别增长19.2%、12.8%。北部生态区绿色屏障功能有效发挥。出台广东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二批)和主体功能区产业目录,制定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范围划定和建设实施方案及总体规划,划定保护区范围。实施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省级全额负担原中央苏区、海陆丰革命老区困难县境内省管高速公路、国铁干线项目资本金。新型城镇化建设扎实推进。印发实施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取得积极进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0.7%。区域合作不断深化。召开第十二届泛珠合作论坛,启动“数字泛珠行动”。安排援藏、援疆、援川项目265个、资金41.66亿元,与黑龙江省对口合作全面加强。
(九)切实办好民生实事,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就业和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升。出台“促进就业九条”,实施援企稳岗行动,城镇新增就业147.6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34.2%,城镇登记失业率2.41%。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10元,增长8.5%,其中城镇、农村分别增长8.2%、8.8%。省十件民生实事顺利完成。十件民生实事共下达拨付资金83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从每月人均不低于90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城镇、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每月503元、22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稳步提高至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增幅5%左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月148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年490元。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3.4万套,基本建成3.6万套,发放租赁补贴2.4万户。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稳步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新增学前教育在园数7.7万人。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建立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制度,妥善解决“三点半难题”,推动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问题。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新增2所高校、13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预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至41.7%。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省财政三年安排90亿元支持30家左右重点医院建设。全面取消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医保药品目录同时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580个医联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人群覆盖率35.8%,全面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推广深圳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做法,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低于30%。47家乡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基本完成主体基建工程,县级公立中医院升级建设全部开工。建成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3万个、覆盖率超过90%,新建社区体育公园130个。平安广东建设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力推进,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8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48个,全民禁毒工程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均居全国第一。
(十)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营商环境优势逐步重塑。“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出台实施“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整合构建统一的政务云平台,超过90%的省直部门启动系统迁移上云工作,在全国率先推出首个集成民生服务小程序及民生服务公众号“粤省事”,实现509项高频民生服务事项“指尖”办理。“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加大。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压减至3018项、压减率46%,完成138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分类改革,建成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省市县三级取消各类证明事项1099项,只保留37项。修订出台《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压减40%政府定价管理项目。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出台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在商事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等方面推出30项改革措施。实施“开办企业一窗受理”、取消公章刻制许可、推行企业纳税“一键申报”,开办企业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内。首创信用服务“一网通查”机制,创建“联合奖惩、一键搞定”便捷模式,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归集近29.4亿条信用数据,信息推送量全国第一。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出台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上线运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江门、惠州等地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探索信任审批模式。获批及发行企业债券规模884.6亿元,成功发行全国首支PPP专项债、首支新三板公司绿色债券。财政和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强化业务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提升预算管理效能,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将专项资金具体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县。省级政策性基金出资方式从“委托管理”改为“注入资本金”,实行市场化运作。完成省高速公路、建筑工程等两大板块整合重组及4家产权交易机构资源整合,开展省属国企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试点。
从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看,经济增长、就业、价格总水平等主要指标全部实现年度预期目标,结构升级、社会发展、民生福祉等反映质量和效益的指标进一步改善,总的情况是好的。18个约束性指标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劣V类水体比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等5个指标未完成,主要是由于中断缴费人数清理工作的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仍不牢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仍然较高、臭氧污染问题凸显,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工作安排调整脱贫攻坚任务目标等。35个预期性指标中,除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与预期目标有一定差距外,其他29个指标运行情况基本符合或高于预期。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较大的下行压力,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一是发展质量效益不够高。发展方式仍然比较粗放,产业转型升级效果还没有充分显现出来,低附加值产业仍占较大比重,新产业还不能完全挑起大梁,支撑高端产业、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基础还不够牢固。二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水平仍然不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依然艰巨,农民增收困难较大,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基本公共服务不完善,城乡二元结构矛盾较为突出。珠三角辐射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粤东粤西产业基础相对薄弱,粤北绿色发展水平仍然不高。三是企业经营面临较大困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未有效解决,能源原材料、人工、用地等成本较高,企业盈利空间受限,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亏损面扩大。