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抽查依据 |
1 | 对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监管 | 我委核准和备案且已开工建设的企业投资项目 | 一般检查事项 | 网络检查、 现场检查 | 投资处、开放处、产业处、农经处、社会处、资环处、消费处、基础设施处、省能源局 |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673号)第十八条“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由核准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对企业处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
2 | 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监管 | 我委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 一般检查事项 | 网络检查、 现场检查 | 投资处、产业处、农经处、创新处、区域处、社会处、资环处、消费处、基础设施处、铁路处、省大湾区办发展推进处 | 1.《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国家发改委令第45号)全文 |
3 | 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 我委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 | 一般检查事项 | 网络检查、 现场检查 | 投资处、产业处、农经处、创新处、区域处、社会处、资环处、消费处、基础设施处、铁路处、省大湾区办发展推进处 | 1.《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全文。 |
4 | 对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抽查 | 工程咨询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现场检查 | 投资处牵头会同省直部门 | 1.《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全文 |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