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资〔2015〕51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主体功能区投资政策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9月1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投资政策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