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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下达中小学教材印张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2-0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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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教育出版社、广东岭南美术出版社、广东花城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广东科技出版社、广东经济出版社、新世纪出版社、省新华书店、省新华发行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中小学教材印张中准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计价格〔2001〕177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教材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教材印张价格。凡列入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学生用书,一律实行政府定价。印刷和纸张材料相同的本版教材与租型版教材实行同一印张单价,具体印张价格详见附表1。表中未列入的纸张规格印张单价,由出版单位报省物价局会同省新闻出版局核定。
    教学地图册实行全国统一印张单价,正反八色、787×1092毫米纸张规格的印张单价为1.23元,890×1240毫米纸张规格的印张单价为1.5元。零售价格由具有教学地图出版资格的出版单位根据印张单价和印张数量核定,不得另外增加封面和插页价格。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行的教学地图册零售价格报国家计委备案,在省内发行的教学地图册零售价格报省物价局备案。
    二、合理选择教材用纸。各出版单位要按照质检总局发布的《中小学教科书用纸、印制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和经济适用的原则,在确保教材质量的基础上,选用教材正文用纸。单色版教材使用60克以上定量纸张的,执行60克纸张的印张价格;双色版和彩色版教材(不含美术教材)使用80克以上定量纸张的,执行80克纸张的印张价格;90克、105克铜版纸仅限于美术教材,使用105 克以上铜版纸的,执行105克铜版纸的印张价格。
    三、核定并公布教材零售价格。省物价局将会同新闻出版局按照国家《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核定我省教材的零售价格,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未经审核价格的教材不得擅自出版发行。因此,各教材出版单位在每学期教材印刷出版前,应及时填报《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审核表》(附表2),提供教材的相关资料,由省物价局会同新闻出版局核定教材具体零售价格。教材零售价格尾数计算到角和5分,2分以下的舍去,3-7分的按5分计。8分以上的进到角。出版社统一在教材上印制“省物价局核定零售价格”。
    四、进一步加强对教材价格的监督管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各项规定,不得附加任何形式的费用。凡违反规定的,由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和《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查处。
    五、本通知自2002年春季起执行。
    各出版社须在教材印制完成后十五日内向省物价局送样书(各年级一套)备查。

    附表:
    1、中小学教材印张价格表
    2、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审核表(略)

用纸类型 计量单位 印张价格(元)
52克(单色)   787MM 印张 0.41
  890MM 印张 0.49
60克 单色 787MM 印张 0.50
双色 787MM 印张 0.58
单色 890 印张 0.60
双色 890 印张 0.72
75克、80克(双色) 787MM 印张 0.75
850MM 印张 0.87
880MM 印张 0.89
890MM 印张 0.93
75克、80克(彩色) 787MM 印张 0.94
850MM 印张 1.08
880MM 印张 1.09
890MM 印张 1.11
105克(铜版)彩版 787M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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