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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体制改革 第二章 经济体制改革

信息来源: 时间:2013-08-06 16: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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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一)财税、投资、金融体制改革逐步完善
  一是财税体制改革逐步完善。稳步扩大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范围,将龙川县、五华县、博罗县、阳春市、徐闻县、高州市、英德市、饶平县、普宁市和罗定市纳入省直管县(市、区)财政改革第二批试点范围。健全县(市、区)级财政保障机制,在明确市、县(市、区)保障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奖补机制,帮助市、县(市、区)消化基本财力保障缺口,提高困难县(市、区)财力保障水平。有序开展税制改革,按照中央部署,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二是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加快。制定出台《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系统性、全流程改革企业投资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建立指导、服务、监管三位一体的新型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体制;完善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加强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健全政府投资决策和制衡机制。三是金融改革不断创新。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持续推进,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分别于2012年5月和6月挂牌成立。农信社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全年改制新建九家农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加快发展。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进展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2012年7月和9月,省级权限内的两批调整审批事项目录正式公布实施。2012年10月3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正式印发,批准广东省对1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作出调整。为贯彻国务院的批复,广东省制定印发了《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方案》,对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并且制定《广东省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办法》,实行最严格的行政审批“准入制”,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评估、管理和调整制度。二是政务服务方式创新发展,推行网上审批步伐加快。2012年10月19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正式开通运行,首批45个省级单位共1106项服务事项、21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的18879项服务事项顺利进驻大厅。
  (三)微观经济主体活力不断增强
  一是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深化,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将全省国有企业分为竞争性和准公共性两种类型,分类明确企业发展方向和重点;确立了国有企业承担政府公共项目的政策保障,创新公共建设项目综合回报模式;明确提出国有企业要构建“限高、活中、提低”的新型分配机制。二是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渠道,制定出台广东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36条”实施细则,开展面向民间投资招标活动,向社会发布两批共182项面向民间投资招标项目。建设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组织实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认定了46家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24家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推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改制上市和参与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筹集创新发展资金。三是积极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深圳市、珠海市横琴新区、东莞市、佛山市顺德区等地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实行公司注册与审批相分离,推行了注册资本认缴制等改革。
  (四)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大力开展打击商业贿赂、欺行霸市、制假售假的专项行动,查处和披露了一大批相关案件,有力地优化了市场环境。扎实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市、区)并逐步延伸到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选择广州、珠海、汕头、惠州、云浮、顺德等试点地区以及信贷、地税等试点行业,在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政务诚信建设等方面进行试点改革。二是价格改革深入推进,商业用电价格大幅降低,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成效显著。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排污指标分配管理办法。
  (五)社会文化领域改革成效明显
  一是社会管理模式不断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进一步规范,从2012年起明确,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所有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健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机制,出台了《广东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暂行办法》、《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暂行办法》等管理规定。二是民生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得到完善,实现社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保险关系省内无障碍转移,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扎实推进,新农保覆盖面大幅扩大,初步实现全民医保。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以公租房为主体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形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扎实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全面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推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免费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制度,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代课教师问题基本解决。三是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步伐加快,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取得突破性进展,成立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
  二、2013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展望
  (一)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为核心,全面深化经济领域改革
  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开展经营性领域财政投入方式改革,建立循环使用机制,实现财政资金对产业发展的滚动支持。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二是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取消省以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对其中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的经营性项目改为竞争性配置,构建新型企业投资管理体制。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制度,加强政府投资计划管理。三是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发展新型中小金融机构,建设具有广东特色的地方金融体系。四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拓展合作领域和范围。推进珠三角地区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建设“广深港”科技金融示范带。完善创新创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五是优化市场环境。加快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市场,塑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六是推动国有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快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继续推进股份制改革,实现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办法以及薪酬分配制度。继续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优化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加快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按照“宽入严管”的方向,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缩减企业设立营业执照办理时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促进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融合发展。七是创新绿色发展机制。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方式和多渠道的资金筹集方式。构建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线,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继续完善大部门制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探索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管理体制。二是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三是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加快建设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到2013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建成网上办事大厅,到“十二五”末期,各地各部门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率达到90%以上,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80%以上。同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在更大范围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三)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深化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城乡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以需定建、分类保障、轮候解决”的以公租房为主体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城乡救助制度。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县(市、区)级医院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四是深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建立和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机制,健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和“去垄断化”改革,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
  (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继续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一是完善促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完善积分制入户城镇制度,加强中小城市吸纳外来人口能力。二是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设计,理顺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对农村地区及欠发达地区财政扶持力度,确保实现“底线均等”。三是完善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机制,推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融合衔接。四是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社区管理体制、集体资产产权制度、社会管理和公共产品供给体制、集体土地管理制度、集体资产监管制度改革。大力推动农村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集体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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