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总体情况
2009年6月,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战略部署。三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围绕3407个贫困村、37万贫困户、157万贫困人口,创新方式,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扶贫开发“双到”三年工作任务。据初步统计,三年扶贫开发工作投入帮扶资金227.2亿元,平均每村666.8万元,取得了巨大成绩。
(一)被帮扶的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贫困户的收入大幅增加
全省被帮扶的3407个贫困村、37万贫困户、157万贫困人口,截至2012年年底,按照全省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的脱贫标准计算,有劳动能力的32.5万户、145.6万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年人均纯收入将达到7028元,即使新标准调高到3300元,这些贫困户基本稳定在新标准之上。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两不具备”村庄移民搬迁等热点民生有效解决。
(二)贫困村集体经济显著增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截至2012年年底,3407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过3万元,平均每村达到9万元。300人以上的贫困村的道路全部实现硬底化,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善,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三)贫困地区造血功能明显增强,区域城乡差距逐步缩小
扶贫开发“双到”,培育了一批优势产业,建立了产、供、销一体化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了生产发展,拉动了农村消费。全省区域发展差异系数从2007年0.75回落到2012年的0.63;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07年的3.15∶1缩小到2012年的2.87∶1,扶贫开发“双到”对于缩小区域、城乡差距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四)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基层政权得到进一步巩固
据了解,去年基层换届,被帮扶贫困村的换届工作最顺利,村书记、主任基本连任,干群关系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风气不断向好。
(五)贫困村干群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转变,参与脱贫意识和自我脱贫能力显著增强
目前,干部群众的“等、靠、要”思想逐步消除,贫困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发展生产、发展经济的热情大大提高,实现了“要我富”向“我要富”转变。
三年的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点:
1.实行靶向疗法,解决了“扶谁的贫”的问题。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明确扶贫对象、建立瞄准机制,并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实施信息化管理和动态联网监测,推动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集中优势资源、定点消除贫困,有效提高了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落实扶贫责任,解决“谁去扶贫”的问题。实行“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全面落实定点帮扶责任,将全省3407个贫困村、37万贫困户、157万贫困人口的帮扶责任具体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并派出3541个驻村工作组、11524名驻村干部,保证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组,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强化工作督促落实,省委、省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双到”工作落实,13位省委常委和分管农口的副省长每人挂钩联系一个市督导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到各相关市专题视察扶贫“双到”工作。健全完善考核督查机制,将“双到”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制定了驻村干部管理规定、问责暂行办法等制度措施,实行“抓两头、带中间”,“单兵教练”,插红旗,表扬“五个一百”等措施,确保了工作落实到位。
3.创新扶贫方式,解决“如何去扶贫”的问题。各地、各帮扶单位结合实际,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积极创新思路举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力实行差异化扶贫开发政策,积极推进“造血型”扶贫,探索出产业发展、金融贷款、智力劳务、设施建设、整村推进、自愿搬迁、社会参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组织建设模式十大广东扶贫“双到”模式。坚持扶贫开发与完善社保“两手抓”,加快完善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项制度为主体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前基本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有效地解决了“基本民生”、“底线民生”和“热点民生”问题。
4.调动社会资源,解决“用什么去扶贫”的问题。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重点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力量,推动由单纯依靠行政部门向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格局转变,构筑了广东大扶贫工作格局。特别是经国务院批准,全省在全国首创并成功举办三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筹集90多亿元资金,成功打造了一个政府主导、各方支持、社会参与、全民关注的爱心平台,探索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社会化扶贫济困新路子。
5.建立扶贫机制,解决“扶贫制度长期化”的问题。健全制度规范,制定实施《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出台了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意见、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推进扶贫开发法制化、长期化、制度化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6.加强组织建设,打造一支“永不走”的扶贫工作队。坚持扶贫、党建两手抓、两促进,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一大批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党员走上村干部岗位。深入开展党支部“一对一”帮扶活动,严格落实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和任用制度,鼓励和选派优秀年轻干部驻村,引领带动贫困村完善村务公开、财务管理、经济发展等长效制度,有效提高了村“两委”班子领导发展、服务民生的能力水平。
二、新时期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和在河北省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坚持把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原则,坚持“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扶贫开发思路,以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幸福广东、提前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整村推进为平台,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为支撑,以相对贫困村和贫困户为工作重点,着力改善相对贫困村发展环境,增加相对贫困农户收入,不断增强扶贫开发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以产业转型升级和“双转移”为载体,加大对重点帮扶县(市、区)着力发展县(市、区)域经济支持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一)深入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
扶持规模:全省新一轮扶贫开发帮扶任务是,粤东西北地区14个地级市和江门的恩平市等81个县(市、区)2571个相对贫困村以及有劳动能力相对贫困人口共50.4万户、224.4万人,其中,相对贫困村内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人口20.9万户、90.6万人;非相对贫困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29. 5万户、133 .8万人。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14.4万户、31.1万人,由地方政府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予以扶持。
目标任务:被帮扶的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全省2015年农村年人均纯收入33%以上,并实现稳定脱贫;相对贫困户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60岁以上贫困老人全部纳入新农保范畴;相对贫困户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不发生因为贫困被动辍学,考上高中和高等院校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建和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全部完成。被帮扶的相对贫困村全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2015年全省农民年人均纯收入60%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或超过5万元以上;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村庄环境整洁,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基本改变落后面貌;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进一步增强。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1.定点帮扶,动态管理。继续实施定点帮扶。把全省2571个相对贫困村和村内有劳动能力贫困户的帮扶任务、目标、要求,具体分配落实到省直、中直驻粤单位、珠江三角洲地区七个经济发达市、相对贫困村和相对贫困户所在地级市、县(市、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全省国有企业、社会团体,进行定点、定人、定责帮扶。各市、县(市、区)应动员有能力有意愿的民营企业参加定点帮扶工作。相对贫困村以外的有劳动能力相对贫困户由所在县(市、区)和镇(乡、街道)负责落实帮扶单位,采取“千干扶千户”方法,定人定户进行帮扶。建立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