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下达硫糖铝混悬液等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暂行价格的通知
二○○三年六月四日 粤价[2003]184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现将我局核定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硫糖铝混悬液等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暂行价格(见附表)下达给你们,请通知各有关单位在国家审定下达正式价格前,暂按我局核定的价格自2003年6月20日起执行,以前下达的价格和在广东《药品价格专刊》公布的临时零售价格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同时废止。
附表:硫糖铝混悬液等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暂行价格表
附表:
硫糖铝混悬液等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暂行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类别 |
医保序号 |
药品名称 |
剂型 |
规格 |
单位 |
最高零售价 |
备注 |
生产企业 |
|
GMP |
非GMP |
|||||||||
1 |
乙类 |
14 |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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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单位
地市发改局(委)
国家及省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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