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细则
及广东省第一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
二○○三年八月一日 粤价[2003]238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现将《广东省实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细则》及《广东省第一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价格成本调查队联系。
附:
广东省第一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
序号 | 品名 | 监审内容 | 监审范围和品种 | 监审形式 | 监审时限 | 监审部门 | 具体分工 |
1 | 教育 | 中、小学教育生均培养成本 | 部分中、小学校 | 定期监审 | 每年 | 各县(市、区)物价局 | 各县(市、区)监审所属调查点学校成本数据,各地级以上市监审各县(市、区)成本数据,省价格成本调查队负责组织全省监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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