四是营商环境有待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尚不完善,民营企业发展面临不少隐性壁垒,一些领域存在所有制歧视。政策落实存在“中梗阻”“最后一公里”“一刀切”等问题,有的政策碎片化和频繁调整影响企业获得感和预期。五是一些关键核心技术仍受制于人。研发投入相对不足,扣除深圳,全省研发投入强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不足,高端电子信息产业“缺核少芯”问题严重,高端装备制造业关键零部件90%以上依赖进口。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落地难。六是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制约因素增多,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优质学位供给压力大,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2019年工作意义重大。从国际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世界经济呈现动能减弱、分化明显、下行风险加大、规则调整加快的特点,但仍将延续复苏态势。从国内看,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健康稳定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生产要素条件没有改变,长期稳中向好的总体势头没有改变。从我省看,经济运行仍将保持平稳态势。粤港澳大湾区效应加快释放,转型升级效应逐步显现,“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利用外资十条”等措施出台实施,将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但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经济运行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切实办好自己的事情,抓住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努力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做好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扭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这个“纲”,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深入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综合考虑我省发展阶段性特征和环境条件,经与省“十三五”规划目标衔接,建议2019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6.5%,突破10万亿元大关;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左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5%左右;
——进出口总额增长3%左右;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6.5%;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
——城镇调查失业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5%以内、3.5%以内;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1.5%;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68%;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大气、水环境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2019年重点做好九个方面工作:
(一)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切实担当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职责,把大湾区建设作为改革开放的大机遇、大文章,抓紧抓实办好,在更高水平上扩大开放。
携手港澳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布局建设一批重点领域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开展基础研究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粤港澳科技资源共享共用。推进惠州“两装置”、江门中微子实验站等大科学装置建设,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期工作,争取国家在广东布局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发挥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带动作用,统筹珠三角九市与东西北地区生产力布局,带动周边地区加快发展。
推动设施“硬联通”和机制“软联通”。编制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产业、生态环保等专项规划,建成虎门二桥,加快深中通道、广州白云机场第二高速等建设,加快推进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扩建、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项目前期工作,抓好南沙港区四期工程等港口建设,打造世界级机场群和港口群。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广东居住、学习、创业、就业、商旅等配套政策,推动粤港澳合作办学、合作办医,打造更多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规划建设大湾区文化遗产旅游路径,举办大湾区文化节庆活动。对港澳在金融、建筑等服务领域实施特别开放措施,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限制。
创新广东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积极做好国家权限下放和政策落实的承接,向各片区再梳理下放一批省级管理权限,再总结推广一批创新经验和制度创新案例。推动进出口商品全球质量溯源体系等重点制度创新事项落地,争取国家支持筹建创新型期货交易所、创新横琴分线管理制度等一批标志性重大改革事项,积极争取自贸试验区扩区。加快南沙粤港产业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横琴粤澳中医药产业园等重点平台建设。
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出台境外经贸合作扶持政策,推进中白工业园广东光电科技园、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中沙吉赞产业集聚区等境外重点园区建设,加快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重大项目建设。完善支持政策,提升中欧、中亚、南亚班列市场化运营质量,支持广州港、深圳港等拓展全球海运网络,打造水铁联运中心。
多措并举稳外贸促外资。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大力拓展东盟、日韩、中东欧、非洲、南太市场。打造境外广东名优商品展销中心,拓展境外营销网络。推动组建新的信用保险公司,扩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一般贸易覆盖面至35%以上。大力培育市场采购、跨境电商、融资租赁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示范企业。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装备、紧缺原材料、优质消费品进口。推动进出口环节减费增效,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落实国家放宽外资准入的政策措施和我省“利用外资十条”修订版,开展产业链专题招商,推动巴斯夫新型化工一体化基地、埃克森美孚化工综合体等重大外资项目加快落地。
(二)继续落实好三大攻坚战任务,加快补齐跨越高质量发展重大关口的短板。紧紧围绕年度攻坚任务,拿出过硬办法,既打好歼灭战,又打好持久战,推动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关、审核关、投资计划关。加强国企重大风险管控,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全面完成农合机构改制组建农商行,重点整治企业信用债违约、股票质押平仓、P2P网络借贷等风险,全面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排查治理,严防严治变相校园贷、“套路贷”,有序化解影子银行风险。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力争95%以上相对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标准。完善产业扶贫的产销对接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年底前实现每个有劳动能力、有参与意愿的相对贫困户都有扶贫产业带动。深化珠三角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扶贫劳务协作,统筹推进教育、健康、住房等保障性扶贫,深入实施扶贫扶志行动,加快推进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完善考核监督,大力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支持原中央苏区县、海陆丰等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扎实做好与桂川黔滇扶贫协作。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战役。全面落实河长制和湖长制,开展“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推进练江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系统整治,基本完成茅洲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综合整治,抓好广佛跨界等重污染河流整治,“一河一策”推进国考断面达标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大力整治劣V类和不达标的入海河流,新建城镇污水管网5000公里。基本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开展臭氧专项防治,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0%以上。完成关闭搬迁重点行业企业的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工程。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深化同港澳生态环保合作,加强同邻近省份开展污染联防联治协作。启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完成造林更新335万亩,矿山石场复绿600公顷以上。
