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关于调整珠海市燃油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3-04-10 00:00:00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珠海市燃油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
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粤价[2003]34号

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物价局:
    鉴于珠海发电厂1、2号机组将分别停机进行小修及江门50万伏变电站主变压器维修,造成了珠海市的电力电量平衡出现缺口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调动珠海市燃油电厂顶峰发电的积极性,经研究,在近期国际油价高企不下的情况下,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至6月30日,珠海市燃油电厂的上网电价不分峰谷结算,暂时调整为0.60元/千瓦时(含税)。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