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 省卫生计生委
关于公布广东省医疗机构2013年基本药物低价药品
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交易入市价的通知
粤价〔2013〕277号 2013年12月6日
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粤卫〔2013〕67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广东省医疗机构2013年基本药物低价药品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交易入市价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药品入市价(见附件)范围仅限于《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2013年版广东省基本药物低价药品目录的通告》(2013年通告第19号)和《关于广东省基本药物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目录的通告》(粤卫通〔2013〕15号)所列的品种剂型规格品,并按规定时间完成药品交易报名和出厂(口岸)价格报送的生产企业及产品,尚未通过出厂(口岸)价格审核的不列入此范围。
二、附件所列药品的入市价按照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扣除规定的医疗机构顺加差率制定(最小零售包装的最高零售价格为40元以下的药品不扣除顺加差率)。未公布最高零售价格的药品,入市价按照同品种剂型其它规格的最低入市价差比计算(不区分生产企业);没有其它规格的则按同品种剂型的最低入市价差比计算。尚未公布最高零售价格的品种待审核制定后另行公布其入市价。
附件:2013年广东省基本药物低价药品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交易入市价汇总表
抄送:省药品交易中心。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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