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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广成铝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停止执行惩罚性电价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3-06-26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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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关于佛山市广成铝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停止执行惩罚性电价的通知

 

粤价〔2013〕140号     2013年6月5日


佛山、清远、揭阳、湛江市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广东电网公司:
    经复查,佛山市广成铝业有限公司、广东博华陶瓷有限公司、揭阳市恒瑞五金有限公司和廉江市河唇容星水泥有限公司4家企业经过整改,能耗限额指标均符合标准,现取消省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第四批实施惩罚性电价的超能耗限额标准企业名单的通知》(粤价〔2012〕280号)对这4家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的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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