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06年春季中小学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粤价[2006]68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入春开学以来,我省各地仍有一些学校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向学生收取费用,引起学生家长的强烈不满。3月19日晚,广东电视台新闻节目报道的河源市紫金中学多收高考报名费一事,必须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教育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我省中小学“一费制”收费管理政策和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规定,加强“一费制”以外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管理。做好2006年春季中小学收费及高考报名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
二、各地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做好教育收费政策宣传工作,让群众了解教育收费的相关知识和规定,提高自我保护和抵制教育乱收费的意识。
三、要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种教育乱收费,维护群众和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对教育乱收费屡查屡犯的学校和收费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并会同纪检纠风等部门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请各地级以上市于4月底前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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