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农业发展情况
(一)农林牧渔业经济总量小幅增长
2012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655.85亿元,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848.91亿元,分别增长3.7%和3.9%,增幅分别比2011年回落0.2和0.3个百分点;增加值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6个百分点比鲁、苏、闽分别低0.8、0.7和0.3个百分点。
(二)农作物种植面积稳定,粮食产量实现“四连增”
2012年,落实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33.71亿元,全年全省农作物总播种面积6944.4万亩,增长1.3%。其中,粮食作物面积3810.27万亩,增长0.4%。主要粮食品种中,稻谷面积2924.07万亩,玉米面积258.76万亩,分别增长0.4%和3.1%;薯类面积495.81万亩,大豆面积93.05万亩,分别下降0.6%和2.6%。经济作物面积1063.74万亩,增长3.9%。其中,甘蔗面积248.16万亩,油料作物面积528.28万亩,药材面积23.52万亩,分别增长3.2%、2.6%和15.4%;木薯面积122.50万亩,烟叶面积35.90万亩,分别下降1.5%和1.3%。其他作物面积2070.39万亩,增长1.6%。其中,蔬菜面积1843.77万亩,瓜类面积62.94万亩,青饲料面积93.36万亩,分别增长1.7%、0.1%和6.4%。全年农作物收成较好,粮食产量实现了自1998年以来首次四年连续增产。全年粮食总产量1396.33万吨,增长2.6%;亩产366.5公斤,增加7.9公斤。其中,稻谷产量1126.57万吨,增长2.7%;玉米产量79.70万吨,增长6.2%;薯类产量167.35万吨,增长0.6%;大豆产量15.26万吨,增长0.7%。甘蔗产量1469.21万吨,增长5.7%;油料作物产量96.61万吨,增长5.1%;烟叶产量5.81万吨,增长3.1%;蔬菜产量2982.71万吨,增长4.6%。
(三)园林水果稳定增长
除荔枝外,主要品种水果产量不同程度增长。全省园林水果年底实有面积1650.36万亩,全年园林水果产量1279.05万吨,分别增长0.3%和6.1%。主要品种中,香蕉产量403.16万吨,增长4.7%;柑橘橙产量346.56万吨,增长9.5%;荔枝产量105.91万吨,下降0.4%;菠萝产量82.10万吨,增长6.7%;柚子产量67.99万吨,增长9.5%;龙眼产量67.49万吨,增长3.1%;李子产量53.52万吨,增长5.4%。
(四)畜牧业生产增速放缓
全年全省肉类总产量443.21万吨,增长2.0%。其中,猪肉产量276.39万吨,增长2.0%;禽肉产量153.46万吨,增长2.1%;牛肉产量6.68万吨,增长1.9%;羊肉产量0.88万吨,下降5.1%。禽蛋产量31.81万吨,下降8.7%。牛奶产量13.64万吨,下降4.2%。蚕茧产量9.73万吨,增长1.2%。生猪出栏3736.18万头,增长2.0%;季末生猪存栏2256.63万头,下降1.9%。出售和自宰的肉用家禽113073.37万只,增长1.1%;家禽存栏35605.40万只,下降3.8%。
(五)渔业持续增长
全年养殖面积基本稳定,渔业生产持续增长。全年全省水产养殖面积849.38万亩,下降1.3%;水产品产量793.15万吨,增长4.0%。其中,海洋捕捞产量152.61万吨,增长0.2%;海水养殖产量278.63万吨,增长4.9%;淡水捕捞产量12.86万吨,增长0.2%;淡水养殖产量349.05万吨,增长5.3%。水产品养殖比重继续提升,达79.1%,提高0.8个百分点。
(六)农村居民收入首破万元大关
全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0542.8元,增长12.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3%,名义增幅和实际增幅较上年分别回落6.3个和2.6个百分点。实际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4个百分点,与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持平。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6804.4元,增长16.2%,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1.1%,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达到64.5%,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2566.1元,增长2.7%;人均财产性收入556.5元,增长13.5%;人均转移性收入615.8元,增长16.5%。
(七)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
珠三角地区农村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所有地级市和27个县(市、区)出台了改革实施方案。山区县(市、区)农村综合改革全面铺开,纳入改革的山区县(市、区)扩展到48个。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第一批启动的4个示范县、42个名镇、378个名村、726个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12年年末启动了幸福村居创建行动计划。
(八)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成效显著
经过全省各级各部门三年的努力,投入帮扶资金227.2亿元,平均每条贫困村666.8万元,发展经济项目28868个。到2012年年底,2407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从平均1万元增加到9万元,贫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从3699元增加到7028元,有劳动能力的32.5万户、145.6万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标准。
