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关于调整云南省电网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3-03-03 00:00:00
字体: [大] [中] [小]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云南省电网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计价格[2002]2707号

云南省计委、电力公司:
    报来《关于云南省城乡用电同价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云计价格[2002]1298号)收悉。经商国家电力公司,现就有关问题通如下:
    一、同意你省农网改造后“一户一表”覆盖率达到80%以上50个县(区、市)实行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同时,请抓紧研究提其余地区城乡用电同价方案,争取尽快全面实现城乡用电同价;
    二、为了解决实现城乡用电同价、农网改造投资还本付息及提取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问题,将你省电网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23分钱,其中,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另行下达。调整后各类用户用电价格见附表。
    三、以上电价调整,自2002年12月15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附件:一、云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二、云南省电网趸售电价表

    附件一:

云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 电 分 类 电 度 电 价 基 本 电 价
不 满1KV 1―10KV 35一110KV 110KV 220KV及以上 最大需量(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元/KVA/月)
一、居民生活电价 0.402 0.392 0.392  - - - -
二、非居民照明电价 0.53 0.52 0.52  - - - -
三、商业电价 0.7 0.69 0.69  - - - -
四、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 0.46 0.45 0.44  - - - -
其中:中、小化肥电价 0.363 0.353 0.343  - - - -
五、大工业电价  - 0.342 0.32 0.309 0.303 22.5 15
其中: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  - 0.332 0.31 0.299 0.293 22.5 15
  电 石  - 0.322 0.3 0.289 0.283 22.5 15
  中、小化肥  - 0.254 0.232 0.221 0.215 22.5 15
六、农业生产用电 0.39 0.38 0.37  - - - -
七、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 0.237 0.232 0.227  - - - -

    注:
    1、以上附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农网还贷基金每千瓦时2分和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4分。
    2、根据国家计委计交能[1996]583号文件的规定,对己下放地方的原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用电、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表所列的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7分执行;农业排灌、抗震救灾用电,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