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气候〔2017〕63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委反映。
附件: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9月13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