(三)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功夫,在抓制造业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在构建完整产业链和供应链上下功夫,为高质量发展固本培元。
强化制造业优势。培育打造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等5个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入推进珠西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带建设,工业机器人年产量2.5万以上。推进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和创新应用试点区建设,推动3000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加大制造业设备技术改造更新,落实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引导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改,力争达到8300家。以设立基金、贷款贴息、保险补贴等方式,支持传统产业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为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提供中长期资金供给。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质量攻关工程,扎实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品牌培育和保护,加快建立高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以高标准、严监管打造高质量。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建设国家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和省级人工智能产业集群。推进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先导区。在珠三角城市群启动5G网络部署,加快5G商用步伐。积极推进广州、惠州4K超高清视频产业基地建设,力争4K电视用户超1600万户。加快布局氢能产业,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促进制造业与创意设计、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等行业协同发展,提升中高端消费、现代供应链、会计、律师等服务业发展水平。支持公益性、准公益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中小企业作用,培育更多“专精特新”的隐性冠军。支持各地设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推动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打好降成本组合拳,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清理规范地方收费项目,认真贯彻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制定出台我省减税降费方案和具体措施办法,全面落实“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适度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持续推进绿色发展。严格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项目节能审查,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目标。树立系统统筹理念,加快产业结构、运输结构、能源结构调整,研究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出台大力压减燃煤三年行动计划。以高污染行业为重点推动企业开展清洁化改造,新增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10家。支持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发展,推广一批先进成熟、经济适用的环保技术装备。
(四)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吸引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自力更生、自主创新,争取尽早解决“卡脖子”问题。
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制定基础研究配套政策,优化设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完善多元化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带动骨干企业和社会增加研发投入。扎实抓好现有7家省实验室建设,新启动3家省实验室建设,争取承担或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任务。推进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提升科研院所和高效的基础研究、原始创新能力。
全力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落实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九大领域,通过“重大专项+重点专项”方式组织实施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部省联动组织实施宽带通信与新型网络、合成生物学等国家重大重点专项,争取集成电路装备、高档数控机床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到广东进行持续的技术攻关和成果落地转化。以“民参军”为重点,建设一批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加快国防科技工业成果产业化应用推广中心建设,争创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激发企业创新潜力。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成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体系,鼓励设立多层次市场化的创新基金。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达4.5万家。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民营企业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企业研究院和企业重点实验室,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40%以上,鼓励创新研究。推进国家高新区地市全覆盖,加快推动韶关、阳江、梅州和揭阳高新区升级发展。
引进国内外顶尖科技人才。聚焦颠覆性、变革性技术和新一轮科技专项,通过“靶向引才”、“以才引才”,引进一批站在世界科技前沿,处于创新高峰期的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率先实施更优人才永久居留政策,在珠三角九市先行先试技术移民制度。出台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弘扬工匠精神,培育“南粤工匠”队伍。
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聚焦粤港澳创新合作、基础研究以及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点领域,推动一批重点改革任务,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落实“科技创新十二条”及配套措施,扩大创新券规模和适用范围,实现全国使用、广东兑付,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者购买创新创业服务。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制度,加大对首次投放国内市场、具有核心知识产权但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重大创新产品采购力度。推广“互联网+创新创业”模式,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支持企业做好自主知识产权研发、确权和依法维权工作,办好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五)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发展“三农”持续向好形势。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建5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深入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三年行动,扶持100个专业镇、1000个专业村发展特色产业,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新增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50家,新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万人以上。推动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技术协同攻关,高水平建设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开展培训1万人次以上。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等建设,适时启动潖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新立项高标准农田120万亩以上,垦造水田7万亩。力争2277个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0%。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5000公里。基本完成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全面推开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工程,完成2000公里治理任务。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压实县级主体责任,注重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做好乡村规划,严格执行农村建房“按规划选址、按设计建设、按图纸施工”。聚焦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垃圾和污水处理、厕所革命等方面高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行动,滚动打造10-20个示范县、100-200个示范镇、1000个以上示范村,年底前基本完成人居环境基础整治任务。加强南粤古驿道、古村落、红色革命遗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遗址保护和连线开发。
