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粤港澳合作工作情况
2011年粤港澳三地政府积极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积极加强工作联络协调,签署并实施《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和《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1年重点工作,着力抓好工作跟进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全力推进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按照中央促进粤港澳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的战略部署,继2010年4月签署《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后,2011年3月6日,在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见证下,《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签署,揭开了粤澳合作发展的新篇章。2011年2月28日,在粤港合作第十六次工作会议上,粤港双方签署了《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1年重点工作》。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实施,为推进粤港澳合作奠定政策框架,明确了发展定位和工作重点,也形成了运作有效的合作机制。一是明确工作分工和进度安排,下发了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及年度重点工作的分工方案,统筹跟进落实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工作回顾梳理,粤港双方总结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实施情况,明确工作重点,向国务院上报了专题报告。三是召开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明确工作重点,推进工作落实。四是加强宣传推介,在香港、澳门举行框架协议宣讲会,营造合作发展良好氛围。五是加强跟踪督查,研究建立实施框架协议督查考核机制,初步完成了框架协议评估考核机制起草工作。六是开展专项督查。年底成立4个督查组,分赴珠三角9市及省直44个部门督促检查落实工作情况。从督查情况看,较好地完成了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
(二)落实CEPA及先行先试政策措施取得新突破
2011年8月17日,李克强副总理访港公布中央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六个方面36项政策措施,粤港澳服务业合作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落实CEPA及先行先试政策摆到更重要位置,汪洋书记批示要求“加强研究,为粤港合作寻找新的增长点和政策空间”,招玉芳副省长两次主持召开会议,具体研究梳理各项政策落实,提出了包括金融、经贸、旅游、法律、民生和社会事业等五个方面42条落实措施,全力推进政策落实。
一是成功争取广东先行先试的新政策。2011年12月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八赋予我省对香港、澳门先行先试政策分别为6项和4项,我省对港澳先行先试政策累计达47项和37项。二是金融合作取得新的重大突破。CEPA补充协议八“允许港澳保险经纪公司在广东设立保险代理机构”。2011年12月,“粤澳金融IC卡互通应用启动仪式”在澳门、珠海、中山举行,率先实现“中山通”与“澳门通”互联互通。目前,港资银行在广东已设立了20家异地支行,其中14家已开业。港资银行在粤设立首家村镇银行——恩平汇丰村镇银行。三是争取推动“开小门”初显成效。积极争取中央同意,取得内地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互认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在广东执业认定。成功争取优化?“14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放宽预报出境口岸的规定。
(三)横琴、南沙、前海等重点合作区域取得新进展
一是横琴新区政策创新取得新突破。2011年7月14日,国务院批复赋予横琴“比特区更特”的政策,省政府分别在香港、澳门、广州举行横琴政策创新宣讲会和项目推介会。4月19日,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奠基,11月,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开发公司注册运作,首期注册资金已全部到位。澳门大学横琴新校区按2012年12月建成的目标不断推进。二是南沙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有新要求。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南沙开发现场会,提出坚持“科学开发、从容建设”理念,努力把南沙建设成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综合试验区。南沙新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广州与香港、澳门成立了穗港、穗澳合作专责小组,签署合作协议及意向书,确定合作模式和重点领域。三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有新进展。省政府下放11项初审权或审批权,并向国务院请求税收、金融等14项政策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了前海部际工作协调机制,召开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积极协调研究有关政策支持。深港合作成立了4个工作小组,开展合作项目研究和协调。
(四)跨境基础设施等重大合作项目建设有新推进
粤港澳三地共同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和“优质生活圈”两个专项规划基本完成,加强跨境基础设施规划对接,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跨境基建加快推进。港珠澳大桥岛隧工程开工建设,珠澳口岸人工岛完成填沙施工,珠海口岸上部工程开展设计方案修编。广深港客运专线加快推进,广州南站至深圳北站于2011年12月通车运营。深港西部快速轨道启动前期工作,深港两地政府审议通过项目前期研究报告。广珠轻轨广州南站至珠海北站通车,拱北站计划2012年通车,广珠轻轨延伸到横琴与澳门城轨对接前期研究工作已经启动。口岸及通关便利化建设进展顺利。莲塘/香园围口岸前期工作顺利,完成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项目用地预审,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土地整备、环评、深圳河治理等同步推进。深圳皇岗口岸出境大厅改造工程、深圳湾口岸旅检大楼改造工程完成,文锦渡口岸旅检场地改造工程动工。粤港海关陆路货物查验结果参考互认取得突破,查验结果互认覆盖全省所有车检场,并扩充至包含X光机、人工等查验结果。“单一窗口”通关模式已启动研究。
(五)学习香港社会成熟经验,加强社会民生领域合作按照省委“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要求,省港澳办发挥联系港澳优势,积极为全省各地学习香港社会管理经验搭建平台,取得积极成效。广州还与香港邻舍辅导会等机构合作,开展社会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试点。东莞学习香港社工督导制度,聘请香港社工督导对东莞市新入职的社工进行“传、帮、带”,有效提升东莞社工服务水平。肇庆市与香港职业训练局、香港物流协会等建立合作项目。此外,粤港澳社会民生领域合作不断深化。在教育合作方面,深圳市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已上报教育部审批,汕头大学自主办学综合改革取得良好进展。在医疗合作方面,港澳服务提供者申请在我省设立独资诊所和门诊共15家。在养老服务方面,修订了《港澳服务提供者来粤兴办养老机构申请指引》,深圳、茂名、梅州等市还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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