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信息来源:价格处 时间:2023-01-03 18:22:37
字体: [大] [中] [小]

粤发改规〔2022〕1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2〕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新修订的《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办〔2022〕5号),我委对《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18年版)》进行修订。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形成的《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版)》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18年版)》同时废止。


  附件: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版)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12月29日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