以土地制度改革为牵引推进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创新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机制。探索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推广清远等地互换并地经验做法,连片推动承包地整治整合。开展省级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农村土地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等改革。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创新农村项目审批管理机制,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率。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资源“上山下乡”。提升县城和乡镇建设水平,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
(六)强化“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战略支撑,开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落实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区域发展新战略,实施与功能区相匹配的产业、土地、财政等政策,开展分类评价考核,加快形成区域发展新格局。
做优做强珠三角核心区。加快推动珠三角核心区产业、交通、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深度一体化,加快跨珠江口通道建设,促进珠江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完善“三旧”改造政策体系,盘活低效用地,提升发展空间。支持广州老城市焕发新活力、深圳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珠海经济特区加快发展、珠三角其他城市创新发展。加快城市更新改造,加大力度治理“城市病”,以绣花功夫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城市品质。推动珠三角地区通过产业协同化、交通网络化、服务高端化,辐射带动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发展。
支持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建设。打造汕头、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赋予两市部分省级管理权限,培育壮大汕潮揭城市群和湛茂阳都市区。支持汕头临港经济区、汕尾高新区、阳江滨海新区、湛江东海岛、茂名石化基地、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等建设。在粤东粤西沿海集中布局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大力发展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等海洋产业,集中力量打造阳江海上风电产业基地、粤东运维组装基地、中山研发制造基地,培育壮大粤东生物医药、石油化工等重大产业集群,打造粤西区域重化产业集群。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等区域合作平台建设,积极探索扶持共建、股份合作、托管建设等产业合作模式,完善共建园区生产总值核算、税收分成等制度。抓好滨海旅游公路规划建设,大力发展滨海旅游、海岛旅游。
建设北部生态发展区。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产业准入门槛,加强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重要流域水源保护,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建设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开展粤北南岭山区生态修复,积极创建国家公园。支持建设特色生态产业园区,积极发展现代农林业、生物医药、健康养生、绿色食品等产业。完善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生态地区的财力补偿,推进区域间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示范。
加强区域合作。推动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推进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建设。继续做好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四川甘孜工作,抓好民生项目、产业援建、人才智力支援等工作。落实与黑龙江对口合作框架协议,扎实推进粮食、制药、装备制造等领域互利合作。
推动城镇化发展。大力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安居。加强城市规划和统筹协调,排除各类风险隐患,提高大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规划建设环南岭旅游公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小镇。
(七)落实完善促投资扩消费各项政策,促进形成强大内需。着眼补短板、调结构、增后劲扩大有效投资,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切实发挥好内需的主导作用。
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加快推进赣州至深圳、广州至汕尾、汕头至汕尾等铁路建设,力争开工建设广州至湛江、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茂名博贺港铁路等项目,建成梅汕铁路、穗莞深城际等项目。抓好汕湛、河惠莞等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推进拥堵路段改扩建,加强国省道建设。加快湛江机场迁建、韶关机场军民合用等项目建设,建成揭阳潮汕机场扩建、惠州机场扩容扩建工程。开工建设惠州中广核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推进台山核电2号机组、阳江核电6号机组并网发电。加快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韩江榕江练江三江连通工程等项目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在交通、水利、市政、教育、卫生、养老等领域推出100个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良好的项目,优先鼓励民间资本进入。
狠抓省重点项目建设。安排省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6500亿元,加大交通、能源、脱贫攻坚、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科技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投资力度,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对接和资金投放。加快广州乐金OLED面板、深圳华星光电11代新型显示器件、惠州赛格半导体产业基地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支持珠海集成电路全产业链、东莞紫光芯云产业城、佛山“机器人谷”等项目建设。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和进度监控,完善预警协调处置机制,加强督办检查,实行存在问题分类分级协调,着力破解征地拆迁、管线迁改、资金筹措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充实完善项目库,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项目滚动推进机制。
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出台促进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努力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外销资质互认,促进出口产品转内销,吸引境外消费回流。布局建设大型消费商圈,推动城市步行街改造提升和便利店建设。推动传统商贸创新发展,打造广东新型消费节庆品牌,加大汽车等重点商品促销力度。壮大健康养老、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等新型消费,促进网络购物、在线医疗、新零售等加快发展。培育农村消费新热点,健全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发展农村电商,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推进电子信息产品、信息服务入乡进村。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打造“粤美乡村”等全域旅游品牌,建设全域旅游示范省。实施“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建立健全消费信用体系和消费者维权机制,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八)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
