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
制定小包装麻黄素价格的通知
一九九九年四月八日 计办价格[1999]2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
为加强对麻黄素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素管理的通知》(国发[1998]3号)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小包装麻黄素由北京中顺制药厂生产分装,由北京医药站统一收购,纳入麻醉药品供应渠道,供应全国医疗单位作为配方使用。鉴此,现就小包装麻黄素价格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现行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根据企业生产成本情况,核定规格为每瓶50克和每瓶100克的小包装麻黄素含税出厂价格分别为50.31元和84.24元。
二、根据企业经营费用情况,核定规格为每瓶50克和每瓶100克的小包装麻黄素一级调拨价格(含税)分别为59.33元和99.35元。
三、小包装麻黄素的批发价格,由各地小包装麻黄素经营企业报当地省级物价部门按照《麻醉药品销售价格作价办法》(见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国药财[1988]579号)的有关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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