同时,农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业比较效益低,影响企业、农民和地方政府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据调查,2012年全省早稻亩净利润234元,晚稻亩净利润292元,农民种粮的收入远远比不上外出打工的收入。同时,地方政府发展农业积极性不高。二是农田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全省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老化失修现象比较普遍,有效灌溉面积只有62%,旱涝保收面积为44%,中低产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69%。三是农业基础体系不健全,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四是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制约了农业生产健康发展。五是农村改革随着逐步深入难度越来越大。
二、2013年农业工作重点
围绕全面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现代农业强省建设,重点启动构建“十大工程、五大体系”:
(一)十大工程
1.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工程。重点推进河源灯塔盆地、江门开平、韶关仁化、湛江垦区等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办好海峡两岸、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统筹整合各级资源,扶持创建一批现代农业强县,力争到2020年各类现代农业园区(含农业强县(市、区))所产生的农业总产值、农业增加值和主要农产品产量占全省总量75%以上。
2.龙头企业培优工程。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资本重组、联合兼并、扩大投资、异地开发,推动农业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和集团化发展,培育市场占有率高的超大型农业领军企业。力争到2020年,全省拥有1家年销售收入超千亿元和一批超100亿元、超50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
3.农民合作社利民工程。按照“一年大增长、三年大提高、五年大跨越”的总目标,大力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2013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比2012年翻一番,达到3万家左右,农户入社率达15%,2015年达到5万家,农户入社率达30%,到2017年农户入社率达到50%,合作社的种养规模、农产品销售额、农机总动力分别占全省的50%以上。
4.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种业创新研发和种子种苗生产基地建设,培育航母型种业企业,构建商业化种子种苗育繁推体系。到2020年,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优势种子种苗生产基地,打造一批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和畜禽种业集团。
5.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加快构建农业科技研发创新平台,打造华南地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高地。建设水稻、生猪、玉米等2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进产、学、研、推结合,建立和完善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以上。
6.现代农业装备工程。加强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和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县建设,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发展经济作物、园艺作物、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机械化,建设一批温室大棚和节水灌溉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力争每年新增农机总动力100万千瓦,到2020年,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
7.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基本农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沃土工程等项目建设,完善灌排沟渠、机井、机耕道路、桥涵和节水、小型集雨蓄水、积肥等基础设施,建设高产稳产农田。到2020年,力争新建高标准农田2200万亩以上。
8.现代农产品物流工程。以农业部定点市场为重点,同时认定一批省级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升级改造,建设紧密依托当地产业、具有鲜明专业特色和强大集散功能,连接城乡、辐射全国、连通国外的超大型、高档次农产品批发市场,努力建成国际性的农产品集散中心、加工中心、交易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信息发布中心。
9.循环型农业生态工程。推动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农业生产过程清洁化、农业产业链接循环化、农业废弃物处理资源化,形成农、林、牧、渔多业共生的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构建循环型农业生态体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友好发展。
10.农业农村信息工程。启动“金农工程”二期项目,加强农业信息化基础建设,完善网络设施和基础数据库,构建广东农业云。健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农业信息服务网络,推进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办事、网上咨询。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办好农产品网上推介、展销和交易平台,开展物联网建设试点。
(二)五大体系
1.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要求和农业部的部署,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争取建立全省上下贯通、规范高效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实行一支队伍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