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9-12-30 12:11:31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粤价〔2009〕301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东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有线电视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有线电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201号)的有关规定,经实施价格成本监审和召开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政策评估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有线电视基本收视服务水平。各地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公司在保持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应以收视节目和服务功能有明显增加、收视效果和服务质量有明显改善为前提,通过提供多元化服务,扩大收视面和收视率。除向用户提供《关于我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6〕85号)规定的节目内容外,各地(不含深圳)需另外在现有付费电视节目中,选择不少于2套节目免费供用户收看,增加节目的费用可计入基本收视服务运营成本。具体增加的节目目录由各地级以上市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其中广东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增加的付费电视节目目录由省广电局商省物价局确定。
    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期间,如在册用户不接受整体转换,在模拟电视停播之前,应在粤价〔2006〕85号文规定保留不少于5套模拟电视节目的基础上增加到不少于6套,同时取消5元/月/户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免费供用户收看,具体节目目录由省广电局统一确定。
    二、规范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价格管理。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期间,主机机顶盒、网络公司配置的副机机顶盒不得收费,用户自行从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公司购置的机顶盒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价格由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不盈利的原则核定,并随着生产成本变化及时调整,其中基本型机顶盒(指当地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公司统一配置的类型)全省最高限价为每台390元(不含IC卡)。
    网络公司要提供包括基本型机顶盒在内的多种不同价位和档次的机顶盒供用户自主选择。除使用不当或人为恶意损坏因素外,网络公司要为统一配置的机顶盒提供免费维护。用户数字电视机顶盒由基本型置换为高清型的,可采取以旧换新收取差价或租用机顶盒的方式进行自愿置换。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过渡到由用户自行从市场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数字电视机顶盒。
    三、清理有线电视收费项目。取消粤价〔2006〕85号文规定的有线电视移机费、过户手续费、停机开通费。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期间,主机机顶盒、网络公司配置的副机机顶盒的IC卡由网络公司免费提供,所需开支计入经营成本;用户自购副机机顶盒首次申领IC卡的,可收取工本费;因用户原因损坏、丢失而申请补领IC卡的,可收取工本费。工本费标准由制卡成本、加密费用分摊和税金组成,具体标准由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按每卡不超过60元的标准核定。
    四、扩大困难群体收费减免范围和幅度。孤寡老人凭当地县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五保供养证》免交当年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低保家庭用户凭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享受主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每月不超过10元的优惠政策;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分别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享受家庭主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50%的优惠政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以上用户如果安装副机的,原则上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五、改进现行收视维护费缴款方式。取消《关于调整我省部分地区有线电视收视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0〕18号文)中有关“月收视费预收时间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的规定,收视维护费一般按月收取,鼓励网络公司设置月、半年、年等多种时段的提前缴款优惠方案,供用户自愿选择,具体优惠方案执行前15天报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加大对有线电视收费的监管力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有线电视收费的监督检查,督促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按照规定公示收费标准、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与有线电视服务和收费相关的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受理群众对有线电视服务和收费的投诉或举报,严肃查处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同时对非法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经营者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有线电视用户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