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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3-0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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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经贸交通[2002]555号     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各高速公路公司: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目标
    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总体建设目标是:全省高速公路分区域实现联网收费,取消区域内主线收费站,逐步实现跨区域联网;采用兼容电子不停车收费(ETC)和人工半自动收费(MTC)的组合式收费技术,实现“粤通卡”全省一卡通行;推广采用ETC收费技术,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
    在2003年1月1日前,建成省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和三大区域收费中心(负责现金收费结算),珠三角地区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撤消除省界之间、区域之间以外的主线收费站;2003年7月1日前,全省主要高速公路实施联网收费;2003年底前,全省高速公路全面实现联网收费。
    2003年底后新建成收费的高速公路,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并入相应的联网收费区域,除路网起止点和省界站外,不再设立主线收费站。
    方案实施后,可撤并目前严重影响高速公路交通的14个主线收费站,同时实现粤通卡(电子不停车收费专用缴费卡)在全省高速公路一卡通行,全省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将明显提高。
    (二)区域划分
    我省高速公路路网比较复杂,目前尚不具备整体联网的条件,为加快推进速度,先按粤东、粤西、粤北、珠三角和广州、深圳等6个区域实施联网(各区域包括的高速公路情况详见附表1)。待6个区域联网取得经验后,再进一步撤并区域间主线收费站,实现粤西区与广州区联网、粤东区与深圳区联网、粤北区与珠三角区联网。全省高速联网收费合并成3个区域。
    (三)主要任务
    1、建设联网收费结算中心
    (1)建设省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是对各区域收费中心实施业务及技术管理,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密钥管理、卡片发行(包括专用缴费卡、电子标签和密钥卡)和专用缴费卡(粤通卡)的分帐结算。
    (2)建设区域收费中心
    为避免重复建设,区域收费中心建设一步到位,只建3个,即粤西区域收费中心、粤东区域收费中心和珠三角、广州、深圳、粤北合建的区域收费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区域内联网收费运营协调、现金结算、收费数据汇总等工作。
    省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和3个区域收费中心由广东联合电子收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联合收费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业主单位配合。涉及业主单位设施和设备,经评估后作价转让给省联合收费公司。具体由省经贸委会同省交通厅组织协调,业主单位要给予支持配合。
    2、区域内路网收费设施改造
    (1)改造路段现有收费系统 
    区域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必须符合联网收费的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路段收费系统,由业主单位自行按照《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技术标准(DB44/127-2002)的要求进行改造,经省联合收费公司验收后纳入联网收费的范围。
    (2)撤并区域内主线收费站
    区域联网后,区域间合建主线收费站。区域内除独立路段和路网起止点外,其余主线收费站一律予以撤消。
    (区域联网路段和主线收费站撤并情况详见附表2)
    (3)设置ETC车道
    根据车流量实际情况,在主线收费站和重要城市出入口收费站逐步设置ETC车道(具体设置情况见附表3)。
    (4)区域内由于路网未形成暂不具备区域联网收费条件的其他路段,应在2003年9月底前直接与省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连接,实现粤通卡收费(具体路段名称见附表2)。
    (四)关于资金筹集
    全省高速公路实施联网收费,估算总投资约3.3亿元(不包括通信系统改造和路段建设收费岛、亭、天棚以外的土建设施)。其中建设省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和客户服务网点约0.7亿元,建设区域收费中心0.9亿元,合计1.6亿元,由省联合收费公司负责筹集;路段收费系统的建设和改造费用约1.7亿元,由路段业主自行负责。
    二、贯彻《实施方案》的具体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重要性的认识。全省推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是省政府清理整顿路桥收费站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收费站数量,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收费效率。各地、各有关单位和各高速公路公司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克服困难,积极推进,确保在2003年底前,全省高速公路全面实现联网收费的目标。
    (二)采取措施,强制限期推行联网收费工作。各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限期撤消主线收费站,完成收费系统的改造,并按要求开通电子不停车(ETC)收费车道,按期实现全省联网收费。对不配合单位依照《广东省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粤府〔2002〕87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各区域牵头单位要会同省联合收费公司,切实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在2002年底前制定出区域联网收费实施计划,报省经贸委审定后实施。
    附表1

各联网收费区域路网划分表

区域 高速公路路段名称 开通时间 备注
粤西区 广佛、佛开、开阳、茂湛、广三、新台、西部沿海(新会、台山、阳江段)、广梧(上官元至马安段) 2003年底前* 粤西区与广州区计划合并
阳茂、广梧(马安至云浮段) 2004年至2005年底
西部沿海珠海段、同三国道(湛江至徐闻段)、琼州海峡跨海工程、渝湛国道(湛江至山口段)、广梧(云浮至苍梧段)、伶仃洋跨海大桥、茂名至梧州高速公路 2005年底后
广州区 广州北环、广州东南西环、广州北二环、华南快速路(华南大道)、新机场高速 2003年底前
广州西二环、广州东二环、广州南部快速路、华南快速路北延线、华南快速路北路、新机场高速北延线 2004年至2005年底
广州南二环 2005年底后
粤北区 京珠南、京珠北、广清 2003年底前 粤北区与珠三角区计划合并
汤银支线、纵7线(清连段)、横14线(和平―翁城―阳山―连山段)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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