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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社会发展 第六章 住房和城乡建设

信息来源: 时间:2013-08-07 0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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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情况
  (一)领全国之先,建成珠江三角洲地区绿道网
  2012年,广东省绿道网建设取得瞩目成绩,实现珠三角地区绿道网“成熟完善”并向粤东西北地区延伸的目标。编制实施《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2年工作要点》和《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至2012年年底,珠三角地区已建成绿道7350公里,包括2372公里省立绿道和4978公里城市绿道,基本构建省立—城市绿道有机衔接的绿道网络。珠三角地区绿道网2012年被联合国人居署授予“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全球百佳范例”)。
  (二)加快宜居城乡建设,不断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
  印发实施《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的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和重点建设任务地区分解方案,组织编制《广东省宜居城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和《广东省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考核办法》,制定《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五年行动计划》。联合港澳编制《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划》和《澳珠协同发展规划》。推进宜居城乡建设,评选出13个“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78个“广东省宜居示范城镇”、218个“广东省宜居示范村庄”。全省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5%,建成区绿地率达37.5%。“三旧”改造顺利推进,“百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全面启动。大力开展名镇名村建设,制定了《广东省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指引》,各地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村镇规划编制取得进展,全省超过90%的建制镇(街道)完成城镇总体规划编制任务,278个中心镇(街道)已实现总体规划全覆盖。全省市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为80%,正在运营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67座,总处理规模5.31万吨/日。全省67个县(市、区)城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一县一厂”的建设目标。截至2012年年底,全省共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96座,日处理能力2093.3万吨,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0%。
  (三)大力做好住房保障和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全省基本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可持续、能循环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形成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住房保障制度。2012年,全省共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5.43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3%,发放租赁补贴9961户,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5.99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81.8%。广东省房地产调控显现初步成效,全省商品房价趋于平稳,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4745亿元,增长14%;商品房销售面积6728万平方米,增长5.4%。全省商品住房均价7715元/平方米,涨幅比2011年收窄6个百分点。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截至2012年年底,全省缴存职工达1050万人,比上年增加97万人;缴存总额达4747亿元,比上年增加981亿元。
  (四)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 ,提升建筑业发展整体水平
  组织开展“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共评选出岭南特色建筑设计奖19项,岭南特色园林设计奖18项,岭南特色规划设计奖15项,岭南特色街区奖9项,岭南特色乡村民居奖8项。组织编纂“岭南近现代建筑”资料册。着力推动建筑节能,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的准入把关,全省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8.1%,新增节能建筑约9800万平方米,全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300万平方米,形成6.96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着力推进绿色建筑,2012年新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73个,总建筑面积达902万平方米。加强墙材革新推进和管理,2012年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96.9%,实现节约能源84.32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219.23万吨。共评出100项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出150项省级工法。严厉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动态核查企业资质情况,实行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制度。出台实施《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加快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全省共收录了60多万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连续三年在全国绩效评估中夺冠。推进建设工程领域的粤港澳合作,争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支持香港、澳门部分领域的专业人士在广东省注册执业和认定。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活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仅为省政府下达控制指标的53.3%。
  二、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展望
  (一)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优化广东省区域发展格局
  研究制定《广东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规划纲要》。加快建设大珠三角地区世界级城市群,深化粤港、粤澳跨界空间合作,联合开展世界级城市群发展策略研究,编制完善《环珠江口宜居湾区重点建设行动计划》、《澳门与珠江口西岸地区发展规划》等,并建设粤港澳紧密合作的示范区。建立有效运作的多层次合作机制,大力推进“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都市区建设。落实《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城市联盟计划,推动粤东地区汕潮揭都市区化;发展粤西地区湛茂阳城镇群;增强粤北地区中心城镇综合承载力,融入珠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
  (二)全面推进宜居城乡建设,建立“美丽发展”新模式
  出台《广东省绿道网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推动绿道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依托绿道网,开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建设。继续开展“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和“宜居环境范例奖”的示范和评选工作,启动“美丽小镇”、“美丽乡村”示范。统筹规划、组团式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实施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垃圾分类在试点的基础上进行,逐步推广全省。2013年,全省各县(市、区)至少建成一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或焚烧厂,实现一县一场,各建制镇建成一座以上生活垃圾转运站,各自然村建设一座以上生活垃圾收集点。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重视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推进污水处理和循环利用。统筹城乡绿地,规划建设生态园林圈、环城绿带、郊野公园等,促进全省城乡绿化成网。编制珠三角地区园林城市群绿地系统规划,打造珠三角地区园林城市群。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开展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的编制,推进示范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名城名镇名村建设。
  (三)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积极推进住有所居
  全面推进全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构建以公租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机制,加强保障对象资格条件的巡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重视房地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深化住房政策研究,提出梯度消费的住房模式,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健全住房供应体系的长效机制。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争取更多城市列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试点。
  (四)以科技和文化双核创新为引领,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重构建筑业产业体系,重建产业链评价体系,建筑业的转型发展将摆上议事日程。壮大龙头骨干企业群体,大力培育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市场,推动广东省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转变。大力开展建设科技项目华夏奖、省科技进步奖、部科技计划、省科技计划项目等申报和成果鉴定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以专利、专有技术权属和有偿转让为动力的技术创新机制。完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突出抓好质量安全、工程检测、建筑节能等领域的标准编制工作。开展第二届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编辑整理“广东岭南近现代建筑”资料册。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加快推进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实施,开展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工作。加大推广绿色建材,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制定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动态管理办法及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修订《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加大建设工程质量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推进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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