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文化建设主要情况
(一)文化民生持续改善
全省欠发达地区40个县(市、区)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完成主体工程和改扩建工程;100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完成主体工程和改扩建工程;建设1000个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建设乡镇(街道)公共电子阅览室330个,农村(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1000个。积极开展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深入推进“三馆一站”免费开放。2012年起每年对粤东西北地区县(市、区)级文化馆、图书馆和镇级文化站补助活动经费,省财政下达免费开放资金6645万元。加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地方特色资源建设,6个项目获国家地方资源建设项目立项。在东莞市成功举办2012中国图书馆年会——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中国图书馆展览会。举办以“开心广场·百姓舞台”、“南粤幸福活动周”为主题的全省群众性文化活动和省第七届群众戏剧曲艺花会。
(二)文艺创演水平有效提升
实施文艺精品带动战略,支持国有院团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力度。在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上推出大型民族音舞诗画《瑶山随想》,荣获包括剧目金奖在内的11个奖项。组织“粤韵飞扬”广东民族乐团音乐会晋京展演。成功举办省“两会”演出活动、省第11次党代会专场文艺晚会和在北京举行的“2012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广东之夜’主题晚宴”文艺演出。在省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巡演。举办首届粤港澳台魔术节、第九届广东现代舞周、启动第四届广州三年展。
(三)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繁荣有序
精心组织全省文化市场“三打”专项行动、“两会”期间文化市场暨出版物市场专项检查、演出歌舞娱乐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动漫市场专项整治、网络文化市场案件查处等一系列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共出动行政执法力量约75.3万人次,检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约32.1万家次;受理举报2254宗,立案调查各类违法违规案件5494宗,依法移交公安、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案件217宗;行政处罚违法违规文化经营单位3673家次,其中责令停业整顿429家次、吊销经营许可证36家。成立广东首个本土院线联盟“星海演出院线”。推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文化产业与金融的融合,拟定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推进粤港澳台文化产业合作交流。推进珠海横琴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第八届深圳文博会总成交额达1435.51亿元,比第七届增长15.13%。广东团涉及签约金额约817.16亿元,比上年增加294亿元,增长56.2%。
(四)文化遗产保护不断加强
开展第七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三批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评审工作,共评审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99处、历史文化街区3个、名镇9个、名村36个。举办2012年“国际博物馆日”系列活动,与香港民政事务局、澳门文化局联合制作了“海上瓷路——粤港澳文物大展”,与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共同主办了“雪域瑰宝——西藏文物展”。推进全省第三阶段文物普查工作,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日常管理。做好南澳沉船抢救性发掘和“南海一号”保护,“南海一号”水下沉船完成全部文物出水工作。
完成文化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督查,评选出第三批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52名,开展省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研究基地的评审,评定第一批51个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设立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和雷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两个省级生态保护实验区。先后组织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成果大展、深圳文博会、2012年韩国丽水世博会中国馆“广东活动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等重要活动。举办非遗网上狮舞大汇演、首届广东省少儿粤剧粤曲大汇演、“中国文化遗产日”、省廉政文化剪纸优秀作品展、醒狮网上争霸赛、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麒麟舞大赛暨麒麟头制作技艺展等活动。
(五)对外文化交流深入拓展
全年对外对港澳台双向文化交流达738批、12156人次,继续保持全国前茅。2012年春节期间派出38批文艺团组,分赴英国、比利时、法属留尼旺省、印度、新加坡、巴基斯坦、马尔代夫、巴拿马、马来西亚九个国家和地区以及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开展“欢乐春节”活动。配合省主要领导出访后续工作,加强与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东盟国家的文化交流。组织艺术团组参加“中泰一家亲”、韩国丽水世博会活动。先后组派广东现代舞团赴比利时布鲁塞尔参加“中欧文化对话年”开幕式演出,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少数民族艺术赴英国、澳大利亚展览、演出;组派艺术团赴俄罗斯为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揭牌演出。在粤港澳文化合作第13次会议上三方议定了32项新的合作项目。首次独立组织大型文化团体赴台北举办“2012两岸城市艺术节——广东城市文化周”文化交流活动。
(六)文化改革创新成效明显
全省113家国有文艺院团全面完成体制改革任务。设立演艺扶持基金,鼓励欠发达地区转企院团积极创作文艺精品,拓展演出市场。组织开展珠三角地区文化共建共享活动,着力推动珠三角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支持引导民办博物馆建设,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活动,积极倡导“文化慈善”,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化建设。
二、2013年文化建设工作展望
(一)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扎实办好省政府文化民生实事,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全覆盖工程。做好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的验收工作和第二批申报推荐工作。深入推进全省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举办第二届广东社区文化节、第九届广东省少儿艺术花会、广东文化志愿者百场义演。组织全省特色文化活动品牌评选,推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繁荣和创新。开展年度全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广东省民间艺术之乡创建和新晋级文化馆站评估定级,组织参加全国群星奖及其他全国性文艺比赛比赛。重点做好农村文体协管员补助经费的落实、人员的配置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文化志愿者队伍的管理,组织“春雨工程”——广东省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做好老年、少儿、残疾人等文化服务工作。
(二)着力提升文艺创作水平
挖掘广东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和题材,组织创作具有岭南特色和时代特点的文艺精品。备战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和参加文化部组织的各类重大艺术比赛和活动。抓好艺术创作生产的重要环节,进一步提高编剧创作水平,提升剧目质量。组织举办广东新年音乐会、二沙户外音乐季、广东现代舞周等重大艺术活动。积极筹备举办第12届省艺术节。
(三)着力抓好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产业发展
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简化演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在珠海横琴新区探索新的文化市场管理模式。落实珠三角地区演出活动一站式审批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健全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许可制度。创新广东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平台,开展文化与科技融合系列活动。加强粤港澳台文化产业深度合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广东省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推进文化产业园区与基地和文化会展业发展。做好深圳文博会广东团主展位布展工作,参与举办中国(中山)国际游戏游艺博览交易会、中国(东莞)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与贸易博览会、广州专业灯光音响博览会、中国云浮石艺文化节、英德英石文化节等文化展会和文化节庆活动。
(四)着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进一步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七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定、公布工作。推进全国重点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规范档案。加强对大型文物修缮工程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申遗,推进笔架山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做好“南澳I号”和“南海I号”发掘保护。完成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强化多部门协作的文物安全防范体系。加强社会文物管理和文物流通市场监管。开展馆藏民国文献普查工作、馆藏古籍的普查工作和第二批广东省珍贵古籍评审及图录编纂工作。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对珍稀濒危项目开展抢救性保护,研究制定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制定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大门类的保护措施。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推荐和第五批省级非遗项目及全省非遗工作先进个人的申报评审。加快推进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我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和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指导。举办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统手工技艺大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舞蹈大赛,传统音乐大汇演,青少年优秀粤剧粤曲粤、港、澳三地巡演活动。研究建立粤港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交流合作平台,举办东盟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论坛。
(五)着力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落实与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对口共建任务,组派艺术团赴波兰、乌克兰举办广东文化周,继续开展“欢乐春节”活动,举办第二届东盟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论坛,协助文化部办好东盟10+3文化人力资源培训班活动。举办粤港澳文化合作第14次会议,开展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推进粤、港、澳三地艺术合作项目
《情书》的创编、排演及三地巡回演出工作。在广州举办“两岸城市艺术节——台北文化周”活动。认真做好中国国际马戏节、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