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2012年,广东围绕医保、医疗、医药三个重点环节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改革,全年医疗卫生财政投入约497.15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6.8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416万,参保率超过96%;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医师和床位数分别达到1.88人和3.3张;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达69.5%;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1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逐步显现,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日益增强,群众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实惠。
(一)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一是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财政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以上。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平均分别达到87%和73%,封顶线分别提高到30万元和17万元;实现全省所有地级市基本医保市级统筹、门诊统筹和城乡统筹。基本建成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和协作机制。二是支付方式改革深入推进。推行按平均定额付费、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推动建立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奖惩机制等,编制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常规,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居民医保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为260元、450元、74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83%、74%、62%。三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顺利开展。出台实施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引入市场机制扩大试点工作方案,完善和推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湛江模式”,汕头、肇庆、清远、云浮四个试点市均已开展试点工作。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制定广东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四是一半以上地级市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建立了全省多向结算的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统一了异地就医目录编码,截至2012年年底,全省有11个地级以上市实现了联网和结算。五是医疗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完善医疗救助方案,筹集医疗救助试点资金,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以及社会慈善的衔接。开展“一站式”结算服务试点,对救助对象看病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截至2012年年底,全省超过75%的县(市、区)建立“一站式”结算服务系统。
(二)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不断巩固完善
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设纳入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大力推进基层硬件和服务能力建设,2012年,全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达51.75亿元,比上年增长27.9%。二是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巩固。开展第一轮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价格与政府定最高临时零售价相比平均下降47.2%。出台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文件,明确将村卫生站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2012年年底,全省23%的村卫生站实行了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出台实施全省政府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工作制度,明确各级医院基本药物配合使用率。三是初步建立了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分别按每人每年1.2万元和1万元的标准安排事业费补助,2012年,省财政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补助资金8.1亿元、村卫生站医生补贴资金1.7亿元、农村卫生专项资金1.5亿元。四是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力度加大。出台进一步加强广东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12年,在岗培训村卫生站人员7.1万人次,6407名乡村医生完成中等学历教育并获得国家承认学历。推进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分别占总数的63.4%、44.8%。五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完成基层机构核编定岗工作,2012年年底,99%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重新核编后的定岗工作,公开招聘新进人员8543人。出台深化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意见,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
(三)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迈出新步伐。制定出台我省县(市、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2012年选择确定16个县(市、区)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二是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性进展。深圳市作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已在全市范围内取消药品加成,同步推进“四个分开”综合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东莞市出台了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珠海市亦将于近期出台改革方案。三是便民、惠民服务取得明显成效。推进预约诊疗、优质护理等便民、惠民措施。珠三角地区九市率先实现三级医院间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77%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参与了同级医疗机构检查互认,大大减少重复检查。四是推进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2012年年底,全省民营医院共400家,占医院总量的30%;床位3.3万张,占医院床位总数的12.1%。
(四)相关领域改革进一步推进
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正式出台。编制出台《广东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省领导分别召开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医疗机构三场征求意见座谈会。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25元以上,珠三角地区部分地级市达到40元以上。2012年,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公共卫生经费73.9亿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68.3%。制定《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目录》,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培训和督导考核。三是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建立全科医生制度,2012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招录403人、转岗培训1460人。目前全省共有政府认定的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137个、基层实践培训基地160个。四是基层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争取国家批准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43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3亿元。目前已完成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立项报批,已制定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和试点建设方案。五是药品招投标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开展了广东省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改革研究,形成药品招标采购情况调研报告,制定广东省药品招标采购体制改革方案。六是中医药强省建设不断推进。召开全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大会,加大中医药投入,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
二、2013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展望
(一)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成果
一是制定出台广东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落实各项财政补助政策,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倾斜。二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并按国家要求在2013年基本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化解工作。三是及时调整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将基层反映短缺的常用药、岭南特色用药等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筹备第二轮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有序推进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开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规范化培训。四是开展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招录工作,在选择两个试点市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二)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一是继续加大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力度,提高保障水平。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缴费标准、待遇水平、信息系统和管理服务。将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240元提高到280元;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均提高到18万元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不设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全面推行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二是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出台实施《广东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在全省全面推开大病保险试点,50%以上的地级市正式实施。三是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制定广东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方案,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四是抓紧编写出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常规,争取6月底前完成编印,7月起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执行。五是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推行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付费和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和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三)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一是扎实落实县(市、区)级公立医院改革各项措施。指导试点县(市、区)制定完善改革配套政策。督促各试点县(市、区)制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年底前初步形成改革思路,争取在更大范围展开。二是加快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步伐,总结推广深圳市公立医院改革经验,推进东莞、珠海市公立医院改革。三是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编制改革,2013年成立广东省医院管理局,逐步区分政府对公立医院举办和管理的职能,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四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多种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大力推进平价医疗服务建设
全力推进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平价药包建设,总结推广湛江、惠州等地的经验,召开全省平价医疗服务现场会,开展全省平价医疗服务情况督导,2013年实现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建一家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占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资源达5%以上,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推广平价药包。
(五)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将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从25元提高到30元,制定《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指导目录》,规范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率。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覆盖范围,加强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