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行政
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五日 粤价[1999]62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现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办发[1999]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批权限的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批权限集中在中央和省(不含副省级、计划单列城市)两级,各市、县物价部门必须为本级政府严格把好收费立项审核关,不得越权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批准国家机关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将政府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转移给中介组织,通过所办中介组织收费。确需新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要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申报。各级物价部门要在今年的收费年审工作中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而未取消的收费,必须在今年5月1日前取消,并向社会公布。省物价局将在今年下半年向社会重新公布中央和省审批的现行收费目录。
二、认真落实“两证一票一卡”制度。“两证一票一卡”制度,是规范收费行为、便于社会监督的重要措施。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收费许可证的管理,严格按规定核发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收费单位要凭收费许可证收费,并开具缴费通知书和收费收据。改进和完善《收费登记监督卡》制度,检查企业、群众交费情况,及时解决收费中存在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开展对收费项目多、金额大和社会反映较强烈的部门专项检查,做好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对违反规定收费的,要按《广东省违法收费行为处罚规定》严肃处理,对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严重的典型案件要向社会公开曝光。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