全力办好省十件民生实事。集中力量办好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等六类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建立涵盖学前至高中各学段的生均经费保障制度、加强粤东粤西粤北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大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支持力度、提升“四好农村路”质量安全水平、支持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富民兴村特色产业、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文化遗产保护、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测、依托数字政府“粤省事”平台强化政务便民服务等省十件民生实事。
促进更高质量就业。落实“促进就业九条”,抓好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确保困难群体托底就业,进一步降低企业招工费用,帮助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和有劳动能力困难群体等7类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重点群体,出台重点群体增收激励计划,实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推动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覆盖率,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统筹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发展,试点推行地市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县区统筹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实施职业教育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至44.5%。组织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实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攻坚做强工程,推进省级重大标志性文化工程和省级文化工程“三馆合一”项目建设,推动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发展校园足球,推进社区体育公园建设,支持学校体育设施课余时间向社会开放。
提升卫生健康服务和医疗保障水平。高质量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中心卫生院、村卫生站建设,推动首批建设项目落成使用。深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实行人员统招统管统用,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行“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财政补助机制,全面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推广药品集中采购模式,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完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保障药品供应和安全。实施新时代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建设一批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项目、省级中医治未病质控中心、国家级区域中医诊疗(专科)中心。
加快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研究制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配套政策,落实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提高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加快推进医保、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推进医保省级统筹,落实医保精准扶贫,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制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全面推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养老产业,健全医养结合政策,完善养老护理体系。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2.4万套。
建设平安广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全民禁毒工程,坚决打击制假贩假、走私贩私、电信诈骗、地下钱庄、“套路贷”等商业犯罪行为。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突出治理涉农涉土、涉劳资、涉环保、涉金融、涉房地产等领域不稳定问题,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安全隐患源头治理,下更大气力抓好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九)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推动改革举措协同配套、同向共进,抓好标志性引领性重大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强市放权,力争将省级权责清单事项压减至1000多项,向地市再下放一批省级管理权限,把更多的微观审批管理职权交由各市实施,更好厘清省市间权责关系。优化省级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面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现开工前政府审批时间民用建筑项目不超过41个工作日,工业项目不超过45个工作日,交通、水利、能源项目不超过68个工作日。持续深化“减证便民”,梳理办事创业痛点堵点问题,开展“百项疏堵行动”。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加快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优化、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政务数据标准化整合。全面推广使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优化再造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联合审图等服务流程。拓展“粤省事”服务范围,实现高频服务事项省内全覆盖。
以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力争出台《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构建全省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复制推广“信用奖惩、一键搞定”便捷模式,促进公共信用信息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共享与应用。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试评价,推进广州、深圳、汕头、东莞4市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广州开发区创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
加快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意见的具体措施。积极稳妥建设电力现货市场,有序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放开试点,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至2000亿千瓦时。理顺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运营机制,推进天然气输配价格改革。
创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按照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原则,修订出台《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落实“民营经济十条”,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法慎重对涉嫌违法企业财产和企业家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深化国资国企和财政体制改革。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公平竞争原则,“一企一策”推动省属国企调整重组,70%以上省属国有资本集中到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引领性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混合所有制、股份制改革试点。加快特困企业脱困,对国有企业中的“僵尸企业”,在债务处理、土地利用、职工安置、税费优惠、工商注销等方面作出更具可操作的安排,年底前全面实现省属企业存量“僵尸企业”市场化出清。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和项目资本金。推进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强化项目库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额免除原中央苏区、海陆丰革命老区困难县、少数民族县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责任。构建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财政体制,完善托底保障机制,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同时,按照国家部署,加快构建统一的规划体系,开展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起草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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