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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广东海洋大学与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原省物价局网站 时间:2012-12-03 15: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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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价〔2012〕265号    2012年12月3日

广东海洋大学:

  省教育厅转来《广东海洋大学关于与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合作举办非独立办学学历教育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广海大〔2012〕70号)悉。经省教育厅批准,你校与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合作举办商务管理(会计)、商务管理(市场营销)、商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层次学历教育项目,且专业课外语授课课时比例达60%以上。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上述项目学费问题明确如下:

  一、同意你校与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合作举办商务管理(会计)、商务管理(市场营销)、商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层次学历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16500元/生·学年,你校可根据招生情况和办学实际上下浮动20%制定具体执行标准,报我局和省教育厅备案。

  二、你校应按规定及时申(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教育收费),并做好收费公示。上述标准自2012级新生入学起试行,有效期一年。请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按规定程序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我局核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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