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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产业经济 第十章 水利

信息来源: 时间:2013-08-07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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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2年水利行业发展情况
  (一)三防减灾工作成效显著
  2012年,全省遭受七个热带气旋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发生22场强降雨过程。全省重要堤防无一决口,水库无一垮坝,因灾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近五年来平均值下降39%和35%,在13级台风“启德”正面袭击的情况下实现零伤亡。全省85%的乡镇(街道)建立了三防办事机构,山洪灾害防治任务县(市、区)中有80%实现信息共享,部分乡镇(街道)实现视频会商,应急抢险和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二)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推进
  列入民生水利建设方案的项目,完成投资113亿元。农田水利万宗工程,100宗山区小型灌区改造基本完成,15宗中型灌区改造加快推进。中央前三批小农水重点县(市、区)年度建设任务全部完成,省级首批10个小农水重点县(市、区)开工建设,88个农田水利示范镇(街道)建设基本完成。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26宗中小河流治理试点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成,53宗2011—2012年实施项目全部开工。42个县(市、区)完成山洪灾害防治县(市、区)级非工程措施建设。117座重点小(1)型水库除险加固全部完工,762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开工建设。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完成投资过半,有4宗工程基本完工。博罗、佛冈两个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试点项目和其他6宗涝区项目开工建设。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有9宗海堤工程开工建设,完成投资约8.4亿元,其中阳江平冈海堤、汕尾东关联安围海堤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和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共建成饮水工程552宗,解决了282万农村居民和63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不安全问题,广东省列入国家规划的1645.5万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部解决,提前一年完成建设任务,进度列全国第二。同时启动6个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示范县(市、区)建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完成2.4万户10.7万水库移民的住房改造和234个移民村文化与信息服务站建设。水利重大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乐昌峡水利枢纽工程已经顺利建成,2013年1月29日首台机组并网发电。鉴江供水枢纽工程将于2013年3月底实现通水。雷州青年运河灌区、高州水库灌区首期改造工程分别完成总投资的22%和51%。惠来中东部供水工程开工建设。韩江高陂水利枢纽项目建议书水利部已完成审查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规划已完成技术审查,待水利部审批。
  (三)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方案及考核暂行办法,整体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单位GDP用水量和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上年进一步下降。广州市围绕打造生态水城,大力推进以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河湖水系连通工程为重点的水生态建设,取得突出成效。深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终期验收,并获“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称号。东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四)水利关键领域改革成效明显
  一是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扩大省级水利融资平台贷款100亿元已基本落实。大力推行BT和总承包建设模式。2012年全省水利水务总投入约310亿元,其中水利投入约211亿元。二是创新省级水利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组织开展了15个水利示范县(市、区)、29个中央财政和20个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市、区)、88个省级财政小农水示范镇(街道)及6个村村通自来水示范县(市、区)建设,推动水利建设模式和水利资金分配方式“双转变”。三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出台保障水利项目用地、简化环评手续、加快财政审核等政策文件。
  (五)依法治水管水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开展打击河道采砂欺行霸市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抓获非法采砂船及运砂船612艘次,清理违法堆砂场730个,协助公安机关破获违法采砂刑事案件78宗。二是加强水利立法工作。修订实施《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创新和完善采砂管理制度,有效遏制和打击非法采砂、运砂行为。颁布实施《广东省水文条例》。三是加强水利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全省水利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基本形成,工程项目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实现全覆盖。
  (六)水利科技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河口水利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即将动工建设。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成立。省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发布实施。全国首个省级水利数据中心正式上线试运行。重点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延伸整合工作顺利完成。水利科技创新成果丰硕,获大禹水利科技二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完成年度水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715人,全省水利教授级高工首次突破100人。
  二、2013年水利工作展望
  (一)扎实做好防汛备汛工作
  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三防责任制,全面开展汛前防汛安全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落实抢险物资和队伍等各项措施,切实做好防汛备汛工作,确保重要堤围、水库和大中城市的防洪安全。深入推进基层三防能力“五个一”建设,不断完善三防工作机制,千方百计解决当前三防工作中最突出的山洪灾害防御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力加快民生水利工程建设
  重点加快六大类工程项目建设:一是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力争完成60宗中型灌区、600宗山区小型灌区改造建设任务,完成中央第二、三、四批共33个小农水重点县(市、区)和省级第一、二批共20个小农水重点县(市、区)的年度建设任务,扎实推进15个省级水利示范县(市、区)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项目建设。二是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完成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的258条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完成山洪灾害防治县(市、区)非工程措施建设任务。开展50条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开工建设14宗中型病险水库,完成309宗重点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开工建设600宗以上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54宗以上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三是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确保完成总投资和建设任务60%以上,基本完成116宗海堤工程前期工作,开工建设75宗以上。有海堤加固达标建设任务的地市,每个市都要力争有一半以上的项目开工。四是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完成国家下达的新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解决150.4万农村居民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整县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示范县(市、区)建设,探索建立适合广东省情的建设运营机制。抓好现有6个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示范县(市、区)建设,争取再遴选6个示范县(市、区)开展建设。五是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争取完成2.04万户、9.21万人的移民住房改造和1500个移民村文化信息服务站建设任务。六是水利重大项目建设。抓好乐昌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后续工作,加快鉴江供水枢纽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快雷州青年运河灌区、高州水库灌区建设施工进度。加快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和粤东灌区可研及审批立项工作。完成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和审查工作。
  (三)以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
  按照国务院实施意见以及广东省实施方案,加快各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分解,建立覆盖省、市、县(市、区)的指标体系,同时组织开展2012年度考核工作。加快建设全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建成东江水资源水量水质监控系统。积极配合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开展水生态保护和治理工作,大力实施河涌整治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推动水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努力打造广州“生态水城”、东莞“水生态文明示范区”等一批城市水生态建设名片。
  (四)认真组织开展“水利管理年”活动
  把2013年定为“水利管理年”,通过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一系列工程建设管理活动。创新工程管理体制,坚持新建项目“先建制度后建工程”。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在年底前实现“宗宗工程有人管、镇镇都有水管所、村村都有水管员”,实现工程的良性长效安全运行。规范涉河管理,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切实实施好新颁布的《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维护好河道的采砂秩序。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五)坚持依法治水科技兴水。
  一是加强水利立法力争《广东省省管水利枢纽管理办法》、《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修订)》颁布实施,力争《广东省实施水法办法》和《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合并修订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推进《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广东省三防条例》的起草、修改、调研和协调等各项工作,争取早日颁布实施。二是提高执法效能。巩固水利系统“三打”成果,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开展对违法占用河道、非法采砂、违法取用水资源、破坏水土保持、侵占水利工程等水事违法行为的执法。三是完善水利规划。加快完成水中长期供求、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规划编制,争取出台省主要河道岸线控制规划。做好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四年大发展”考核验收及“九年大跨越”有关计划制定工作。四是加大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工作力度。加快河口水利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实施水利信息化“十百千万”工程,推进水资源监控系统、中小河流治理监测系统、三防视频会商系统延伸到乡镇(街道)建设,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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